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一座城
来东莞已经6年了,我不知道是不是爱上了这个城市,但是我很确定的是我不舍得离开。从高中毕业那年我就来到了这个城市。这个城市最开始给人的印象是不太好的。我是跟着表姐一起南下来到东莞的。在临出发时,母亲叮嘱我一定要小心,安分守己,不要去不三不四的地方。我当时只点点头,却不知道母亲说的是什么意思。只觉得这是个危险的地方。
到东莞刚下火车,就感到果然是南方的城市。10月的天竟然热得像夏天。我扯掉身上的外套,然后在第一时间喜欢了这个城市。因为我很怕冷,在家里的时候一到冬天,我就把自己穿得像个棉花球一样,整个人都缩成一团,恨不得再裹上一床被子在身上。而且冬天我不管穿得多暖和,一样会手脚龟裂,还长冻疮。每个冬天我都受着寒冷的折磨。感受着温暖的空气,再听着表姐说这里的冬天不会冷,我就更兴奋。
适应一个陌生的城市是需要一段时间的。迫切地想要融入这个城市的我,需要找一份工作。找工作对我来说不是很难。虽然我刚刚出学校却并没有胆怯或者自卑。我是怀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胆气去面试的。在我气势如虹的面试了3次之后,我被一家公司录取了。我应聘的是业务助理的职位,我没想到会被录取。开始工作之后,我问面试过我的业务经理,问他为什么录取我,我没有经验,学历也不高。他说因为只要你想做,我们就会给你机会让你证明自己。我当时听得热血沸腾。这句话说得很励志。后来我经历过很多事之后,才发现这确实是个肯给所有人机会的城市。只有肯努力,认真地生活,那么这个城市不会辜负你。
在工作了1年后我遇到了我一生的朋友和令人心动的爱情。为了证明我不是重色轻友,所以先说说我的朋友吧。我叫他阿华,他是个很能折腾的人。认识他的时候,他是顺丰快递员,他工作认真,也很健谈。从开始只是工作时间的寒暄,慢慢熟稔起来。为什么说是能折腾呢?是因为他本来考了不错的大学,但是却辍学打工。工作期间又做了很多份工作,摆过摊,做过业务员,当过房东,炒过股,做过保险,编过程,当他说起这些经历的时候,我简直不能相信,这也太能折腾了!在这份折腾里面,我看到了精彩,也看到了挫折,我很欣赏他乐观的态度和敢于尝试的勇气。渐渐的我们成为朋友了。我们分享着快乐与烦恼,渐渐地有了默契的,温馨的友情。
他在东莞呆了多年,对东莞比较熟悉。他陪伴了我第一次去人民公园。这是个好的去处,这是个美丽的地方。漫步在景色怡人的公园里,呼吸着清新的空气,令人心旷神怡。公园中间有个人工湖,湖水很浅,清澈见底,湖岸绿树红花,杨柳青青,湖有个很好听的名字:晓湖。因为跟我的名字相同,所以印象尤深。听说人民公园有八景,分别为:红棉山庄春晓、小山阴访旧、风篁馆煮茗、禅心院翻经、半山亭坐啸、平绿草堂晚步、风满楼凭眺、诗砖阁联吟。我们去过之后觉得有些徒有其名,有些景致也不虚此行。我在此后多次去过,发现竟是一直都看不厌,我想除了景色以外,应该是那些美好的记忆和那个人。
植物园也是阿华带我去的,植物园在记忆里最凸显的竟不是那些秀树奇花,而是关于偷荔枝的事。
我们去东莞植物园的时候,是吃荔枝的最后的时间。植物园有好几片山是种荔枝的。我们去的时候发现之前封了的路口是开的。怀着满肚子的好奇我们进了荔枝林。初看时荔枝树都是干干净净的,没有一颗荔枝,想必是已经摘完了才解封的。我们就在林子里漫步。借着阳光我们看到顶上的树枝挂着好几颗,我们看到了兴奋不已。阿华二话不说就开始往树上爬,因为我不会爬树,所以看得胆颤心惊的。他爬得极快,一会儿功夫就爬到树顶了,他摘下荔枝对我喊,让我接住。我手忙脚乱地脱下作为外套的衬衫,然后跌跌撞撞地接从树上扔下来的荔枝。我还得做一件事,那就是放风。尽管我们认为那是可以摘的。但是出于不劳而获的心虚,我们还是摘得战战兢兢的。一看到巡逻车过来我就装看风景,让他隐蔽。后来就算是被人看到了,没理我们,我们还乐此不疲。后来我们摘了好多的荔枝,我们相视而笑,美味极了。有诗写道: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呵呵,我也不辞长作东莞人。
说了好多关于朋友的事情,或许有人认为我们的关系太亲密了吧,或许在某一段时间我们确实有种类似爱情的感觉,只是每个人都会在对的时间才会遇到对的人。我们约定好了,要做一生的朋友,或许有点幼稚。可是谁知道呢。
关于当时我认为的对的人。我们并没有狗血的相遇,就这样平平谈谈地成为朋友,再平平淡淡地成为恋人,名字恕我保密。他是个理科男,跟所有的理工男一样,都是我不懂的浪漫。不过或许是理工男,所以感觉很靠谱,让人很安心。比如说出门的时候,必然先查路线,然后再选哪条路最近,哪个地方有好玩的,好吃的,怎样回来。每次我都感觉他是人形高德地图。
东莞的一些电子市场我去得比较多,当然不是去买电子产品,即使买我也会在网上点几下鼠标就好,不会用走的。都是因为他,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去电子市场逛,跟我说哪一款是最新的电脑,又有什么最新的功能和参数,哪一款是最先进的技术等等。每当这个时候是我最不耐烦的时候,但是出于对他的尊重,我也只得听之任之。不过唯一的好处是我知道了东莞所有的电子市场,以后可以装B地帮朋友们指指路什么的。
每段感情里面总是会有那么些不顺心,不顺眼的事,但是更多的是走心的,戳中泪点的。喜欢一个人就是要连他的缺点都接受,这是跟理科男相处的重要法则。他最令我感动的是,只有他最先发现我隐藏的吃货属性。每次逛街他都推荐最经典的小吃,哪家的麻辣烫最干净,哪家的烧烤最正点……还有经常性的零食轰炸。不过,如果你以为我是个胖子,那你就错了。虽然他知道抓住一个人的心,最重要的是抓住人的胃,但是他仍然知道女人都爱美的。不想胖的话,那只有运动了。每周末都被从被窝里叫出来,然后我们去爬山,去逛公园。托他的福,我现在完全可以不假思索地写出东莞怎样好玩的攻略大全了。虽然爱并痛着。
这里也想大概地写写。东莞最高的山——银屏山,最好爬的山旗锋山,最能看风景的水濂山,拜佛最灵的观音山。
对这座城市的了解,就是在每天的生活里。如果想要来这座城市,我可以一一为你介绍,去吃我吃过的小吃,去看我看到的风景。看着窗外的风景,有点对景思人,我一生的朋友回老家了不在这个城市,我以为对的人也已经不知不觉地从我的城市中远离。有时候默默地想这一座城,只有我一个人了,莫名地感到悲哀。不过这座城里有我最开心和悲伤的记忆,就这样铭刻一生。
一个人,一座城
在小茵青春记忆里,住过一个人。这个人,在她心里占据很重要的位置。
初中毕业,正是白色小马般的年龄。十七岁的花季,青涩的,呆萌的,却泛着青春的光泽。小茵是个可爱的女孩,纯净,羞涩,白净无暇的小脸,皮肤透明,一双不大的眼睛泛着灵气,温润而安静。小茵不是第一眼美女,但是她纯洁耐看,让人感觉舒服。
考上省城读书,对小山村的女孩来说,简直是鲤跃龙门,远离那个破落山村,到千里之外省城读书,大城市色彩斑斓,光怪陆离时尚之都,那是做梦都想的大好事呢。
省城里的学校,同级的同学都好几百人,俊男靓女,虽然眼花缭乱,但是小茵都几乎没感觉。最让她心心念念的,是隔壁大学里的大表哥。
高瘦的表哥带着帅气,瘦长脸,高鼻梁,戴着眼镜。整个人带优雅的书卷气。文质彬彬里,却有着逼人的气息。小茵就喜欢这款。只要他站在小茵面前,小茵就会脸红心跳,手脚都不知道怎么安放了。
想到第一次见到大表哥,小茵正坐在杂乱的自家门前,狭窄的门前,还摆放着一个煤炭炉,还有其他杂物,屋子小住的人多,东西就显得杂乱。
正是晚饭后,小茵坐在家门口,前面一个大圆桶,她把一木条架上面,一下一下用力搓,洗衣服。洗得满头大汗。
前面院子的门,有人进来。小茵恍然不觉,等那个大长腿走到跟前,抬眼一看,啊,小茵心里叫一声,不好,立刻想逃。可是脚困在那里,走不动。呆坐着,小茵想到自己这样的狼狈冏逼,一时说不出话来,只感觉脸上一热,小鹿乱撞,一片红霞飞上白皙的俏脸,她赶紧低下了头。
就是这样一低头的温柔,表哥说他一见钟情,久久难忘。后来他们熟悉后,聊到那个场景,小茵自己已经忘记了这个“初见”,但是表哥偷偷的打趣,笑她:你当时居然红了脸。然后停了一下,回味似的看着小茵,说:但是真好看。
那个没有任何征兆,却让小茵惊喜的见到最仰慕的人的黄昏,隔着那么远,灯光昏暗葳蕤,他怎么能看到她脸上的红晕?难道是火眼金睛么?小茵心里暗笑。
省城里读书的孩子离开妈妈的唠叨和管教,如脱缰的野马。上学之余,尽情享受大城市的美好生活。周六周日,表哥会约她出来玩。大多是表哥过来找他,因为他有自行车。
那时候的自行车,可是学子的高档配置了。那时候没有电话,只能写信。
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他们开始通书信。学校间隔着几公里,他们居然一周通上几回信。一天一封,正常隔一天能收到。要是隔一天收不到回信,小茵会很失望,像收不到男朋友的回复一样,心里忐忑难过。
班里通讯员最受女同学欢迎,每天课间操时间去拿信,回来分发给同学,每个人迎过去,围着他追问,有我信吗?要是谁能拿到厚厚的一叠,那Ta肯定是当天人气王,深受羡慕。要是谁长期保持收信率最高,那Ta绝对是交际达人。
他们的通信,是远离家乡的孩子的最暖的慰藉。可能他们都不好意思承认,自己内心的孤独,想家。
学霸表哥文学可也是强项,信里旁征博引,不是名句就是古诗,那个格调高的,小茵也拼命的往上凑。你有风雅,我灵动,信来信往,青春最美的流动。
当然小茵也不赖,她的文字温润柔雅生动活泼,古文底子也很好。这样的通信,是彼此的温暖滋润,也是写功的比拼。总之,信里自有颜如玉,信的履带,运载着感动,憧憬,还有青春的萌动的小情怀。象一条明快的小溪,两岸野花明媚,天空高阔,清风流淌。每次收到信,心里都低低的,却开出朵花来。
这朵花,有小雏菊的清灵,有玫瑰的娇艳,也有牡丹的雍容。美的天下仅有,冠绝古今。有一个晚上,躺在被窝里,还没熄灯,小茵反复翻看着信,那潇洒的字,个个有如天堂,好像还活色生香,色香味俱全。她问同学:什么是“云想衣裳花想容”。偏偏这句诗没读过,不懂。整个宿舍女同学哄然,哇哇,谁说你“云想衣裳花想容”,哇,有故事……
小茵没想到这句诗的“桃色”,悔死了,早知道不问,自己还露怯了,唉……
表哥为什么说我“云想衣裳花想容”?她整个晚上斟酌着,一刻也睡不着。
所有的信,她奉为珍宝小心收藏。几张破旧的纸,但是对于小茵来说,它比钻石还熤熤发光。小茵喜欢经常拿出来仔细品味,反复翻看。好像里面有永远品不完的酸甜的味道。
酸酸甜甜的青春,就在学习的一周又一周的重复中挥霍着。学习比较枯燥,最盼望的是周末。有约会的周末最值得期待。小茵在每天的课堂、宿舍、饭堂三点一线中穿逡,有时候路过清芳园,那棵古老的树下,庞大的树冠下,偶尔会散落星星点点的成熟的红豆。很多很多女同学会去树下捡红豆。捡到又红又艳的红豆,都会小心翼翼的珍藏。寄信的时候,放两颗在信封里,连着信一起寄出去,想象着收到红豆的惊喜,还有关于红豆的绮思就会涌上心头。那种甜蜜无以言比。
到学校对面的北郊公园散步,在湖里泛着轻舟,君坐轻舟头,我坐轻舟尾,相对两无言,默默思如漪。省城著名的植物园、师范学院的小吃一条街,理工大学的炒田螺……快乐的足迹洒遍整个省城。青春相伴,两小无猜。一个眼神,一声轻唤,无需过多的言语,少年的纯美就溢满心胸。“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青涩,甜蜜,却又暗香浮动,真是少女情怀的绝妙的捕捉。
偶尔回忆,小茵觉得,那是她一生中的最美的时光。
最美的时光总是走得最快。
大表哥很快毕业,他要忙着毕业论文,忙着自己找工作,渐渐的他们联系少了,淡出了小茵的生活圈。小茵也经历了很多其他的事。学习,交友,不知不觉间,习惯了没有表哥来探望她的日子。
有一天,大长腿表哥大阔步走进了校园,走进了宿舍,宿舍里的同学都熟悉他,跟他混成了好朋友。表哥说他进了一间食品厂,做菠萝啤酒,然后我们戏称他叫:菠萝啤。
菠萝啤没有再她出去玩,到处吃好吃的东西,没带她一起骑自行车,蹬那个高高的坡,每次小茵追不上,太吃力,都只能下车来推,远远的看着前面的表哥,还在往上冲。
有一次,小茵去打表哥,一大早,表哥出去吃早餐了。同住的人看到一个娇嫩的小姑娘来看他,打趣的说,唉哟,大班回来一定高兴死了。那天,小茵拿了去市夜时,精心挑选的雨花石送给表哥。表哥没说什么,只是收起来,好象不太在意。小女孩的心思,男人不懂。
菠萝啤表哥有了女朋友。小茵听表哥的同学说,他在附近一个大学借了一间宿舍,准备读研究生。有一个同乡的女生经常来找他。学霸表哥一身的学究气,但是也扛不住美女红袖添香的诱惑,他最终没有考上研究生。听说他准备结婚了。
小茵毕业的时候,甚至没有通知表哥,因为表哥几乎没有了消息。毕业时比较混乱,忙着毕业论文,忙着考试,忙着写同学录,忙着告别。毕业的聚餐,很多同学喝了酒,哭了。他们唱着童安格的歌,嘶吼着,好象一场壮烈的演出。他们是当仁不让的情感主角。很多很多故事浮出了水面,谁谁原来在谈恋爱,谁又暗恋着谁。小茵好象没什么感觉,毕业就是毕业,根本不必波澜壮阔的告别,也不是寻死觅活的远离。小茵好象比较冷漠,少根筯。
深夜里,有很多同学相约着出来夜聊,在清芳园里,三五一群。小茵也给同学叫出来,有一个平时很古怪的男同学,对着小茵一通表白,尽管他别扭的家乡话很多听不清楚,小茵也大概知道,他说他一直喜欢小茵,即使小茵拒绝他,他以后毕业工作了,也要去找她。小茵听着,好象主角不是她,她不起一丝波澜,只是心里觉得讶异,这个怪豆同学,怎么会喜欢我呢?
回家的行李好重,小茵很讨厌,她不会收拾自己的东西,也不喜欢太多的累赘。兵荒马乱中丢了一本初中同学录,倒是让她心疼得要死,耿耿于怀。
表哥,好象在她生活里丢失了。
一晃好多年,表哥的孩子也上大学了。他们相忘于江湖,在各自的生活中南辕北辙。小茵回到了自己家乡一个小城市工作,结婚生子,安于天命。
小茵把上学时期的一大包信件,放在自己父母家里,她想着,等老了,慢慢翻看书信,她要写一本回忆录。
前几天,妈妈突然打电话来告诉小茵,妞啊,我把你存的一大袋信件,全部烧了。小茵很生气很生气,她在电话里怒怼了妈妈,烧了信件,烧了她全部的回忆啊。小茵觉得她还没到跟过去一了百了决断。每每想到这种痛失,她心揪得想哭。
他怀念那个人,怀念青春时的那座城。那个城市有他。她的心里,住着他,那些信件,缄封着他们曾经炽热的青春。
突然有一天,微信里表哥告诉她,他回来了,在父母家里。小茵赶紧过去看他。
小茵穿了一件红色的宽松的毛衣,有成熟的饱满,却还保持着少女时的清秀。表哥看了一时微愣,后来发了信息告诉她,你今天真美。
出来的时候,表哥送小茵回家,送了一程又一程,差不多散步回到了家。表哥怕小茵急着回家,几次告诉她,你自己先走吧,我慢慢自己走回去。小茵心头突然涌起千般缱绻,她愿意这样一直走下去,没有别人,只有他们两个。小茵说,没事,我想跟着你一直走,也许,这样一起走的时光,这辈子都可能不会再有了。
突然涌起,青春不再,多少梦可以重来。
她送给他一首小诗:少年心,中年路,廿载情愫,深一步浅一步,直走到沉云落暮,夕阳无归处。
蒹葭苍苍蒹葭老,叶子黄时,陌上归人少。
无戒21 天写作训练营 第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