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亿女官员家属扇举报人是怎么回事?
6月17日上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家慧(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一案。法庭内,控辩双方紧张对垒。然而出人意料的是,法庭外,张家慧家属和一名举报人发生了冲突。微博“刘虎三十七”上午10点左右发布微博称,“一大早去到海南第一中级法院,在法院外被十多人围住,一名妇女两次对我扇耳光,脚踢,并扯坏我的T恤,我的口罩也被扯到了地上……”博主为前媒体记者刘虎,现为自由撰稿人,是最早网络举报张家慧案件相关的人士之一。10点30分,刘虎告诉潇湘晨报记者,他和张家慧家属正在派出所做笔录,警察已调取监控,“他们家属很多人,打了我三个巴掌。”11点,刘虎称,他本来要去医院的,但是张家家属一直尾随,他只好到附近宾馆躲避。刘虎称,打人者之一为张家慧的姐姐张家华,“打我是因为他们很生气,说我是黑记,不该报道她妹妹。”对此,刘虎很不服气,“我要是虚假报道,他们可以去告我,为什么要打人呢?”刘虎微博发布的三张照片中,其中两位女士用手指着拍照者,看上去很生气,被警方拦了下来。扩展资料张家慧被查案:张家慧被查源于2019年的一起“敲诈勒索案”,男子易某涉嫌拿偷拍来的张家慧打麻将的音频、视频向其前夫刘远生索要钱财,易某称此举只为讨回工程款。此后不久有网络举报张家慧家族资产超百亿。张家慧被指控涉嫌三宗罪。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今年3月19日曾通报:张家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特别严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网络反映的问题,海南省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海南省纪委监委、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去年11月29日公报了调查结果。联合调查组查明,2017年3月,张家慧和刘远生办理了离婚手续。但2016年1月,张家慧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时,瞒报、漏报刘远生实际控制和参股的26家公司。经评估,刘远生拥有海口水云天小区房地产项目资产价值9.76亿元,拥有重庆雷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份和房产价值2.4亿元,加上其他资产,刘远生及其公司的资产为18.007亿元;刘远生、张家慧共同所有资产1341.69万元;张家慧个人资产1430.41万元;张家慧及其子刘某爽共同所有资产255.40万元;刘某爽的个人资产4135.88万元。就在张家慧被提起公诉前,今年3月16日,海南省儋州市检察院以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虚假诉讼罪对刘远生批准逮捕。参考资料来源:北晚新视觉-身家18亿副院长张家慧案今日开庭,举报人在法院外被家属扇耳光
被举报身家200亿的海南女法官获刑,她被怎么判决的?
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一审被判刑18年,其被指非法收受财物共计4375万元,曾被举报“身家200亿元”。12月4日,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案一审第二次开庭。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6年以来,被告人张家慧利用担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打招呼等方式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375万元。近日,“海南女法官张家慧通过职务上的便利,直接非法收受财物共计4375万,被判刑18年。”事件在网上引起了热议。网友表示:最应该被审判的人,却站在审判台上收着钱,决定他人生死。这种位置的职务犯罪应直接判死刑,可以威慑类似职务犯罪的人!我国一向严格打击贪污受贿,不少国家单位人员、企业高管纷纷落网。反腐败反贪污一直在路上,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犯罪之人。但这个判刑显然太轻了,论社会危害性应判处死刑 ,这样大家都知道了贪污腐败不是蹲十几年监狱就行的,这样的代价太低了 ,用18年获取几千万,18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小编认为,法官受贿,收受了这么多的钱财制造了多少冤假错案?这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难怪社会上的冤假错案这样多,难怪要想纠正冤假错案这样难,都是这些人面兽心的两面人在作怪,看起来衣冠楚楚,实际上是见钱眼开的伪君子。希望国家能够严查,为无辜受冤者洗白。总结:司法还是应该尊重基本的司法规律,不要划分硕士、博士之类的等级,以免官僚主义泛滥,以帽子代替能力,依帽子判断人,看帽子下结论,最终妨碍司法公正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