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系统

时间:2024-10-16 16:08:25编辑:流行君

医疗机构使用电子病历系统进行病历书写应当遵循的原则不包括

医疗机构使用电子病历系统进行病历书写应当遵循的原则不包括连续性 。拓展资料: 1.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字、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2.电子病历系统是指医疗机构内部支持电子病历信息的采集、存储、访问和在线帮助,并围绕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效率而提供信息处理和智能化服务功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3.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国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子病历应用监督管理工作。

电子病历系统四级的基本项目的有

电子病历系统四级基本项目通常包括以下方面:1. 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2. 诊断信息:包括患者的主要症状、疾病诊断和分级、治疗方案等。3. 检查和检验结果:包括各种影像学和实验室检查结果。例如,X光、MRI、CT和血液、尿液、生化、病理等检查结果。4. 医嘱和治疗记录:包括医生为患者制定的各种治疗方案和药物治疗记录等。5. 护理记录:包括护士对患者的监护记录,例如患者的血压、体温、呼吸频率等生命体征数据等。6. 医学嘱托:请医护人员执行的其它事项。7. 病历中医学专业术语应符合国际或国家标准的规定,语言应文明得体,应准确传达疾病诊断、治疗和护理等内容。8. 管理员信息:管理员信息包括系统管理员、医院管理人员和医院IT支持人员等。以上就是电子病历系统四级的基本项目。在实际使用中,还需要根据临床需要对电子病历系统进行定制和扩展。


上一篇:追追追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