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局举报电话
四川省教育厅投诉举报电话号码是028-86110575。依据四川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发布的联系信息可知,该号码为其教育信访接待电话。此外依据四川省教育厅发布的联系信息可知,其不同的业务部门联系号码也是不同的。如高校毕业生就业咨询:028-86112806。高等教育学历认证:028-86122680、86119607。高校学籍学历电子注册:028-86139913。教育系统法治建设、政务公开、高校章程核准等咨询:028-86117428。四川省教育厅其他科室联系电话:1、高等学校设置、撤销、更名调整等:028-86113561。2、校外培训机构相关咨询:028-86118976。3、学生资助(高等教育)相关咨询:028-86118766。4、学生资助(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相关咨询:028-86121660。5、教师资格相关咨询:028-86138701。6、特岗教师、公费师范生相关咨询:028-86115459。7、职称评审相关咨询:028-86115370。8、专升本政策、大学生转学等相关咨询:028-86115501。以上内容参考 四川省教育厅-联系我们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电话
1、办公室电话851565812、普通高校招生处咨询电话85172197(普通高考)85172403(艺术体育)3、研究生招生处(成人高校招生处)咨询电话85177547(研究生)85174073(成人高考)85177941(普通高校专升本)4、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处(职业院校招生处)咨询电话851762155、自学考试处咨询电话851789476、非学历教育考试处咨询电话8519268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特岗教师招聘85179523-大学英语四六级85178465-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85172495-书画等级考试86654294,85178465-四川省书法水平测试7、信息技术处咨询电话851751068、计划统计与考试评价处咨询电话851749709、四川省招生考试指导中心咨询电话86604870以上内容参考: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联系方式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四川省教育厅的直属单位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四川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处四川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处四川省校办企业公司四川省电化教育馆四川教育电视台四川省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四川教育报刊社四川省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成都西藏中学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内江铁路机械学校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四川省教育基金会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建筑设计院四川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四川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成都医学院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四川省教育厅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省教育工作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二)研究提出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三)统筹管理确定后的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在省本级财政中,省属高等院校的经费预算(含教育事业费、教育基建投资)确定后,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有关教育经费的收费标准,由省教育厅汇总提出意见,经物价、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执行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四)综合管理全省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等工作;负责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审核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审批省属本专科院校的本专科专业设置;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和重点学校、学科建设;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五)主管全省教师工作,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全省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实施教师继续教育、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六)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思想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高校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七)统筹管理全省各类高等学历教育考试工作,研究提出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校结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八)规划、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全省高等学校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和“产学研”相结合等工作;组织协调高等学校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指导学校科研基地、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发展建设。(九)统筹管理并协调全省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及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全省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系统来川外籍教师、外籍专家及来川留学人员的管理工作。(十)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十一)管理省属高校和厅属事业单位,指导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十二)承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省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十三)承担省委教育工委的有关具体工作。(十四)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