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买房新规
2020年杭州买房摇号新规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炒房。具体有关规定如下:一、通过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购房方式取得的住房,自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二、在我市限购范围内办理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购房意向登记,无房家庭的认定须满足以下条件: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其中,户籍所在地属于我市非限购范围内的购房家庭,还需同时在其户籍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我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应对“无房家庭”给予倾斜,提供一定比例的房源保障,均价35000元/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房源保障比例一般不低于50%。四、报名参加我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的购房家庭,自该项目购房意向登记之日起至摇号结果公示当日止(需公证摇号销售项目),或至购房意向登记结果公示当日止(无需公证摇号销售项目),不得参加其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购房意向登记。[扩展资料]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杭州将进一步规范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在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优先购房资格。在杭州市通过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购房方式取得的住房,包括A类人才免摇号购买的住房和B、C、D、E类人才优先摇号购买的住房,自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自《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要求的通知》发布之日起新批准预(销)售的商品住房,高层次人才家庭报名参加优先购房的,按本《通知》执行。
杭州买房条件新规
法律分析:根据购房新政策可知,在杭买房需要满足的条件有:1.杭州户籍:(1)有杭州户籍(限购区域)落户不满5年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2)户籍在桐庐、建德、临安、淳安等地满2年后并且在杭州城区交一年社保后,可在杭州限购区购房;2.非杭户籍:自购房之日起3年内,在杭州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补缴不超过3次)才可购房。若因换工作社保断缴或社保缴纳时长不够,也可通过落户方式快速获得购房资格。3.购房摇号的群体:(1)高层次性人才家庭;(2)无房家庭;(3)有房家庭。法律依据:市住保房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一、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参与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司法拍卖的竞买人,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二、严格防范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禁发放用于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贷资金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和消费贷款,严格个人经营贷和消费贷真实性审查,加强贷后资金管理。三、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中介机构不得受理并对外发布挂牌价格明显高于合理成交价格的房屋信息。对存在发布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恶意哄抬房价、捏造和散布房价上涨不实言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约谈、公开通报、暂停网签、列入行业失信“黑名单”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各网络平台账号及网络群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行为,加强发布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导向性,共同为杭州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对不实传播杭州房地产市场政策和市场运行情况、制造虚假热销、助推投机炒房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有害信息,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