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经济适用房

时间:2024-09-21 13:26:53编辑:流行君

郑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郑州一般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1)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城市户口3年以上;(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3)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1)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城市户口3年以上;(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3)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除此之外单身人员申请经济适用房,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年龄应满28周岁。郑州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的六证:①申请表;②户口本;③身份证;④婚姻状况证明;⑤月收入证明;⑥住房证明。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郑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郑州一般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城市户口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
(3)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
(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城市户口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
(3)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
(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除此之外单身人员申请经济适用房,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年龄应满28周岁。
郑州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的六证:
①申请表;
②户口本;
③身份证;
④婚姻状况证明;
⑤月收入证明;
⑥住房证明。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
符合下面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即可申请。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1、具有长沙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的已婚家庭(含离异或丧偶的单亲家庭);
2、取得《长沙市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3、取得《长沙市家庭住房保障收入认定证明》(含《长沙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或《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备注:
1、长沙市军队转业、退伍安置条件的人员无需住满5年。
2、年龄以法定结婚年龄为准。棚户区、片区改造等市级以上重点工程拆迁户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或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确认单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长沙市城区常住户口。
(2)除被拆迁房屋外,他处无房。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郑州市经济适用房价格的法律规定

1、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市、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2、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3、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各有关部门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交费登记卡。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一、房屋产权类别有哪些
房屋产权的类别主要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小产权房等。房屋产权分类主要是根据房屋所占用的土地的性质及房屋物权是否明晰,房屋是否能自由转让等标准划分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三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中,明确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目标、措施,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
二、兰州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1、已经住满5年的兰州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兰州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销售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2、尚未住满5年的兰州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兰州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出售的时候要提醒大家,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郑州经济适用房价格的法律规定

1、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市、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2、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3、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各有关部门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交费登记卡。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一、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现在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年收入小于等于6万的家庭,当地户口才可购买。
限价房就是国家给的硬性指示,就是死的价格,开发商没有权利更改。简单理解,就是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其价格比经济适用房高,如前者6750一平,后者2650一平。
限价房作为政府在一定时期内调控房地产市场、调节住房供需矛盾的有效手段,由政府成立的全资国有公司负责建设。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定价原则按照比周边同类商品住房低20%-25%确定。销售价格在预售时向社会公布,公布价格应为该限价房楼盘的最高价。
购买限价房应自购房合同备案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房自购买合同备案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房的,由住房储备机构按照届时同类经济适用房价格进行回购。
二、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额度
1、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b.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郑州经济适用房资格条件有哪些?

(1)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城市户口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全部收入低于650x4=2600;。
(3)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
(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郑州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
1、申请人需要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属于职工的需要到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属于城镇居民的要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进行申请。对于改制企业的职工需要到原主管部门业务划转的现单位进行申请。
2、相关单位或社区在受理此项业务后必须要认真审查,仔细核对,确定准确无误后,对申请人进行入户调查,再组织评议,然后在本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3、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市直单位和区直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社区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查。市、区直部门、街道办事处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分别报市、区房改办,不符合条件的退回部门或社区并说明原由。
4、市、区房改办受理后,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查阅房产档案或房改档案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审查确认,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信息录入经济适用住房信息管理系统。
5、市直单位职工(含改制企业职工)申请购买市房改办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区直单位职工和城镇居民购买区房改办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六证有哪些?
郑州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的六证:
①申请表;
②户口本;
③身份证;
④婚姻状况证明;
⑤月收入证明;
⑥住房证明。


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法律主观: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如下:(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2)没有享受过其他的一些优惠政策;(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法律客观:根据《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才可限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1.郑州市建成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2.夫妻双方收入不超过郑州市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3.无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4.郑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5.单身或夫妻双方名下无房产记录28周岁以上的无房单身人员符合前款1、2项规定,年收入不超过郑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可以购买一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标准建筑面积,家庭成员2人的为80平方米,3人以上的为10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人应当填写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表,并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家庭年收入证明(尚未组成家庭的,提供个人年收入证明);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合法的房屋租赁证明;郑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才可申请领表。年收入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出具,或者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享受失业保障的证明。购买经济适用房分为8步:1.到郑州市房管局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房地产大厦十楼,政策咨询、投诉电话:67182872)领取或网上下载“审批表”(一式5份),按规定到有关部门签章;2.持有关资料到中心审核备案;(1.户口簿和身份证;2.家庭收入证明,尚未成家的提供个人收入证明;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房屋所有证或者合法的房屋租赁证明,外地迁郑人员需提供迁出地房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到中心领取“购房通知单”;4.小区具备预售条件的,看到中心在媒体公示的房源情况后,购房人凭“购房通知单”到小区报名;5.参加摇号或排号选房;6.开发企业在“购房通知单”上签章;7.购房人持回执单和“审批表”到中心备案;8.购房人到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交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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