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全国会计工作的部门
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部门是国务院财政部门。管理会计的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点:1.编制和监督执行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源,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全面提高公司员工的成本识,督促公司有磁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3.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4.负责对公司财会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5.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6.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问题不佳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7.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下属公司(包括控股合资公司和各分支机构)进行稽核审计,提出报告书。8.公司对外投资或重大设备采购前的项目财务风险控制报告。9.及时向董事会提供财务分析、各种财务数据、效益预测报告,制定财务计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第七条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第二十八条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收到检举的部门有权处理的,应当依法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收到检举的部门、负责处理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
管理全国会计工作的部门
我国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机构是国家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其前身为1949年10月1日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财政部有关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将财政部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的职责划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会计管理部门很多,例如财政部、税务部门、海关、审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部门是在授权情况下对国家各个经济金融部分内容进行监管,但是财政部门是主管部门。会计是一个汉语词语。会计有两层意思,一是指会计工作,二是指会计工作人员,会计工作是根据《会计法》《预算法》《统计法》及各种税收法规为法律依据来核对记账凭证、财务账簿、财务报表,从事经济核算和监督的过程,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核算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会计工作人员是进行会计工作的人员,有会计主管、会计监督和核算、财产管理、出纳等人员。我国从周代就有了专设的会计官职,掌管赋税收入、钱银支出等财务工作,进行月计、岁会。亦即,每月零星盘算为计,一年总盘算为会,两者合在一起即成会计一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七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第八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财政部会计资格是什么
财政部会计资格指的是“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是财政部所属事业单位,成立于2001年8月,主要负责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和会计人才评价工作,具体包括拟定考务规则、安排考务日程;组织考试报名,命制试题,指导全国阅卷工作;组织考试用书编写;负责会计人才评价发现、评价体制机制创新、引导会计人才流动使用等会计人才评价工作。工作内容1、研究拟订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工作纪律和年度考务工作安排。2、组织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检查、指导各地报名情况。3、研究提出会计人员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考试用书编写和发行。4、研究拟订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评价标准,组织命题、试卷(含电子试卷)制作、运(传)送、保管工作,开展全国会计资格考试题库建设。5、制定全国会计资格考试(含试题)安全保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考试监考、巡视工作,检查指导各地考场设置、监考组织、考场纪律。
财政部会计司是什么
财政部会计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部分职责1、管理全国会计工作,制定完善会计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会计改革与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全国会计基础工作。2、起草全国性的会计法律、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草案,并组织贯彻实施;审查各地区、各部门拟订的会计规章、办法等。3、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综合报告标准、成本核算标准体系、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等会计准则制度,宣传、解释并监督、分析其执行情况;管理和指导会计准则委员会工作。4、组织推动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等非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宣传、解释并监督其执行情况;承担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