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美国总统选择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不是赢者通吃?而是普选?
他们是按照国会议员的选区来划分整个州的,这样按照一个个国会议员选区的投票结果,来决定这个选区的这张票投给谁。他们这样做是为了改革不合理的“胜者通吃”办法,缅因州1972年开始实行,内布拉斯加州1996年开始,他们算是改革的先驱了。但是“按国会议员选区”分选票的事从来没发生过,这两州的选举人票每次都投给了同一个候选人。扩展资料美国全部"选举人票"共538张,是参议员(100名)、众议员(435名)、华盛顿特区代表(3名)的总数。参议员按州分配,50州每州2名;众议员按人口产生,约50多万人选出一名。例如纽约州约有1,600多万人口,就有31名众议员,再加上2名参议员,总共有33张选举人票。除缅因州、内布拉斯加州外,任何一个总统候选人如果赢得了这个州的多数人投票,即赢得了这个州的所有选举人票,被称为"赢者通吃"。 按照选举人团制度,候选人在各州赢得的选举人票累计超过538票的一半(270张),就当选总统。由于是采用赢者通吃的计算方式,那么就可能出现候选人赢了全国按人头计算的普选票,却因选举人票没过半而输了大选的现象。
在美国总统大选中,哪些人有投票权?
凡年满18周岁的美国公民有选举权,除北达科他州外,其他州都规定,选民必须事先办理登记手续,方能参加投票。美国全部“选票”共538张,是参议员(100名)、众议员(435名)、华盛顿特区代表(3名)的总数。参议员按州分配,50州每州2名;众议员按人口产生,约70多万人选出一名。美国的选举制度规定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是按普选票得票比例分配选举人票外,其余48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制度。扩展资料:选举人团1、一州为一个选举人团单位。2、初始每个州的选举人人数同该州在国会的参众议员总人数相等,全国共535人。加利福尼亚州达55张,德克萨斯州38张,纽约州29张,而阿拉斯加、特拉华和怀俄明等每州只有3张。3、1961年批准的第二十三条宪法修正案给哥伦比亚特区选举人,人数不少于选举人最少的州份(即3人),总统选举人因此增到538人。4、得到超过半数选举人票(即至少获得270票)的总统候选人获胜。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选举人票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美国选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