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将于8月份实施
下面是整理的“2018年《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将于8月份实施”,欢迎阅读参考,更多有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一级消防工程师栏目。 2018年《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将于8月份实施 “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用句诗形容防排烟系统的规范再贴切不过了,虽然是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公告,却在近日才公布。早在2007年,防排烟规范就已发布过讨论稿,10年后终于定版。自老版《高规》与《建规》合并后,原消防给水和消火栓部分的内容独立出来,形成了现在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原建筑防火设计部分的内容合并,形成了现在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原防排烟系统的内容独立出来,形成了现在的《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其实施时间比前两者晚了三四年! 这三四年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开考了3年,注册消防工程师教材换了两个版本,防排烟规范真题考了近20道,很多防排烟考点没有现行规范依据的支持,真题的争议不断,总不能用《送审稿》作为命题和解析的依据吧?从《送审稿》中可以看出,该规范将设计部分与施工验收部分整合在一起,内容较多。以后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必备规范中,又多了一本,前两天还说必备四大规范,现在成了必备五大规范。18年的考生加油,今年不少新考点等着你们掌握! 新版《建规》是在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实施后防排烟系统设计与审核部分内容没有规范依据,有点尴尬。2015年4月27日,公安部消防局发布《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公消〔2015〕98号),通知中明确:鉴于新制订的《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规范》尚未批准发布,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与审核按照以下规定执行:防烟与排烟系统设置场所执行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其他具体系统设计仍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版)的有关规定。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在《送审稿》期间的规范名称其实叫《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规范》,两字之差,少了些味道。作为该规范的主要起草人之一的原上海消防总队防火部部长曾杰高工,同时也是上海地方标准《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DGJ08的主要起草人之一,《送审稿》与该地方标准有很多相似之处。防排烟规范将于7个月后正式实施,7个月后也是2018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命题组开始命题的时候,希望命题专家们不要拿着新规范出太难的考题,送风量、漏风量、排烟量等确实有难度! 从住建部发布的公告内容来看,罗列的强制性条文号与《送审稿》中的条文号很多都对应不起来,可见这两年规范条文也是反复调整。关于防排烟部分的内容和该规范的送审稿建议考友可排在后面学习,先把教材及其他重要规范掌握好。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规定
法律分析:
防烟系统
通过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防止火灾烟气在楼梯间、前室、避难层(间)等空间内积聚,或通过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阻止火灾烟气侵入楼梯间、前室、避难层(间)等空间的系统,防烟系统分为自然通风系统和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排烟系统
采用自然排烟或机械排烟的方式,将房间、走道等空间的火灾烟气排至建筑物外的系统,分为自然排烟系统和机械排烟系统。
直灌式机械加压送风
无送风井道,采用风机直接对楼梯间进行机械加压的送风方式。
自然排烟
利用火灾热烟气流的浮力和外部风压作用,通过建筑开口将建筑内的烟气直接排至室外的排烟方式。
自然排烟窗(口)
具有排烟作用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可通过自动、手动、温控释放等方式开启。
烟羽流
火灾时烟气卷吸周围空气所形成的混合烟气流。烟羽流按火焰及烟的流动情形,可分为轴对称型烟羽流、阳台溢出型烟羽流、窗口型烟羽流等。
轴对称型烟羽流
上升过程不与四周墙壁或障碍物接触,并且不受气流干扰的烟羽流。
阳台溢出型烟羽流
从着火房间的门(窗)梁处溢出,并沿着火房间外的阳台或水平突出物流动,至阳台或水平突出物的边缘向上溢出至相邻高大空间的烟羽流。
窗口型烟羽流
从发生通风受限火灾的房间或隔间的门、窗等开口处溢出至相邻高大空间的烟羽流。
挡烟垂壁
用不燃材料制成,垂直安装在建筑顶棚、梁或吊顶下,能在火灾时形成一定的蓄烟空间的挡烟分隔设施。
储烟仓
位于建筑空间顶部,由挡烟垂壁、梁或隔墙等形成的用于蓄积火灾烟气的空间。储烟仓高度即设计烟层厚度。
法律依据: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第一条 为了合理设计建筑防烟、排烟系统,保证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