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是什么啊
企业信用是指一个企业履行自身承诺的意愿与能力。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在未来是否履约,我们不得而知。但其有没有履约能力,我们可通过资信状况来了解:其是否有履约意愿,我们可以通过企业历史的质约记录来了解,因此,信用的基木载体是企业履行承诺的历史记录。具体而言,企业信用涉及到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银行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以及企业与消费者、内部职工之间相互的信用行为。无论时间与市场环境如何变化,企业信用中流砥柱的地位是永恒不变的,只有拥有良好信用的诚信企业,才会成为长盛不衰、屹立百年的“老字号”。
现代企业信用是指企业能够履行与客户,员工,消费者以及社会约定的职责而取得的信任。企业信用不仅仅是信贷信用。它还包括生产和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信用,服务道德信用,贸易合同信用,内部管理信用,信息信用,卫生环保信用等诸多方面。
企业信用是什么啊?
企业信用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对各类市场参与主体履行相应经济契约的能力及其企业整体的可信程度所进行的一种综合分析和测定。基本上,企业信用信息分六大类,分别为政府监管信息、银行信贷信息、行业评价信息、媒体评价信息、企业运营信息、市场反馈信息 。
六类企业信用信息:
政府监管信息包括企业基本资质、质量检查信息、行政许可/认定、行政奖罚信息、商标/专利/著作权信息、人民法院判决;
银行信贷信息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信贷评价信息、商业银行信贷评价信息、小额贷款公司及民间借贷评价信息;
行业评价信息包括行业协会(社团组织)评价信息、水、电、气、通讯等公共事业单位评价信息;
企业运营信息包括企业财务信息、企业管理体系评估信息;
市场反馈信息(包括消费者、交易对方、合作伙伴、员工等不同身份的实名评价信息)。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什么网?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名称的关键词模糊查询,一次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地方特色公告需要到各省子网站的其他公告中查看。2、市场主体填报年度报告、即时信息、简易注销申请和其他信息,通过本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中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进行填报。3、自然人必须实名注册后才能使用个人中心相关功能。扩展资料: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政府部门和企业分别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第十二条 政府部门发现其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政府部门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有权要求该政府部门予以更正。企业发现其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但是,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更正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应当同时公示。第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企业公示的信息虚假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举报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依照本条例规定公示的企业信息有疑问的,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查询,收到查询申请的政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参考资料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网址是什么?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名称的关键词模糊查询,一次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地方特色公告需要到各省子网站的其他公告中查看。2、市场主体填报年度报告、即时信息、简易注销申请和其他信息,通过本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中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进行填报。3、自然人必须实名注册后才能使用个人中心相关功能。扩展资料: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政府部门和企业分别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第十二条 政府部门发现其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政府部门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有权要求该政府部门予以更正。企业发现其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但是,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更正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应当同时公示。第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企业公示的信息虚假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举报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依照本条例规定公示的企业信息有疑问的,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查询,收到查询申请的政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参考资料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