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后还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吗
三证合一后还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吗 没有了。 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故原来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也就没有了。 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拓展资料: 三证合一的主要特性: 1、唯一性。统一代码及其9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在全国范围内是唯一的。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例如,一个主体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按照法定程序,需依法注销该事业单位,再设立新企业。新设立企业是一个新主体,需赋予新的统一代码。 2、兼容性。统一代码最大程度地兼容现有各类机构代码,既能体现无含义代码的稳定可靠,又能发挥有含义代码便于分类管理的作用,最大程度地减少改造成本。统一代码在第二、三部分设计了机构类别代码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与工商注册号、事业单位证书号、机构信用代码相应部分含义一致。第四部分主体标识码采用组织机构代码,保证了统一代码与组织机构代码有效衔接。 3、稳定性。统一代码一经赋予,在其主体存续期间,主体信息即使发生任何变化,统一代码均保持不变。例如,法人和其他组织迁徙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均不改变其统一代码。 4、全覆盖。统一代码制度实施后,对新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对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适当方式换发统一代码,实现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全覆盖。 办理三证合一后还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吗 没有了, 三证合一就是把三个旧证,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这三个证合三为一,然后换成一个新的工商营业执照的证,这个证上有个代码,就叫做社会统一代码。 现在三证合一还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吗 三证合一之后的企业,是 没有组织机构代码的 ,只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三证合一后就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了吗 三证合一后就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了,三证合一里面就包含了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基本原则 兼容并蓄,降低成本 .统一标准,分步实施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三证合一后,组织机构代码证要回收 ,所以组织机构代码证不需要独立年检了 三证合一后组织机构代码证还需要年检吗 不需要了。 三证合一后,不再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企业,不再实行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有效期限与营业执照期限一致。 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是按照“统一受理、联动审批、核发一照”的模式,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由工商行政管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工商行政管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联动审批、限时办结、核发一照一号的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的有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证合一以后,就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了! 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证还有年检吗 现在没有年检,只有年度营业情况公示,具体的你可以百度搜索(公司转让平台),然后有你要的信息。 医疗器械公司三证合一之后还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吗 三证合一是包含组织结构代码证的,三个证一个号,不需要单独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了。
三证合一后企业法人代码是什么
三证合一后企业法人代码就是“社会信用代码”编码,就不分组织机构代码、税号和执照注册号了,全部都由一个“社会信用代码”号码来代替。营业执照号就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号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九位到倒数第二位。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三证合一”最终编码规则从唯一、统一、共享、便民和低成本转换等角度综合考虑,统一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见附件)。为便于行业管理和社会识别,统一代码的第一、二、三部分体现了登记管理部门、机构类别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兼容了当前各登记管理部门行之有效的有含义代码功能。为保证唯一性和稳定性,第四部分设计为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充分体现了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建立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要求。为防止出现错误,第五部分设计为校验码。1.第一部分(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例如,机构编制、民政、工商三个登记管理部门分别使用1、2、3表示,其他登记管理部门可使用相应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2.第二部分(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登记管理部门根据管理职能,确定在本部门登记的机构类别编码。例如,机构编制部门可用1表示机关单位,2表示事业单位,3表示由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民政部门可用1表示社会团体,2表示民办非企业单位,3表示基金会;工商部门可用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工商户,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3.第三部分(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例如,国家用100000,北京用110000,注册登记时由系统自动生成,体现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及其登记管理机关所在地,既满足登记管理部门按地区管理需求,也便于社会对注册登记主体所在区域进行识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4.第四部分(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参照《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5.第五部分(第18位):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