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达因

时间:2024-10-01 16:56:04编辑:流行君

世界三大侦探是谁?

世界三大侦探是福尔摩斯、布朗神父、西·奥古斯特·杜宾。1、夏洛克·福尔摩斯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1854年1月6日—),男,英国伦敦人,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位才华横溢的侦探,福尔摩斯自称是名刑侦顾问,也就是说当其他警探或私家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向他求救。福尔摩斯常能够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很多疑难问题,但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些比较困难、需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2、布朗神父布朗神父是英国著名侦探作家G.K.切斯特顿(1874.5.28-1936.6.14)笔下的著名侦探。作品将其设定为天主教神父,身材奇胖,身边常带着一把大雨伞,有着很锐利的直觉。在53个短篇中登场。代表案件有《狗的启示》《蓝宝石十字架》。收录于《布朗神父探案集》。3、西·奥古斯特·杜宾西·奥古斯特·杜宾,十七、八世纪大作家爱伦·坡小说中的业余大侦探,全名为“西·奥古斯特·杜宾”,是一个破落的法国贵族。他首次出现是在爱伦·坡的《毛格街血案》中。杜宾是侦探小说史上第一个“侦探”。小说中多以杜宾一层层抽丝剥茧的推理探索出真相,过程虽有些繁琐,但也可从中看出主人公扎实的逻辑思维功底。扩展资料夏洛克·福尔摩斯性格特点:性情冷漠、孤僻(不愿意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虽然对结交朋友并不在意但很珍重友谊,坚持己见,但也不乏幽默感(有时会开些玩笑,如《海军协定》),自己承认热衷于恶作剧(《王冠宝石案》)。喜欢以出人意料的方式揭开案件谜底(《诺伍德的建筑师》),平日里冷静、不易动感情,自负有时接近狂妄(用自己超强的演绎推理愚弄警方以此作乐,但不寻求名望,允许警方拿自己的成绩占为己有)。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夏洛克·福尔摩斯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布朗神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西·奥古斯特·杜宾

世界十大侦探排名

世界十大侦探排名如下:NO.1 歇洛克·福尔摩斯毫无争议的第一名,绝对是当之无愧的,在百度侦探迷们的投票中,福尔摩斯以近乎两倍的票数领先于第二名的工藤新一。谈到侦探小说,就不能不提到《福尔摩斯》,它是侦探小说史上光辉的一页,可以说它的诞生推动了侦探小说的发展。NO.2 江户川柯南/工藤新一。对中国观众来说,柯南的名气恐怕并不亚于福尔摩斯。《名侦探柯南》在百度的动漫作品的排名中也经常进入了前10名。NO.3 赫尔克里·波洛。侦探小说之王阿加莎·克里斯蒂众作品中最有名的一个侦探,也是出了名的感性大胖子,由他所破解的《ABC杀人事件》是世界知名的经典案件,因而被《柯南》等作品模仿。除去漫画人物工藤新一,在中国大陆他是第二受欢迎的小说侦探。克里斯蒂在侦探小说界的笔法绝对是顶尖级的,他塑造了好几个经典的名侦探,除了波洛,还有马普尔小姐等。NO.4 金田一耕助。鼎鼎大名的金田一,对于中国大陆的观众来说并不陌生,老爷厉害孙子也不赖,两人的票数都挤进了前十位,当然,爷爷在侦探迷们的心目中还是比孙子略胜一筹。在日本金田一耕助与明智小五郎齐名,因而拍摄了一部作品来体现两位名侦探之间的斗智斗勇,而在《金田一少年事件薄》中,金田与明智的后人依然在开展既竞争又协作的关系。NO.5 艾勒里·奎因。艾勒里·奎恩是费雷德累·达奈与曼里德·李合作的笔名,同时也是主人公的名字,作者被誉为美国的柯南道尔,这部作品对美国后来的同类小说也颇有影响。有人将福尔摩斯、波洛和奎因三人并称为三大侦探,从人气上来看似乎是如此。NO.6 怪盗鲁邦。怪盗之祖正是此人(《柯南》中的KID被称为现代鲁邦)。这部在欧美地区与《福尔摩斯》平起平坐的推理小说,在观念有些保守的中国比较难以推广,怪盗们的人气也往往比不上侦探,毕竟把小偷设定为劫富济贫的正义使者,这种浪漫的设定恐怕只有法国人才想得出来。NO.7 金田。金田一耕助的孙子,《金田一少年事件薄》的主角,经典台词就是:“我以爷爷的名义……”。比起《名侦探柯南》,金田一系列的推理性严谨了很多,不过许多案件的内容总是显得灰暗,这大概也是让不少年纪较小的漫画迷对此作品敬而远之的原因吧。NO.8 简·马普尔。习惯上叫她作马普尔小姐,是克里斯蒂笔下的另一位名侦探,同时也是人气进入前十名的侦探中,唯一的一位女性侦探。NO.9 明智小五郎。与金田一耕助齐名的日本侦探,打扮不修边幅,而且行为有些古怪,不过一旦研究起案子来却很有一手,是属于潇洒型的侦探。江户川乱步的小说对日本侦探作品的影响很大,像《名侦探柯南》里就引用了不少他小说里的内容。NO.10 费罗·万斯。主人公名字也译作菲洛·凡斯。《主教杀人案》的知名度不用多说了,这部作品是该系列的代表作,曾被改编成电影。

s.s 范达因制定的侦探法则

  S.S.范达因: 推理小说二十条守则

  推理小说是一种智性游戏,更像一种竞赛,作者必须公平的和读者玩这场比赛,他必须在使用策略和诡计的同时,维持一定程度的诚实,绝不能过分到像玩桥牌时作弊一样。他必须以智取胜,透过精巧又不失诚实的设计引起读者兴趣。因此,写推理小说有着极其明确的守则存在,虽然是不成文的规定,但约束力十足,每一个受人尊敬或懂得自重的小说作者,都得服膺这些守则。
  在此,特别列出这些理应称之为“诫律”的条文,一部分根据所有伟大的推理小说作家所遵行的原则,另一部分则来自所有诚实作家内心的信念,熔铸而成:
  一、必须让读者拥有和侦探平等的机会解谜,所有线索都必须交代清楚。
  二、除凶手对侦探所玩弄的必要犯罪技巧之外,不该刻意欺骗或以不正当诡计愚弄读者。
  三、不可在故事中添加爱情成分,以免非理性的情绪干扰纯粹理性的推演。我们要的是将凶手送上正义的法庭,而不是将一对苦恋的情侣送上婚姻的圣坛。
  四、侦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员不可摇身变为凶手。如此等于拿一分钱铜板,说它是五元金币一样,这是不实的陈述。
  五、控告凶手,必须通过逻辑推理,不可假借意外、巧合或没有合理动机的嫌犯自白。以后者的方式破案,无异是故意驱使读者到一个不可能找答案之处搜寻,等读者失败回来之后,才告诉他们答案从头到尾在你口袋之中,这样的作者,不会比一个笑匠好到哪儿去。
  六、推理小说必须有侦探,侦探不侦查案情就不能称之为侦探。侦探的任务是搜集一切可能的线索,再根据这些线索找出那个故事一开始时犯下恶行的人。如果侦探不能经由线索的分析推演出最终结论,那就如同偷看算术课本书后解答的小学生一样,不算真正解决了谜题。
  七、推理小说中通常会出现尸体,尸体所显露的疑点愈多愈妙。缺乏凶杀的犯罪太单薄,份量太不足了,为一桩如此平凡的犯罪写上三百页也未免太小题大作了。毕竟,读者所耗费的时间精力必须获得回馈。美国人本质上比较富于人性,因此,一桩凶狠的谋杀案会激起他们的报复之念和恐惧心理,他们希望杀人者受到法律制裁。所以,当一个“恶毒”的谋杀案发生时,再温厚的读者都会怀抱满腔正义热忱来追捕凶手。
  八、破案只能通过合乎自然的方法。就推理小说而言,魔术、求神问卜、读心术、降灵符咒或水晶球等等一概列为禁忌。一个根据理性的推理故事,读者才有公平的机会参与斗智,但若和神异的世界竞争,甚至跨身四次元的形上世界缉凶,读者等于在起跑点就注定输了。
  九、侦探只能有一名,也就是说,负责真正推理缉凶的主角,就像古希腊战争剧中的解围之神deus ex machina一样,是独一无二的。为解决一个谜题而搬来三、四名侦探,只会分散阅读的乐趣,打乱逻辑推理的脉胳,更会不当剥夺读者和侦探公平斗智的权益。侦探人数超过一名,读者会弄不清谁才是他真正的竞争对手,这就像让一名读者单挑一支接力赛跑队伍一样。
  十、凶手必须是小说中多少有点份量的角色才行。也就是说,凶手必须是读者有兴趣、而且多少有所了解的人物。如果小说进行到最后一章,才将罪名加在一个陌生人,或一个无足轻重的角色身上,那等于是作者自承无能,不配和读者斗智。
  十一、那些做仆人的,比方说管家、脚夫、侍者、管理员、厨师等等,不可被选为凶手。因为这样的凶手太明显了,太容易被找出来,这样的处理实在无法令人满意,读者也会觉得浪费时间。凶手必须是值得花时间花心力去找的人——通常是最不被怀疑的那个。要是凶手果真是某个卑微的奴仆,那作家实在没必要把这种故事写成书,让世人铭记于心。
  十二、就算是连续杀人命案,凶手也只能有一名。当然,凶手可以有共犯或共谋,但务必只让一人挑起全部罪行责任,读者的所有怒火必须集中于单一的歹角身上。
  十三、推理小说中,最好不要有秘密组织、帮会或黑手党之类的犯罪团体,否则作者等于在写冒险小说或间谍小说。一件完美而悬疑的谋杀案,若被这么一大批人马搅和的话,那可就无可挽回的完蛋大吉了。当然,推理小说中的凶手仍应该有他正当的逃命机会,但如果让整个庞大秘密组织为他撑腰(如无所不有的藏匿地点或大批人马的保护),那显然又太过头了。相信一个有自尊心的一流凶手,在与侦探对决时,不会让自己披上一身无法穿透的盔甲才上场。
  十四、杀人手法和破案手法必须合理且科学。也就是说,推理小说不允许采用伪科学、纯幻想或投机的机关装置,举例来说,谋杀案的死者被才发现的新元素如超镭所杀,这就是不合理的;或者,用极其罕见,甚至是作者凭空想像的毒药害死,这也不行。一个推理小说作家必须限制自己在毒药方面的想像力,所用的毒药不得逾越寻常药典的范畴,如果作者天马行空于想像世界,漫无禁忌翱翔于不存在的时空,那就逸出推理小说的界限了。
  十五、谜题真相必须明晰有条理,可让有锐利洞察之眼的读者看穿,我的意思是,在案情大白之后,读者若重读一遍小说,会清楚发现,破案的关键始终摆在他眼前,所有的线索也无一不指向同一名凶手。如果他跟侦探一样聪明的话,不必等到最后一章就可以自己破案。当然了,这样的读者的确是存在的。我对于推理小说所持的基本理论是:如果一本推理小说的架构写得够公平合理的话,要读者无法自己发现答案是不可能的。可以预期的是,一定有某部分的读者和作者一样机灵。若是作者有足够的运动精神,犯罪的计划和线索都在书中诚实描述出来的话,这些敏锐的读者就可以和书中的侦探一样,经由分析、推理和消去法将嫌犯指认出来,而这正是这场游戏的趣味所在,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不屑看通俗文学的读者,对于看推理小说不会感到脸红的原因。
  十六、过长的叙述性文字,微妙的人物分析,过度的气氛营造或是对于一些旁枝末节玩弄文字,都不应该出现在推理小说里。这些在犯罪的记录和推理的过程中完全不重要。我们的主要目的是要陈述问题,并经由分析将问题作出圆满的推论。而这类文字只会阻碍情节的发展,并将不相干的事情加进主题里面。当然,必要的叙述和人物的描写可以使小说更为逼真。当作者将故事描写得非常引人入胜时,可使读者的情绪完全投入在剧情的发展和人物的刻划上,就这一点而言,他已经将纯文学的技巧和犯罪文件所需具备的真实性和相容性发挥到同等的境界了。写推理小说是一件非常严谨的事情,读者看它并不是为了华丽的词藻和风格,也不是为了绚丽的叙述和情绪的投射,而是为了刺激脑力所作的心智活动——就像是他们去参加球赛或玩拼字游戏一样。若在一个棒球比赛中,在换场时间对球员讲述球场的自然景色是如何的美丽,这如何能激励球员们想要嬴球的心呢?若在猜字游戏里的字汇掺杂着语言学的学术论文中所使用艰涩的字眼,这样只会使猜谜者在玩游戏的时候变得焦躁不安。
  十七、不可让职业性罪犯负担推理小说中的犯罪责任。至于那些闯空门的小偷恶棍所做的坏事则是警察的责任,不是作家和杰出的业余侦探的事,这类犯法的事是属于刑事组的例行工作。真正吸引人的犯罪,应该出自教堂中某个受人尊敬的大人物,或是以慈善闻名的老太太之手才是。
  十八、在推理小说里,犯罪事件到最后绝不能变成意外或以自杀收场,这种虎头蛇尾的结局,等于是对读者开了一个不可饶恕的大玩笑。要是有人买了这本书,发现里面的内容全是骗人而要求退钱的话,任何公正的法院都会站在他那边,而将这位欺骗了忠实读者的作家予以严惩。
  十九、推理小说里的犯罪动机都是个人的。至于国际阴谋和战略的政治游戏是属于另外一种小说,举例来说,像是特务组织之类的故事。谋杀的情节,必须保持一定程度的平易近人,才可以反映读者的日常生活经验,使他们压抑已久的欲望和情绪有所宣泄。
  二十、以下列出几项常用的方法(顺便也把我这些规定凑个整数),这些方法都已经被用烂了。一个懂得自重的推理小说家通常都不会再次使用,因为所有的推理小说迷对于这几种方式都再熟悉不过了。谁要是用了它就等于是承认自己的愚昧和缺乏创意。
  (A) 从案发现场所留下的烟头,和嫌疑犯所抽的香烟品牌做比较,借此找出凶手。
  (B) 假装受害者的鬼魂显灵,吓得凶手自己招认。
  (C) 伪造指纹。
  (D) 用假人来制造不在场证明。
  (E) 因为狗不吠,表示闯入者是熟人。
  (F) 一个无辜的人被认定是凶手,结果原来他是凶手的孪生兄弟(或姊妹),或是长相极为酷似的亲戚。
  (G) 用针筒注射或是在饮料中放入迷药。
  (H) 警察破门进入一间上锁的房间之后,谋杀才真正开始。
  (I) 用相关字来测试是否有罪。
  (J) 使用密码或密语,最后被侦探识破。

  其实这些东西早就被打破了~~

  范达因(S.S.Van Dine)
  美国推理小说之父,《菲洛·万斯探案集》是他唯一的代表作,也是古典推理小说的集大成之作。他将推理小说中的理性成分汉字演绎到极至,这个成就“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范达因所撰写的《推理小说二十条守则》是推理小说史上最全面、最完整、最严谨的写作戒律,同时也被奎恩等后来者奉为指导其毕生写作的“圣经”。
  《菲洛·万斯探案集》创下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世界图书销售纪录,成为一战后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硕果仅存的经济奇迹之一,并因此开启了美国推理小说黄金时代。因之改编的电影是同时代最具票房价值的好莱坞电影,布鲁斯、鲍威尔等影坛巨星无不因出演片中主角而名扬天下。
  作品:
  《班森杀人事件》、《金丝雀杀人事件》、《主教杀人事件》、《格林家杀人事件》


杀死一只知更鸟寓意是什么?

“知更鸟”在这里代表着天真、善良但却被罪恶和人们的偏见裹挟的无辜者们,所以当你杀死一只知更鸟,就像杀死无辜的人们一样,充满罪恶。文中开篇出现的“怪人”拉德利就是一只被囚于笼中,失去了自由的知更鸟。他单纯、善良,生活在小镇多年,但从未在白天出过门,只会在夜晚的时候,在小镇上溜达,所以周围人称他为“怪人”拉德利。”就连他居住的家也成为了大家眼中的“魔窟”和“魔鬼之所”,经常会有小朋友们光顾和探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著名的女性小说家哈伯 ·李的经典作品,该作品在1961年荣获了普利策文学奖,以该书为题材,在1963年拍摄的同名电影《杀死一只知更鸟》也荣获了奥斯卡三项大奖,最佳男演员,最佳编剧和最佳艺术指导奖。

杀死一只知更鸟寓意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所蕴含的寓意很深,其中最令人揪心的是那不分黑白的偏见。事实上,镇上的每一个人都知道汤姆是无罪的,可是白人为了维持所谓的“尊严”,而罔顾自己的良心,在良心和所谓的“种族荣誉”面前,他们选择辜负自己的良心,也辜负了正义。书籍的前文和后文看似是讲述了两个不相关的故事,但究其本质是同一个主题,“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汤姆都是无知偏见下的受害者。拉德利因为年少犯过错,便被无情地贴上了“恶魔”、“坏蛋”的标签,被父亲锁在那个狭小的房子里不能出门,甚至还被诬陷是镇上所有坏事的制造者。正是因为人们的偏见,他被圈禁家中,成为人们口中的“怪人”,只能躲在黑暗里。可尽管如此,拉德利也没有选择辜负自己的良心,没有因身处黑暗而变得冷血或是邪恶,在流言和偏见的攻击下,他依旧保持着那颗善良的心,悄悄给孩子们送礼物,在孩子们遇到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也许因为人们的偏见让拉德利只能躲在家里,但拉德利却用自己的方式守住了那份做人的底线,无声地和外界的流言蜚语抗争着。也许世界并没有善待拉德利,但是拉德利却依旧以善良和热爱面对生活,即使生活在阴沟里,却仍然仰望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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