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政策
国家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政策如下:一、幼儿资助政策: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接受学前教育,资助标准1200元/年/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幼儿享受资助并最高档标准。二、义务教育贫困寄宿制生活补助和贫困非寄宿生制生活补助: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原建档立卡家庭及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生活费补助,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享受生活费补助,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比例约占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的20%,平均标准2000元/人/学年,原建档立卡家庭经学生享受最高档3000元。免学费和书本费: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和书本费。
怎么才算入贫困生档案库了呢?
申请进入“档案库”名单的学生,需向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申请。户籍和学校所在地分离的,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户籍按实际所在地如实填写。申请学生需出具户籍所在地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贫困证明材料,学校审定后填写《江西省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申请表留学校备查。扩展资料: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的界定标准为: 1、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 2、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3、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4、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5、家庭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和少数民族学生; 6、父母(或监护人)持有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低保证明材料(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 7、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8、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9、家庭成员久病无能力医治,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10、人口较多,劳动力少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参考资料来源:江西省教育网—关于建立2015年普通高中新生贫困家庭学生档案库的通知
2022年贫困生资助政策
2022年贫困生资助政策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等。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4、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