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课程包括哪些
国家课程包括学前课程、初等课程、中等课程。一、学前课程:1、学前课程,又称幼儿教育,是指实施幼儿教育的机构根据一定的培养目标和幼儿的身心特点,对入小学前的幼儿进行有计划的教育。2、其主要任务是使儿童身心获得协调发展,为入小学接受小学阶段的教育作好准备。实施学前教育的机构主要有托儿所、幼儿园、附设在小学的学前班等,其年限从1年至3年不等。3、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二、初等课程:1、初等课程是指教育系统中最基础的部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称它为第一级教育。是学校教育的最初始的阶段。具有最大的普及性、广泛性,一般都属义务教育阶段。2、初等教育是近几百年来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结果,其源头是在 15 世纪的欧洲。而初等教育制度的实施得以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并以全民为对象,则到 19 世纪后期才逐渐实现。3、在 20 世纪,随着时代的前进,初等教育在制度、结构、课程和方法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发展。但各国实施初等教育的状况各不相同。三、中等课程:1、中等课程,是在初等教育基础上继续实施的教育,包括初中阶段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2、全日制普通中学教育包括初中和高中两个阶段,均为3年学制,曾有三三分段、四二分段、三二分段、二三分段。3、普通中学的课程有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音乐、美术、生理卫生、劳动技术等。对于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学校给予奖励。普通高中要逐步增设职业(技术)教育课,学习科目可由学生自己选择。
国家课程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国家课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来说,指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的各种课程政策,比如教育部制定、颁布的课程管理与开发政策、课程方案,各类课程的比例和范围,教材编写、审查和选用制度等。从狭义上来说,国家课程是指国家委托有关部门或机构制定的基础教育的必修课程或称核心课程的课程标准或大纲。无论广义的国家课程还是狭义的国家课程,都集中体现了国家的意志,是决定一个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的主要因素,因此,国家课程具有统一规定性和强制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2] 第十八条 国家制定学前教育标准,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特别是农村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