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货运

时间:2024-09-07 00:27:34编辑:流行君

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有哪些要求?

任何一辆车想要上路的话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除了那些自行车或者是家用的电瓶车之外,中型或者大型的车辆上路都要去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而且在有些地方电瓶车上路其实也是要上牌的。办理一个道路运输许可证,指的是这个单位、团体或者是个人有权利在道路上从事运输方面的运营活动,这也是一个证明。在去办理这个证书的时候,要求自己的车辆技术要达标,包括车辆也要达标,并且驾驶人的年龄等方面都必须要符合要求。大家再去相关单位去办理道路运输的许可证之前,一定要提前有一个了解,有一部分地区的规定是先办证,然后再去配备车辆和相关人员。在道路上运输的车辆,第1个需要达标的就是检测,必须要和所运营的业务和车辆的型号必须相匹配。比如如果用的是大型的或者是巨型的物品,就必须由超重型的车来运输。如果货车在运输的过程中是需要运那些冷藏保鲜的东西或者是罐式的容器,也需要有相匹配的设施和设备,并且要固定在车辆上。如果货车在运输的过程中涉及到装箱业务的话,车上必须要有用来固定物品的转锁设备。汽车的驾驶员去办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时候,必须要有机动车驾驶证,并且这个驾驶证的要求不能够比正常的要求低。要求驾驶人员必须是在60岁以下,并且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也知道一些简单的车辆维修,知道该如何去保管货物,并且有相关的资格证。如果是单位这边去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话,单位这边必须要有相关的管理制度,例如安全责任制,还有操作流程的规范性,以及安全督查机制和车辆人员的管理机制,以及事故在发生的时候应急处理预案。

道路运输许可证办理条件

法律分析: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且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具体条件包括:已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等。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4.车辆总质量大于4500千克。因为根据相关条例规定,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所以想要办理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需要保证车辆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上,方可进行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十四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在依法进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办理申请。而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货物运输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水路运输方式包括国际海上运输、沿海和内河运输,适用的国内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运输合同分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及实施细则》,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集装箱运输规则》、《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则及实施细则》和《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第三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第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第五条 国家鼓励发展乡村道路运输,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的通班车率,满足广大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


关于货运车辆的法律法规??

关于货运车辆的法律法规??货车主要涉及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在货运车辆最常面临的风险——超载问题上,根据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与《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的异同

托运,货物,运单,变更,承运人,运输

公路运输作业涉及许多方面,下面择其四个方面进行阐述。


1.汽车货物运输中托运人填写货物运单的方法


(1)一张运单托运的货物必须是属同一托运人,对拼装分卸的货物应将每一拼装或分卸情况在运单记事栏内注明。


(2)易腐、易碎、易溢漏的液体和危险货物同普通货物以及性质相抵触、运输条件不同的货物,不得用同一张运单托运。


(3)一张托运单托运的件货,凡不具备同品名、同规格、同包装的,以及搬家货物,应提交物品清单。【摘要】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与《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的异同【提问】
托运,货物,运单,变更,承运人,运输

公路运输作业涉及许多方面,下面择其四个方面进行阐述。


1.汽车货物运输中托运人填写货物运单的方法


(1)一张运单托运的货物必须是属同一托运人,对拼装分卸的货物应将每一拼装或分卸情况在运单记事栏内注明。


(2)易腐、易碎、易溢漏的液体和危险货物同普通货物以及性质相抵触、运输条件不同的货物,不得用同一张运单托运。


(3)一张托运单托运的件货,凡不具备同品名、同规格、同包装的,以及搬家货物,应提交物品清单。【回答】
4)托运集装箱,应注明箱号和铅封印文号码;接运港、站的集装箱还要注明船名、航次或车站货、箱位,并提交装箱清单;集装箱运输贵重、易碎、怕湿等货物,每张运单至少1箱。


(5)轻泡货物及按体积折算重量的货物,要准确填写货物的数量、体积、折算标准、折算重量及其有关数据。


(6)托运人要求自理装卸车的,经承运人确认后,在运单内注明。


(7)托运人委托承运人代递有关证明文件、化验报告或单据等,须在托运人记事


栏内注明名称和份数。


(8)托运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运单托运人记事栏内注明商定的运输条件和特约事项。【回答】
9)托运人必须准确填写运单的各项内容,字迹要清楚,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并须签字盖章:托运人或承运人改动运单时,亦须签字盖章证明。


2.汽车货物运输变更、取消应办理的手续


根据《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运输变更、取消的办理,应遵循下述规则:


(1)承运人在货物起运前可要求变更运输货物的名称、数量、起讫地点、运输时间、收发货人,货物起运后仅在可能条件下要求变更到达地位或收货人;承运人可要求变更运输日期、车辆种类和行车路线。


(2)货物起运前,可办理取消托运;货物起运后,则不办理取消托运。【回答】
3)承、托双方的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取消运输,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取消运输,须经双方同意变更。取消运输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包括公函、电报、变更计划表等)提出或答复;托运人电话申请变更,需详细说明运单编号和变更事项,双方复述无误,做好电话记录,事后补变更手续。


(4)运输变更、取消涉及国家指令性计划的,在达成变更、取消的协议前,应报下达计划的主管部门核准。


(5)因变更、取消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分别由变更方、取消方负担;如变更运输的要求是在合同规定期限外提出,还须负担双方已造成的实际损失。


3.汽车货物运输中货物交接的手续


(1)承托双方对包装货物要件交件收:对散装货物原则上要磅交磅收;对“门到门”重箱、集装箱及其他施封的货物要凭铅封交接。【回答】
2)托运人应凭约定的装卸手续发货;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核对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与运单相符,并查看包装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或要求,承运人确认无误后,应在托运人发货单上签字;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危及安全运输的不得起运;由于包装轻度破损,短时间修复换调有困难,托运人坚持装车起运的,经双方同意,并做好记录和签名盖章后,方可装运,其后果由托运人负责。


(3)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收货人和承运人应在场交接,收货人查验无误后应在承运人所持的运费【回答】


汽车货物运输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汽车货物运输的组织管理,明确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权利、义务,维护正常的运输秩序,根据国家的政策、法律及公路运输的有关法规,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凡营业性汽车货物运输及相关的货物装卸、货运服务,均适用本规则。
  拖拉机及其他机动车货物运输,汽车与其他运输方式实行联运的,亦适用本规则。第三条 汽车货物运输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开展合理运输,实行责任运输制度,安全、及时、方便、经济地运输货物,为发展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服务。第四条 本规则未作具体规定的,按本规则引伸的规则办理。
  本规则引伸的规则、规定和办法有:
1.汽车运价规则;
2.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3.汽车零担货物运输管理办法;
4. 根据本规则制定的其他规定及办法。第二章 汽车货物运输的基本条件第一节 承运人与托运人第五条 承运人是指从事营业性汽车货物运输、搬运装卸及货运服务的单位或个人。承运人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取得合法的经营资格。第六条 承运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运输法规,按批准的范围营业,服从管理,履行运输责任。
  经营汽车货物运输,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健全有关规章制度,配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第七条 托运人是指委托承运人运送货物的单位或个人。托运人对所指定的发货人和收货人在收、发货过程中的行为承担责任。第八条 托运人应安排好物资调运计划,配合运输部门实施合理运输,遵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 货运车辆第二节 货运车辆第九条 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提供经济适用的车辆。特种货物、零担货物、集装箱等运输车辆,应符合专项规定。第十条  货运车辆必须经车辆管理部门审验合格,技术状况良好,车辆完整清洁,并配备必要的工属具。
  第三节 运输类别第三节 运输类别第十一条 托运人一次托运的货物在3吨(含3吨)以上,或虽不足三吨,但其性质、体积、形状需要一辆3吨及以上汽车运输的,均为整车运输。第十二条 托运人一次托运货物不足3吨的为零担运输。按件托运的零担货物,单件体积一般不小于0.01立方米(单件重量10千克以上的除外),不大于1.5立方米;单件重量不超过200千克;货物的长度、宽度、高度分别不超过3.5米,1.5米和1.3米。
  各类危险、易破损、易污染和鲜活等货物,除另有规定和有条件办理的以外,不办理零担运输。第十三条 由于货物性质、体积或重量的要求,需要大型汽车或挂车(核定载重吨位为40吨及以上的)以及容罐车、冷藏车、保温车等车辆运输的,为特种车辆运输。第十四条 凡以集装箱为盛装器具,由专用汽车载运的为集装箱运输。对适箱货物应大力采用集装箱运输,并积极发展专用集装箱和集装箱专用车,不断扩大集装箱运输范围。
  下列货物不办理集装箱运输(专用箱除外);
1.易于污染箱体的货物;
2.易于损坏箱体的货物;
3.危险货物;
4.货物重心不平衡,密度超过集装箱可承受负荷的货物。第十五条 把车辆包给托运人安排使用,并按时间或里程计算运费的运输,为包车运输。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按包车办理:
1.不易计算货物运量、运距的;
2.因货物性质、道路条件限制使车辆不能按正常速度行驶的;
3. 装卸次数频紧、时间过长的;
4.托运人需自行确定车辆开停时间的;
5.托运人要求包车运输的。
  承托双方共同商定必要措施,保证车辆正常运行。承运人不得任意扩大包车运输范围,托运人不得利用包车非法谋利。
第四节 货物种类第十六条 对运输、装卸、保管没有特殊要求的货物为普通货物。普通货物分为一、二、三等(见附表一“普通货物分等表”)。第十七条 对运输、装卸、保管有特殊要求的货物,为特种货物。特种货物包括:1.长大笨重货物
  指单件(含因货物性质或托运人要求不能分割、拆散的组合件和捆扎件,下同)长度超过6米、或高度超过2.7米、或宽度超过2.5米、或重量超过4吨的货物。长大笨重货物按其重量与长度分为三级:
(1)货物长度6至10米或重量在4吨以上至8吨的为一级长大笨重货物; (2)货物长度10米以上至14米或重量在8吨以上至20吨的为二级
长大笨重货物;
(3) 货物长度14米以上或重量在20吨以上的为三级长大笨重货物。
2.危险货物
  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贮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3.贵重货物
  指价值昂贵,在运输过程中承运人须承担较大经济责任的货物。如:贵重金属、精密仪器、高档电器、珍贵艺术品等。
4.鲜活货物
  指在运输过程中,需采取保鲜活措施,并需在限定运输期限内运抵的货物。
  长大笨重货物、贵重货物、鲜活货物的范围及名称详见附表二“特种货物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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