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言人制度是什么
新闻发言人作为一种“制度”,其内容涉及政府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海内外关注的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公共政策、公共服务、政府决策等所有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针对这些内容提供的一种接受公众公开咨询、质询和问责的制度安排。
新闻发言人是指国家、政党、社会团体任命或指定的专职(比较小的部门为兼职)新闻发布人员。其职责是在一定时间内就某一重大事件或时局问题,举行新闻发布会或约见个别记者,发布新闻或阐述本部门的观点,代表有关部门回答记者的提问。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主要是以政府为传播主体,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为传播客体,通过发布、传播与公众利益相关的政务信息和重要新闻来实现政府与社会的沟通,它是一种相对稳定和规范的公共信息传播机制。
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新闻发言人制度是一种新闻发布制度,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就某项重大事件或政策问题,举行新闻发布会,或者约见记者,发布新闻或阐述所代表的政府、某个社会组织的态度立场,并且作为部门或某个社会组织的代表回答提问。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机制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主要功用在于,通过及时向公众通报相关重要信息,保证公众知情权的实现。通过及时主动地发布新闻、信息,在舆论引导中把握主动权、减少不利报道。通过及时准确地公布各类信息,阐述政府或组织的观点立场,树立良好的形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外交部发言人有几个
外交部发言人是外交部设立的新闻发言人,是以外交部的身份发言,并向记者宣传情况、回答提问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现设有四位发言人,分别为华春莹、赵立坚、汪文斌、毛宁。1983年3月1日,时任外交部新闻司司长的齐怀远,作为新中国第一位正式的新闻发言人站在中外记者面前:“中国外交部从即日起建立发言人制度。”现任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3] (新闻司司长)、赵立坚[4] (新闻司副司长)、汪文斌(新闻司副司长)[5] 、毛宁(新闻司副司长)。[2] [6] [10-11] 1983年3月1日,时任外交部新闻司司长的齐怀远,作为新中国第一位正式的新闻发言人站在中外记者面前:“中国外交部从即日起建立发言人制度。”现任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3] (新闻司司长)、赵立坚[4] (新闻司副司长)、汪文斌(新闻司副司长)[5] 、毛宁(新闻司副司长)。[2] [6]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