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关税壁垒主要有哪些
非关税壁垒可以分为直接的和间接的两大类:直接的由海关直接对进口商品的数量、品种加以限制,其主要措施有:进口限额制、进口许可证制、“自动”出口限额制、出口许可证制等;间接的是指进口国对进口商品制订严格的条例和标准,间接地限制商品进口,如进口押金制、苛刻的技术标准和卫生检验规定等。随着许多常用的非关税壁垒如数量限制等形式被纳入世贸组织所规范的框架内,非关税壁垒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变化,突出表现在技术标准、环境要求、生态标准和劳工标准等,成为披着合法外衣的有选择的新的非关税壁垒,常见的有:(1)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是现代国际贸易中商品进口国在实施贸易进口管制时,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检验制度等方式,对外国进口商品制定严格繁杂苛刻的技术标准、卫生检疫标准、商品包装和标签标准,从而提高进口产品的技术要求,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目的的一种非关税壁垒措施。这些标准和规定往往是以维护生产、消费者安全和人民健康为由而制定的,但其扭曲了技术规则的本来面目,使原来有利于国际贸易发展的技术标准变成了阻碍国际贸易正常进行的手段,成为引发现代国际贸易纠纷的重要根源。(2)绿色贸易壁垒。绿色壁垒常以保护有限资源、环境、生态平衡或人民健康为名,蓄意制定一系列苛刻的环保标准,对来自国外的产品或服务加以限制。为此,环境因素逐步成为一种服务于各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武器,它作为一种新兴的非关税壁垒,必将以其隐蔽性强、技术要求高、灵活多变等特点,被西方发达国家越来越多地利用。(3)劳工标准壁垒。劳工标准的内容主要有:废除强制劳动;禁止劳改产品出口;严禁使用和剥削童工;非歧视的工资水平、同工同酬;实行最低工资标准,保证劳工的最低工资水平;工人有自由结社和集体议价的权利等。劳工问题纯粹是一个社会问题,它和贸易没有任何必然联系,发达国家试图把劳工问题同贸易捆在一起解决,其主要目的在于削减发展中国家的劳动成本优势。
传统的非关税壁垒包括哪些
传统的非关税壁垒包括:通关环节壁垒、对进口产品歧视性地征收国内税费、进口禁令、技术性贸易壁垒等。非关税措施比关税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关税的制定,往往要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要调整或更改税率,也需要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手续,因此关税具有一定的延续性。而非关税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则通常采用行政程序,制定起来比较迅速,能随时针对某国和某种商品采取或更换相应的限制进口措施,从而较快地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扩展资料:非关税措施的保护作用比关税的作用更为强烈和直接。关税措施是通过征收关税来提高商品成本和价格,进而削弱其竞争能力的,因而其保护作用具有间接性。而一些非关税措施如进口配额,预先限定进口的数量和金额,超过限额就直接禁止进口,这样就能快速和直接地达到关税措施难以达到的目的。非关税措施比关税更具有隐蔽性和歧视性,包括税率的确定和征收办法都是透明的,出口商可以比较容易地获得有关信息。
非关税壁垒包括哪些
非关税壁垒(Non-tariff barrier),又称非关税贸易壁垒,指一国政府采取除关税以外的各种办法,对本国的对外贸易活动进行调节、管理和控制的一切政策与手段的总和,其目的是试图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市场和国内产业的发展。法律分析非关税壁垒大致可以分为直接的和间接的两大类:前者是由海关直接对进口商品的数量、品种加以限制,其主要措施有:进口限额制、进口许可证制、“自动”出口限额制、出口许可证制等;后者是指进口国对进口商品制订严格的条例和标准,间接地限制商品进口,如进口押金制、苛刻的技术标准和卫生检验规定等。非关税壁垒形式多样,且更为隐蔽。根据美国、欧盟等WTO成员贸易壁垒调查的实践,非关税壁垒主要表现为以下13种形式:通关环节壁垒、进口税费、进口禁令、进口许可、国际贸易的政治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贸易救济措施、进口产品歧视、出口限制、服务贸易。实践中,还存在着种种很难归类于以上各类贸易壁垒的其它壁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第二十九条 货物由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原则上按照进口征税;但是,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达到一定比例的货物,免征关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海南省制定。货物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退还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前,对离岛旅客购买免税物品并提货离岛的,按照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物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内地之间进出的税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海南省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