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的特征
文学的特征是:可以表达感情,增长知识,诠释历史,是时代精神和感情的结晶,是一种语言艺术形式。文学体现心量,历史体现知量(识量),哲学体现智量。文学体现心量,指的是文学体现丰富的情感量、情思量、良知量。也可以说是诗量、“气”量、歌哭量、泪水量。《老残游记》的作者刘鹗说“文学是哭泣”,文学拥有最多的歌哭,最多的喜怒哀乐,历史、哲学都不能歌哭。法国作家福楼拜写《包法利夫人》,表现了人性的丰富;巴尔扎克写《高老头》,表现了人性的凄凉,写到了极致。这些都是“心量”。扩展资料关于文学与艺术的关系:第一,与音乐、绘画、雕塑等其他的艺术形式相比,文学的想象力更强。虽然绘画、雕塑等也有“想象”,但它们无法天马行空。只有文学才拥有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所谓“赋四海于一瞬,挫万物于笔端”(陆机),唯有文学才可能做到。第二,文学能够进入人的内心世界,但其他艺术不能或只能部分地表现人的内心。比如达·芬奇的《蒙娜莉萨的微笑》,只能部分地表现人的心灵,但如果通过文学作品来写蒙娜莉萨,就可以尽情地表现她丰富的内心世界。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可以说正是文学作品中的“蒙娜莉萨”。我们从安娜·卡列尼娜这个形象中,可以读到更加丰富、更加复杂,即更加深广的内心图像,也就是更丰富复杂的人性内涵。安娜·卡列尼娜内心所展示的人性多方面的冲突,包括妻性、母性、情性(情人性)的冲突,是蒙娜莉萨的艺术形象难以企及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文学
文学的本质
文学除了拥有外在的、实用的、功利的价值以外,更为重要的是它还拥有内在的、看似无用的、超越功利的价值,即精神价值。关于精神,可以有诸多不同的定义。我们一般是在这样的意义上界定精神这一概念的:它是人内在的一种意向性存在,是人的理性与感性诸多心理因素的有机统一,是人不断超越自我、完善自我的一种心理活动过程。因而,精神的价值不同于物质的价值,精神价值是内在的、本体的、不断超越自身的。文学艺术的创造活动是文学艺术家的精神活动,文学作品属于人类的精神产品,文学艺术的接受鉴赏也属于人们的精神领域的活动。扩展资料文学是属于人文学科的学科分类之一,与哲学、宗教、法律、政治并驾于社会建筑上层。它起源于人类的思维活动。最先出现的是口头文学,一般是与音乐联结为可以演唱的抒情诗歌。最早形成书面文学的有中国的《诗经》、印度的《罗摩衍那》和古希腊的《伊利昂纪》等。中国先秦时期将以文字写成的作品都统称为文学,魏晋以后才逐渐将文学作品单独列出。欧洲传统文学理论分类法将文学分为诗、散文、戏剧三大类。现代通常将文学分为诗歌、小说、散文、戏剧四大类别。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