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二手房交易政策
一、严格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管理,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网签合同备案变更及撤销程序,除因房屋质量问题、房屋规划设计变更或共有公摊部位变更、买房人出国留学或定居、买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急需医疗资金、司法判决仲裁、买受人申请的银行贷款被银行拒贷、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可申请办理网签合同备案变更、撤销外,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一律不得办理备案变更、撒销手续。二、严控投资投机性购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纳入我市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处理范围的房源除外。
济宁二手房交易税费
二手房:1、契税(买方支付);2、营业税(买方支付);3、个税(买方支付);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5、土地增值税;6、登记费;7、房地产交易手续费;8、佣金;9、贴花:5元/套;10、评估费;11、抵押登记费;12、委托公证费;13、赎楼担保费;14、赎楼罚息;15、赎楼短期借款利息;16、买卖合同公证费;17、抵押合同公证费二手房过户贷款全流程:双方准备各自资料,前往银行申请房贷;银行对房贷进行初步评估,给出贷款额度与贷款期限;银行审核用户的贷款资料;审批通过,买房需要支付首付款给卖方,然后签订房贷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用户拿到房产证以后办理抵押登记;银行放款到买方的账户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