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美?
美,是一个十分诱人的字眼儿,也是一个迷人的迷。古往今来,它与人们的生活密不可分地连在了一起。大概所有的人都会同意生活中不能没有美,所以,人们说话,写文章也就经常要谈到美。于是,诸如“山河美”、“青春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等等,经常为人所道。但,这是否意味着人们对美已经十分清楚地了解了呢?不是的!
古希腊圣哲苏格拉底与希庇阿斯辩论“什么是美?”,最终未能给出一个终极而本质的定义,不得不慨叹:“美是难的”。直到科学昌明,哲学繁荣的现在,“美是什么”的问题仍是一个难解的“斯芬克司之谜”,仍在无休止的争论中。虽然无数的哲学家,美学家,思想家为了揭开美的奥秘,曾经从不同的途径进行过艰苦的探索,并提出了种种当时在他们看来最为理想的答案。但他们都未能最终摘下这颗美学皇冠上的明珠。
回答“美是什么”之所以困难,是因为它所要求的并不是对个别对象作审美判断或作经验性的描述,而是要求在各种美的对象中找出美的普遍本质,或者在与非审美对象的比较中找出其特殊的本质。美并不是固定的,形而上的,在美的概念下,包含着各种性质上极不相同的事物。从宏观世界到微观世界,如日月星辰,花草树木,各种劳动产品以至人物的品质、动作、相貌、表情、风度等等,都可以作为审美对象,都可以是美的事物。要在这些性质上极不相同的各种事物中概括出美的普遍本质,当然是极困难的。再则,美还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和变化而相应地发展和变化着。在动态的时空结构中,由于时代和社会的不同,美的内涵极其价值意义也就很不一样。综上,正是美的概念内涵的宽泛性、复杂性甚至变易性给美的本质笼上了一层神秘的难以揭去的面纱。
有人认为美是主观的,他们认为只有人的主观情感,意识与对象结合起来,达到主客观的统一才能产生美,按他们的说法就是“椅子不为人坐就不成为椅子”。但这个观点遭到“客观论”者的反对,他们认为一个事物能不能成为审美对象,光有主体条件还不行,还需要对象上的某些东西,即这些事物本身具有的某种客观的审美性质或素质。于是他们反驳说:“为什么我们要坐在椅子上,不坐在一堆泥土上,因为泥土不具有椅子的可坐性。”
那么到底什么是所谓的“审美性质”或“素质”呢?为什么各种对称、均衡、节奏、秩序……能给我们美感,而丑陋、荒谬、芜杂却不能呢?把它归结为“无意”、“理性”、“鬼斧神工”吗?显然不行。传统的格式塔心理学派用主客体“同形同构”“异质同构”的学说来解释审美本质的根源和由来,是有一定道理的。但它却对人与对象在形式上的相互对应以及对象上的审美素质作纯生理上的解答,这显然也是有其局限性的。
在这一点上做的最好的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美的本质观。马克思把关于人的本质理论和把实践的观点引入知识论和唯物主义历史观,为科学阐明美的本质奠定了唯物辨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础。按照这个方法论,要揭示美的本质,必须科学地说明人的本质,正确地说明社会生活的本质。首先,人是自由创造的主体,“自由自觉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的特性”,“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其次,“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所以美的最终根源在于人的自由创造,在于劳动,或者说是一种“人化的自然。美是人的主体性,事物的客体性和社会性的有机统一。这其实也并不难理解:一块石头,一堆泥土本身并不美,但经过艺术家们的加工制作,雕塑成精美的艺术品——塑像,就很美了。
但是,我国的美学老人朱光潜先生,在八十岁以后总结其一生对美学研究的心得时说:“‘美是什么’的问题,不可能有公式化的一成不变的结论。各时代和各流派各有不同的出发点和不同的结论。”这一点从二十世纪的中国美学观念的变迁上,便可见一斑。20世纪的中国美学可以分为四个达的阶段:
第一阶段:1900—1919年。这是古典美学受到普遍怀疑、深入批判,趋向瓦解的时期。在这一时期中,随着封建王朝的土崩瓦解,随着数千年正统的儒家思想受到猛烈的批判,古典和谐的美的理想慢慢摘下了它往日金光闪闪的王冠,并由中国人逐步趋同的审美取向轰轰烈烈地加冕在崇高美学理想的头上。
第二阶段:1920—1949年。这是20世纪中国崇高美学的前期。其主要特色是强调审美中的悲与苦、血与火、牺牲与追求,所以,我们可以把它称为悲剧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国人沉浸在一种悲伤、悲怆、悲壮的情感巨澜中。它的情感认同,审美取向和新的理论思考都离不开这个“悲”字。
第三阶段:1950—1979年。这是崇高美学思想的后期。其主要特色是强调艰苦斗争后的胜利,英勇献身中的伟大,这是审美追求凝结为许许多多各色各样的英雄形象。我们可以把这个时期称为英雄期。在这个时期中,美和审美都洋溢着一种骄傲、乐观的基调
第四阶段:1979—世纪末。这是崇高美学思想回落或螺旋上升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中,更高层次的“和谐”成为占主导地位的审美意识。这种远远不同于古典和谐的新的和谐观所蕴含的历史丰富性和民族互补性,使得审美追求多源化,多层次化了。它强调的不是局部的、外在形式的和谐,而主要强调的是整体的,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主体与客体关系的和谐。
由此可见,我们对于美的本质的认识是随着社会存在或者说审美场的变化而变化的。我们不能单单满足于那个已得的,现在看来还较为科学的“美的本质”的界定。美都是具体的历史的,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永恒的绝对的美是根本不存在的。所以“美的本质”绝不是一个凝固的概念定义,我们所能做的是在动态中把握它,完善它。
罗丹说过:“美是到处到有的,对于我们的眼睛,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在我们这个多元化的世界里,幽静美丽的街心公园,各种前卫而时尚的服饰,优雅的宫廷音乐……随处可见,可闻。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美的追求和认识也有了新的发展。那么,在现实社会里,究竟应该怎样看待美呢?下面,我想谈谈我的看法。
首先,美要自然。古人总喜欢用“闭月羞花,沉鱼落雁”来比喻女子的美,的确,天生丽质的女孩总是引人注目的。人的外表美与生俱来,纵使在昂贵、再优质的化妆品也难以达到,而二十左右时的青春正是人一生当中最美的阶段,它不需要过多的修饰,自自然然的一颦一笑,都时刻透着一种青春的气息,这气息来自人外在的体现,更来自人们的内心,就如同人们说的:“鸟美在羽毛,人美在心灵。”一样,更多的美是在于自身与观者的一种感觉,一种心情。
人们心灵美其实是最重要的,应该说在某种情况下,它是超脱于外表美的一种真正的美。人可以没有漂亮的外表,却不可以没有美丽的心灵,因为外表终究是表面的东西,而人的内心却是人的根本、本质,是最深层的。我想,有很多人读过《白雪公主》的故事,故事中的新王后和白雪公主都是美丽的,而王后因为嫉妒、虚荣、最终落了个终身丑陋的下场,而善良的公主却因为美丽的心灵而一次又一次地逃脱死亡的魔爪。我想,这并非只是来自于安徒生主观思想的臆造,而是它真切地反映了人们弃恶扬善的观点和愿望。
如果白雪公主是因为其容貌美和心灵美打动了读者的话,那《巴黎圣母院》中的卡西摩多,该是纯粹的心灵美了吧!他曾被人们认为是城市中最丑的人,没有人的关爱,有的只是人们的耻笑。但他面对女主人公遭到危难时,却毅然伸出了自己丑陋却温暖的双手……卡西摩斗的丑陋的,但同时也是美丽的、可爱的,只是因为他有着一颗充满着温暖与爱的心灵,同时拥有美貌与美好的心灵纵然可贵,但相貌平常却拥有火热心灵的人同样会得到人们的喜爱与赞扬。
总之,在我看了,美丽总是一种虚妄的东西,它像空气一样,存在于我们的生活,离我们很近却又很远,我们捉摸不到它的形态,但它却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美就是这样的东西,它来自于自然,体现在我们的心灵当中。
什么是美?
美是什么?这是一个复杂而又深奥的美学命题,因为它是美学的核心,是庞大的美学体系中最最基本的概念。“美”,虽然就那么一个字,但你却很难用一大堆语言把它的确切含义说得透彻明白,即便只是不完全的定义也罢。
“美”,作为美学的重要范畴之一,常常与“美好”一词一起用来说明或者评价客观事物和现象的一些审美属性,如完整性、和谐性、表现力、最高境界等等。当然,美与美好显然是有区别的。“美好”这个概念,往往用来表述整个事物和现象的审美评价,“美”则是比较狭义的美学范畴,它仅仅用来评价审美客体个别方面具体的审美属性,这就是:各部分的匀称性和比例性,形式与内容的一致性和完整性,题材表现的多样性和鲜明性以及色彩变幻的协调、对比和新颖性等等。
正因为如此,所以,有人说美是比例,美是关系;有人说美是秩序,美是和谐;有人说美是新颖,美是鲜明;有人说美是质朴,美是单纯;有人说美是形式,美是理念;也有人说美是抽象,美是距离;还有人说美是愉悦,美是完满;更有人说美是善良,美是真实。这些说法都对,都能成立,但却不够全面,不够周详。他们说的,只是美的某些构成因素,只是审美客体所具有的审美属性的某一个部分或者某一个层面,而“美”作为审美客体审美属性一定量的总和,具有多样性的特征。因为美不只是一种模式,一种形态,一种情调,一种风格,而是多姿多彩的。因为美有多样性的特征,所以别林斯基说:“美是很难判断的,就像是一个谜。”
美是多种多样的,人们的美感知觉也是千差万别的,一百双眼睛就有一百种不同的美,但有一点却是可以确定的:凡是我们心中所喜爱的,看来往往总是最美的。这就足以说明,凡是能在我们心里引起愉悦的事物就是美的,否则就不美或者不是很美。换言之,美就是客体事物给我们带来愉悦体验的那种东西,用狄德罗的话来说,就是“关系到我的美”。一方面美与事物自身的客观属性有关,另一方面也与人的心理形态有关,既有审美客体“自然存在的美”,也有审美主体“感觉到了的美”。
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美的事物千千万万但却又千差万别。海棠的美不同于芙蓉的美,芙蓉的美也不同于牡丹的美;月色清辉与艳阳高照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美;西湖烟雨和泰山日出也各有情调而迥异其趣。“红杏枝头春意闹”,多么清新,明快;“暗香浮动月黄昏”呢?那种朦胧,含蓄之美,不同样也能给人带来无尽的遐想吗?大义凛然出塞远嫁的王昭君与回眸一笑百媚生的杨玉环是美的两个不同的典型,爱芙姬琵达和爱丝梅拉达是另外两个典型。爱芙姬琵达贪婪、邪恶、狂荡、姿色撩人而又野性十足;爱丝梅拉达则显得善良、幼稚、温柔、俏丽,让人感悟到一种震撼心灵的美。爱芙姬琵达和爱丝梅拉达同样都很美,都是绝色尤物,但却一个是魔鬼,一个是天使。
然而,美与美的事物是两码事,具有不同的内涵。“美”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审美属性),而“美的事物”却是一种客观存在,即审美对象。那么,如何看待审美呢?审美显然离不开人的因素,审美情感是人所特有的本性,是人的心灵的一种特别的情操。人是审美的主体,审美活动其实就是我们发现美、认识美、欣赏美并进而创造美的心路历程,而且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参与的一项普遍的活动。听琴是审美,看戏是审美,吟诗是审美,论画是审美,品茗是审美,赏花是审美,对镜是审美,观灯是审美,游山玩水是审美,穿衣着装也是审美。凡此种种,无论有意无意,自觉还是不自觉,这些都是我们生活中常见并时刻都在进行着的审美活动。
既然如此,美的现象就不应当是孤立存在的,美与不美并不完全取决于事物本身,还要看它与人及其他事物之间的关联。在我看来,金陵十二钗个个秀色可餐,都是美女亦且各有风韵,很难说谁美谁不美或者谁比谁更美。在宝二爷眼里,林妹妹无疑是最美和最可爱的一个,但是焦大呢?在这位贾府佣人心目中恐怕会是另有所爱的吧?这里,不同的审美知觉以及人们不同的心意状态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如果客体信息符合人的愿望,人就会获得美感,产生了美,也认知了美。
可是,信息又是怎么回事呢?所谓信息,是指用来表征事物,并由事物发出的消息、情报、信号、指令、资料和数据中所包含的各种有价值的知识。信息论最早是一种运用数学概念来描述和研究“信息传递系统”的理论,后来不久便被广泛应用于科学的各个领域,尤其是心理学领域。信息论之用于心理学,标志着科学开始把人摆在与物质实践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而按照信息论的观点,所谓行为,就是外部世界向个体传递信息以及个体对信息的反应。信息论心理美学按照信息论中的“不确定性”和“信息”等基本概念,又进一步提出了自己新的命题。
信息论心理美学的优点在于,它不仅有可能使人们把审美反应或审美经验与审美客体的某些“刺激”因素联系起来,而且还能使人把客体中的某些活动程度联系起来。按照大多数信息论心理美学家的意见,任何一个审美对象,当人们欣赏它时,便会唤起一种期望模式,这种期望性的模式既取决于以往的审美经验,也取决于眼前客体所包含的那些可以唤起美感的“刺激因素”。信息,从量上说,是指通过消除该系统中的某些成分(不确定性)或增加某些成分(期望值)而达到一定量的有序化程度,从而导至愉快,获得美感。
现在,我们重又回到最初出发点——美是什么?关于美的本质问题,中外美学家们已探讨并喋喋不休地争论了两个多世纪,在众多的美学主张中,我比较倾向于认同关系说和主客观统一论,尤其赞成用信息论心理美学的观点来诠释美和认识美。既然我们已经论及信息和信息论,也谈到了审美活动主客观的统一,那么,现在我们似乎已经可以从信息论心理美学的角度为美的本质问题作出一个简明扼要的回答,这就是:美是符合主体愿望的客体信息。
这里,我们说的客体信息,是除主体以外的作为审美对象的一切客观存在,包括自然界和整个人类社会,当然也包括各种各样的艺术作品。美是符合主体愿望的客体信息——这句话包罗万象,像一只大口袋,可以装进世界上所有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