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权平均法计算公式是什么?
加权平均法是指企业以库存材料的数量为权数,平均计算其单位成本,以此作为发出材料存货的计价标准的一种方法。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一般于月末计算,因此,又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之称。其计算公式: \r\n① 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月初结存材料实际成本 本月收入材料实际成本)÷(月初结存材料数量 本月收入材料数量)\r\n②发出材料实际成本=发现材料数量×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r\n例:现库存材料明细账所列圆钢为例,计算如下:\r\n加权平均单位成本=(3200 12800)÷(800 3000)=4.21(元/千克) 会.计奥.网 \r\n本月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1100×4.21=4631(元) 会,计奥网 \r\n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简单,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比较合理,存货成本分摊较适中。但由于平均单位成本集中在月本一次计算,发货凭证的计价、汇总与登记等工作,也都必须因此而集中在月末进行,这既加重了月末核算的工作量,又影响核算的及时性。为了克服上述缺点,人们又提出了另一种加权平均法,即移动加权平均法。 会.计
加权平均法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1. 绝对权数平均:(1000*12%+2000*10%+1500*7%+2800*10.5%)÷7300=9.85%2. 相对权数平均:(12%+10%+7%+10.5%)÷4=9.875%扩展资料:Yi代表不同时期的观测值(i=1,2,…,n);n代表总体中的数据点数;Wi代表各个观察值对应的权数,Wi在0到1之间,即0≤Wi≤1。加权算术平均法是算术平均法的一般形式,即权数都相同时亦可用此公式形式。但权数都相同时。还是用简单算术平均法进行计算更简捷。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加权算术平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