有权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是: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38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上一篇:美国10年签证
下一篇:黑头羊
相关文章
佣兵战纪
09月06日
奥格瑞玛坐骑
09月05日
爸爸去哪第五期完整版
09月04日
dnfce
09月03日
房地产泡沫破灭的后果
09月01日
爸爸去哪儿mv完整版
08月31日
最新文章
m60a3
迈克尔杰克逊30周年演唱会高清
怀春
七侠荡寇
嘉誉mpv
查手机号码
热门文章
为什么要延迟退休
飞机的简笔画
绿鞋
聊斋之乔女
大熊猫的寿命
事与愿违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