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要略原文

时间:2024-10-16 17:07:37编辑:流行君

张仲景《金匮要略》饮食禁忌~肉类

1、吃马肉时如果不饮酒,会损伤身体。马肉不可热吃,否则会损伤心神。马肉和猪肉一同食用,又饱食醉酒而卧,是犯大忌。驴肉、马肉、猪肉一同食用,会导致上吐下泄的霍乱病。

《原文:食酸马肉,不饮酒,则杀人。马肉不可热食,伤人心。马肉、㹠肉共食,饱醉卧,大忌!驴马肉合猪食之成霍乱》

2、羊肉不可共生鱼、酪食之,害人。羊蹄甲上有如珠子一般白色斑点的,叫羊悬筋,食用的话,会让人发癫痫。羊肝与花椒一同食用,会伤人五脏。

《原文:羊肉不可共生鱼、酪食之,害人。羊蹄甲中有珠子白者,名羊悬筋,食之令人癫。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人五脏》

3、猪肉与生香菜一同食用,会使人肚脐周围腐烂。猪油不可与梅子一同食用。猪肉与葵菜一同食用,使人感觉气短。

《猪肉以生胡荽食之,烂人脐。猪脂不可合梅子食之。猪肉和葵食之,少气》

4、白狗死后不吐舌头的,吃这样的肉会伤人身体。

《白犬自死,不出舌者,食之害人。

5、妇人怀孕后,不可吃兔肉、山羊肉以及鳖肉、鸡鸭肉,否则会使孩子不能发声。妇人怀孕后,若是吃麻雀的肉,会导致生下的孩子性情淫乱。

《原文:妇人妊娠,不可食兔肉、山羊肉及鳖、鸡、鸭,令子无声音。妇人妊娠食雀肉,令子淫乱无耻》

6、鸡肉(或鸡蛋)不可与香菜一同食用,食用会令人胀气。

《原文:鸡不可共葫荽食之,滞气》

待续……

我温馨提示:肉类禁忌还有很多,套路很深,防不胜防,还不如好好吃五谷哦……


张仲景《金匮要略》饮食禁忌~肉类(续)

1、鱼头上有白斑,并且如连珠般一直延续伸到脊背上的,这种肉食用后伤人身体。鱼头没有腮的,不可食用,会伤人。鱼没有肠和胆的,不可食用,否则男子食用后会导致三年阴茎不起,女子则导致不能生育。鱼目闭合的,其肉不可食用。六甲之日,不可食用带有鳞甲之类的食物。鱼肉不可与鸡肉一同食用。

《原文:鱼头正白如连珠至脊上,食之杀人。鱼头中无腮者,不可食之,杀人。鱼无肠胆者,不可食之,三年阴不起,女子绝生。鱼目合者,不可食之。六甲日,勿食鳞甲之物。鱼不可合鸡肉食之》

2、龟肉不不可与瓜果、酒一同食用。鳖肉不可与鸡蛋、鸭蛋一同食用。虾无须以及腹下通体皆黑,煮后反而变白的,不可食用。

《龟肉不可合酒、果子食之。其肉不得合鸡鸭子食之。虾无须及腹下通黑,煮之反白者,不可食之》

3、如果螃蟹的两目相对,足上长有斑纹,且目发红,不可食用。凡是未经霜的螃蟹,多有毒,必须得完全做熟才能食用》

《蟹目相向,足班目赤者,不可食之》

4、蜘蛛落到食物中,会有毒,食物不宜再吃。

《蜘蛛落食中,有毒,勿食之》

5、若见蜜蜂、苍蝇、虫蚁等积聚在食物上,说明食物已经腐败,食用的话会使人生瘘疮。

《凡蜂、蝇、虫、蚁等多集食上,食之致痿》

温馨提示:还有更多的禁忌就不续了,听懂话是一种能力,吃该吃的而不是吃想吃的,智慧人生……


四饮指的是什么

四饮指的是“痰饮”“悬饮”“溢饮”“支饮”。四饮,中国古代医药方理论,既痰饮,悬饮,支饮,溢饮。出自《金匮要略》痰饮咳嗽病脉证并治第十二。有苓桂术甘汤方、甘遂半夏汤方、十枣汤方、大青龙汤方、小青龙汤方、木防己汤方等多种相关药方。引证解释:⒈ 指清、医、浆、酏四种饮料。引《周礼·天官·酒正》:“辨四饮之物,一曰清、二曰医、三曰浆、四曰酏。”贾公彦疏:“一曰清,则浆人云醴清也。二曰医者,谓酿粥为醴则为医。三曰浆者,今之酨浆。四曰酏者,即今薄粥也。”基本解释指清、医、浆、酏四种饮料。《周礼·天官·酒正》:“辨四饮之物,一曰清、二曰医、三曰浆、四曰酏。” 贾公彦 疏:“一曰清,则浆人云醴清也。二曰医者,谓酿粥为醴则为医。三曰浆者,今之酨浆。四曰酏者,即今薄粥也。”书中讲“四饮”“五水”“痰涎”。“四饮”是指“痰饮”“悬饮”“溢饮”“支饮”;“五水”是“水在心”“水在肺”“水在脾”“水在肝”“水在肾”。然后,又强调了三个,一个是留饮,一个是伏饮,一个是支饮,这样就系统了。从部位而言,是“四饮”;从脏腑而言,是“五水”;从特殊性而言,有留饮,有伏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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