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GATS所确定的国际服务贸易提供方式共有几种?() A. 2种 B. 3种
GATS以服务贸易的四种提供方式即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对服务贸易作出了全面的定义(以下称GATS定义),这个定义已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权威定义。 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 指服务提供者从一成员的境内向另一成员境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这种服务贸易方式强调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在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国境和边界的只是服务本身,它与一般的货物贸易方式非常相似。如在美国的律师为在中国的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这种形式仅是服务本身跨越国界,没有人员,物质的流动。 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 ) 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境内向来自另一成员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即服务消费者移动到提供者境内享用服务。如中国公民到美国旅游或求学。 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 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境内设立商业机构,为其境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商业机构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的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商业存在实际上就是一国服务提供者到东道国去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就地生产就地销售服务。商业存在可以由东道国人员组成,也可由外国人参与,但这些外国人应以自然人流动方式提供服务。例如,一成员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到另一成员境内开设分行或保险公司,提供金融、保险服务。 自然人流动(Presenceofnaturalpersons) 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进入另一成员境内提供服务。与商业存在不同的是,它不涉及投资行为,如境外劳务服务等。
GATS下四种国际服务贸易提供方式的关系是什么?
GATS以服务贸易的四种提供方式即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对服务贸易作出了全面的定义(以下称GATS定义),这个定义已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权威定义。\x0d\x0a 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x0d\x0a\x0d\x0a 指服务提供者从一成员的境内向另一成员境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这种服务贸易方式强调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在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国境和边界的只是服务本身,它与一般的货物贸易方式非常相似。如在美国的律师为在中国的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这种形式仅是服务本身跨越国界,没有人员,物质的流动。\x0d\x0a 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 )\x0d\x0a\x0d\x0a 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境内向来自另一成员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即服务消费者移动到提供者境内享用服务。如中国公民到美国旅游或求学。\x0d\x0a 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x0d\x0a\x0d\x0a 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境内设立商业机构,为其境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商业机构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的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商业存在实际上就是一国服务提供者到东道国去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就地生产就地销售服务。商业存在可以由东道国人员组成,也可由外国人参与,但这些外国人应以自然人流动方式提供服务。例如,一成员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到另一成员境内开设分行或保险公司,提供金融、保险服务。\x0d\x0a 自然人流动(Presenceofnaturalpersons)\x0d\x0a\x0d\x0a 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进入另一成员境内提供服务。与商业存在不同的是,它不涉及投资行为,如境外劳务服务等。
《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了服务贸易的方式,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协定规定的服务贸易?(2012)
【答案】:D
本题考查《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服务贸易方式。GATS协议规定的服务贸易类型有四:(1)跨境供应,从一国境内直接向其他国境内提供服务;(2)境外消费,在一国境内向其他国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如B项即为此类,所以不当选;(3)商业存在,外国实体在他国境内设立附属公司或分支机构提供服务,如C项即为此类,所以不当选;(4)自然人存在,一国服务提供商通过自然人到他国境内提供服务,如A项即为此类,所以不当选。中国政府对外援助并非提供服务,而是经济援助,所以D项当选。
世界贸易组织的《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了该协定适用的服务贸易类型下列哪一
法律客观:《服务贸易总协定》对服务贸易所下的定义代表多数专家的意见,该协定从贸易方式的角度,确定国际服务贸易具体是指涉及下列范围的交易活动:跨境提供、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这些交易活动的具体解释是:1、跨境提供(cross-bordersupply)。从一成员方境内向另一成员方境内提供服务,其中的“跨境”是指“服务”过境,通过电讯、邮电、计算机联网等实现,至于人员和物资在现代科技环境下则一般无需过境。例如,国际金融中的电子清算与支付、国际电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卫星影视服务等。2、境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在一成员方境内向另一成员方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例如,本国病人到外国就医、外国人到本国旅游、本国学生到外国留学等。3、商业存在(commercialpresence)。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另一成员方境内的商业实体提供服务,它是4种服务提供方式中最主要的方式,也是服务贸易活动中最主要的形式。它主要涉及市场准入和直接投资,即允许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商在另一成员方境内投资设立机构并提供服务,包括投资设立合资、合作和独资企业,该机构的服务人员既可以从提供商母国带来,也可以从东道国雇佣。例如,外国公司到中国来开酒店、建零售商店和开办律师事务所等。4、自然人流动(movementofnaturalpersons)。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通过自然人的实体在另一成员方境内的商业现场提供服务。进口方允许个人入境来本国提供服务。例如,外国教授、工程师或医生来本国从事个体服务。
服务贸易总协定经历了四轮谈判才形成《草案》的原因是什么
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GATS)是世界贸易组织(WTO)下的一个多边协议,旨在促进和规范全球的服务贸易。确实,GATS的谈判过程经历了四轮谈判,形成了最终的草案。以下是可能导致谈判需要四轮的一些原因:1. 复杂性和多样性:服务贸易的特点是复杂多样的,涵盖了各种行业和相关的国内法律、政策和规定。为了确保协议的全面性和适用性,谈判需要充分参考各个成员国的需求和利益,平衡各种利益关系和立场。2. 全球参与:作为一个多边协议,GATS谈判需要吸引并协调全球各个成员国的意见和参与。这意味着需要时间来协商和达成共识,尤其是针对各国不同的服务产业和市场开放程度的差异。3. 敏感性和争议性问题:在GATS的谈判过程中,有许多敏感性和争议性的问题需要讨论和解决。例如,服务市场的开放程度、准入限制、服务供应商的国民待遇等问题都可能导致意见分歧和争议,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资源来解决。4. 协商和让步:谈判是一个相互让步的过程,需要各方相互理解和协商。为了达成一致的协议,各成员国可能需要进行多轮的讨论和调整自己的立场,以寻求各方权衡的结果。综上所述,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经历四轮谈判形成草案的原因主要涉及服务贸易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全球参与、敏感性和争议性问题以及协商和让步的需要。这些因素都对谈判的时间和达成协议的难度产生影响。
服务贸易总协定经历四轮才形成草案的原因是什么
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GATS)经历了四轮谈判才形成草案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复杂性和敏感性:服务贸易涉及到各个国家的国内服务市场,涉及到各种服务领域,包括金融、教育、医疗、通信等。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特殊需求和利益考虑,因此达成共识需要时间和谨慎。2. 谈判困难:谈判中涉及到的议题众多,包括市场准入、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等,各成员国之间存在着不同的立场和利益差异,需要进行艰难的谈判和妥协。3. 保护国内利益:在谈判过程中,各国往往关注保护国内产业和利益的问题。特别是在一些敏感领域,国家可能会采取保护措施,限制外国服务提供商的准入。4. 协商和妥协:由于各国之间的差异和利益冲突,需要进行长时间的协商和妥协,以寻求共同的解决方案。每一轮谈判都需要时间来达成共识,并将各国的意见和要求纳入草案中。总的来说,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谈判过程复杂且涉及多个领域,各国之间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和立场,因此需要经历多轮谈判才能形成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