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松铁路的工程停工
吉林省靖宇县和抚松县境内一段总投资23亿元的铁路工程,近日被指违规分包给一家“冒牌”公司和做过厨师、“完全不懂建桥”的包工头,本应浇筑混凝土的桥墩,竟被偷工减料投入大量石块,形成巨大的安全隐患。23日,记者分别来到位于靖宇县、抚松县的几个铁路工程现场,发现现场已经停工,几乎看不到施工人员,只是有个别几名讨要薪水的民工还在坚守。2007年,靖宇至松江河铁路项目获批,当时设定线路全长为74.1公里,项目工期为3年,2007年开始开工建设,2010年建成使用。但是该工程却因故一直没有建设。在事隔两年之后,2009年才由铁道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沈阳铁路局。工程自2010年正式开始施工,仅仅一年后便停建。对于停建的原因,铁道部对公众发布信息称是工程出现安全隐患,正在进行调查。而当地的群众和工人却称,早在事件发生前,一些工地便出现的“异常”。靖宇县交通局副局长关学成向记者透露,2009年,当地得知要修建铁路的消息后,大家都很兴奋,毕竟一个戴了几十年“贫困县”帽子的地方,太需要一条铁路线来促进当地的经济,为了配合铁道的建设,靖宇县还成立了“铁路靖宇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用最短的时间完成拆迁任务,满足工程的施工条件。“从六七月份便开始陆续停工了!”关学成介绍,几个月前,靖宇境内的几个工地便纷纷停工,很多工地都称工程“没钱了”,只好停建,等待有钱后再修建。但是他们几天前从网络上看到“大桥”(头道松花江二号特大桥)出事的报道后,才知道停建的原因并非是无钱,而是工程出现了质量问题。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关学成表示很“痛心”。关学成说,工程全长70多公里,其中有50公里在靖宇境内,靖宇为了让该工程能顺利完工,投入了不少的人力、物力,毕竟作为靖宇的第一条铁路,这是当地人几辈子的期盼,如今停工了,这让很多人为之着急。记者随后在工程沿线多个施工工地发现,“靖宇至松江河线工程”的各个施工现场都已经停工,几乎看不到施工人员。几经寻找,记者才在中铁花园3号隧道施工现场,看到了两名工地“留守者”。郭玉林,今年38岁,是贵阳六盘水市附近的一名普通农民。23日中午,当记者沿着山路走入工地的时候,郭玉林和一名姓杨的工人正准备中午的饭菜。一元钱一个的林蛙,和几个土豆炖在一起,就成了一天的伙食。郭玉林说,他是今年3月份,经人介绍开始在工地上干活,当时讲好是每个月3500元钱,但是从干活开始至今,几乎没有得到过全额的工资。郭玉林回忆,开工资的时候,工地经理便用各种理由推诿,除了部分生活费之外,很多人都不给开工资。一些工人最后承受不了,便纷纷离开了工地,这也造成工地多次停工。一个月前,工地来了一笔资金,按照工期先干完的工人在领到工资后,便离开了工地。而郭玉林、老杨等工人做的是后期工作,领钱也要在最后,结果前面的人钱都领了,轮到他们时却没有钱了。“我们只好等了!”郭玉林说,他们多次找经理要工钱,但是经理称整个工程都停了,现在都没有钱了,他也没有办法。工人老杨来自河南南阳市,今年2月份来到工地打工。老杨说,经理和工地的负责人都躲着他们,因为要继续留在工地上等工资,他们手中的钱已经维持不了多久了。到了月末,他们只能想办法变卖一些东西来维持生活,到了年底还没消息,他们只能是借钱返回家乡了。
宇松铁路的工程问题
一个总投资23亿的重要铁路项目,竟被层层转包、违规分包给一家“冒牌”公司和几个“完全不懂建桥”的包工头;本应浇筑混凝土的桥墩,竟在工程监理的眼皮底下,被偷工减料投入大量石块,形成巨大的安全隐患。相关人员调查东北的一项铁路工程发现,工程中潜藏的漏洞与问题令人触目惊心。一条连施工者都直言“通车后我可不敢坐”的铁路线,究竟在哪些环节出了问题,又在滋生出怎样的灰色链条? 层层分包施工队负责人竟是厨子曾经做过厨师、开过饭店、修过路的农民工吕天博对建桥一窍不通,然而,2010年7月,吕天博却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带着几十名农民工开始修建一项重要铁路工程的一座特大桥。吕天博参与修建的铁路名为“靖宇至松江河线工程”,位于吉林省白山市的靖宇县和抚松县境内,线路全长74.1公里,总投资23.11亿元,由铁道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沈阳铁路局。2009年6月,沈阳铁路局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中国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九局)中标。中铁九局中标后将这一工程分割为多个标段,分包给江西、湖南、河南、福建的多家建设公司,而其中的江西昌厦建设工程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昌厦)又将工程分包给几个并无资质的农民工队伍。吕天博说,江西昌厦承包的工程内容包括头道松花江2号特大桥、3号特大桥与胜利村隧道等。吕天博自己负责2号特大桥的施工,而3号桥及隧道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和他一样,都是没有建桥经验的农民工,签订施工合同前,没人对他们进行过任何的资质审查。蹊跷合同签订者“查无此人”更蹊跷的是,在调查此事时,又得到一个匪夷所思的消息:负责承包项目的江西昌厦在已经施工了近两年之后突然于2011年9月发表声明,称该公司从未与中铁九局签订过靖宇至松江河的新建铁路项目的合同,并称被犯罪分子伪造该公司印章承接该项工程。为证明此事,江西昌厦一名姓黄的法律顾问出示了由南昌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几份公司印章鉴定文书,黄律师称,与中铁九局和施工队签合同的并非江西昌厦的工作人员,而是一伙诈骗分子。于是,一条投资数十亿的铁路工程,竟出现了被“骗子”承包、“厨子”施工的荒唐局面。偷工减料桥墩竟用石块填更为严重的是,在几座特大桥的修建过程中,还普遍存在偷工减料问题,由此带来的质量与安全隐患难以预测。据吕天博、郑伟等施工人员反映,几座特大桥在修建过程中,原本应全部由混凝土浇筑的桥墩基座,都被填放了大量碎石、砂石等混合物,给桥墩留下极大的安全隐患,而项目经理部却照样签字验收。通过多方取证和现场调查,找到了3号特大桥12、13号桥墩被投放石块的多份相关证据。在头道松花江3号特大桥施工现场,问及一位住在工地附近的李瑞林老人向桥墩内扔石块的事时,他十分肯定:“是有这事!在这干活的村里人都知道。”李瑞林说,施工人员都是从对面山上的采石场买石头,有时白天监理在不敢填,工人就连夜将石头填入基座中。“12号墩(基座)是2011年6月下旬时施工的。施工那天下午,挖好的墩坑边上本来有一堆石头,第二天早晨就没了,你说石头去哪了呢?”一个名叫大伟的施工人员也承认,2011年年6月份,他曾亲自向12号桥墩内扔过石块:“一个姓高的雇我们干的,从山上采石场买了5000块钱的石头,雇了两辆翻斗车,从下午两点开始,干到半夜,石头都用翻斗车填坑里去了。”又从几段偷拍的工地施工视频中看到,有多台铲车正将大量碎石和渣土向基座内倾倒,而施工现场开着黄色的灯,明显可看出视频拍摄时间是在夜里。3号桥的另一名施工人员柴芳则在电话中回忆当时的情况:“5、13、8、9、11号墩,都用翻斗车往里填石头,哪个都得一二百方的样子,石块不够用时,连废渣都往里推。”她还说:“13号墩就在江心,你要往下钻,不到两米就都是石头……”施工者称“这趟火车不敢坐”后搜集到了2号、3号桥的设计图纸,按照图纸,所有桥墩基座必须全部由混凝土浇筑。那么,在混凝土中掺杂石块,会有怎样的质量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铁路规划设计院桥梁设计研究所的一名赵姓研究员。他表示,这种偷工减料的行为会带来巨大隐患。“基座就好比是鞋,混凝土浇筑的桥墩是脚,鞋里如果有大量碎石子,能站得稳吗?”他介绍称,在桥墩底部投放石料会使桥墩底部出现斜坡或严重的受力不均。一旦铁路建成,长期遭受到各种力作用,就可能出现桥墩倾斜甚至断裂的后果。对于这样的工程质量,一名叫丽明的施工人员更是直言:“他们扔石头,我说千万别这么整。将来这趟火车通了,我可不敢坐。” 资质审查:“领导介绍的,怎么审查”带着对违规分包和工程质量问题的种种疑问,相关先后两次来到工程承包单位中铁九局和业主单位沈阳铁路局。按照合同法和建筑法的相关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然而,中铁九局恰恰违反了这三条规定。在违规分包中,最令人不解的便是为何会出现“骗子承包、厨子施工”的荒诞场面。对此,相关人员先是从中铁九局2011年1月26日的一份文件中看到这样的说法:“由于中铁九局宇松项目部在劳务分包资质审查时把关不严,导致江西昌厦建筑工程集团公司在无隧道施工资质的情况下,承揽了隧道施工任务。”而项目部的一名负责人聂喜峰称:“负责资质审查的是公司的成本管理部,审查时只是直接看的原件,上面都盖了公章,并没有用别的方法进行审查,证件全了就行了。”而中铁九局三公司的一名王姓负责人则不经意透露了事情真相:“江西昌厦是沈阳铁路局的一个高层领导介绍进来的,你说我们怎么审查?”工程分包:签的是“包工包料”合同对于分包问题,聂喜峰先是称,他们与江西昌厦签订的合同并非包工包料的分包合同,而是“劳务分包合同”。而据调查,中铁九局与江西昌厦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明确显示是包工包料。而且,如果只是包劳务,施工队就没必要偷工减料来获取利益。聂总最终承认,九局没有偷工减料,但的确存在工程分包的问题。工程质量:处罚文件承认偷工减料随后,相关人员出示多份证据指出工程质量的问题,聂喜峰先是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此事。相关人员随即拿出一份项目部在2010年7月印发的《处罚决定》。文件称,“江西昌厦公司,由你公司负责施工的头道松花江3号特大桥工程,在灌注C35混凝土时野蛮施工,擅自用吊车挂吊斗向浇筑的混凝土中添加石块,严重影响基础混凝土强度……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并在最后作出处罚一万元的决定。对此聂总又表示,当时是现场监控发现存在问题,公司让他们清理,并下发了文件。然而,调查发现,项目部并未就此进行彻底调查,这样的行为也并未停止。 中铁九局成立专门调查组在向沈阳铁路局和中铁九局相关负责人详细反映了宇松工程的问题后,引起其重视。中铁九局副局长赵铁军向记者表示,中铁九局已就此成立专门调查组,将对相关桥墩进行钻芯取样,绝不容许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对于这一事件暴露出的管理缺失,则应充分总结教训,避免再次出现此类问题。沈阳铁路局副局长王凡也表示,已成立专门调查组梳理问题、实地检测,并将按照规定对暴露出的质量和分包问题进行严肃处理。明知偷工减料项目经理不及时制止钻芯取样发现石块却 “保密”,就在松花江3号特大桥12号桥墩内被投放石块之前,该线路的项目经理高奎成已经掌握了相关情况,遗憾的是高经理却没有在第一时间返回现场制止这一偷工减料行为的发生。目前,该条铁路线路已经被全线叫停,一个由多部门组成的调查组也已经进驻工地开展全线路的质量大检查。但就在同时,多位居住在工地附近的目击证人和举报人反映,从来就没有调查组的人找过他们了解情况,更没有人让他们指认过投放石块的现场和位置。现场不制止2011年6月20日上午,相关调查人员第一次赶到沈阳中铁九局集团,恰巧该集团负责宇松项目的项目部经理高奎成也在集团汇报工作。在与中铁九局沟通情况时,吕天博反映松花江3号桥的施工负责人张维兰正在向12号桥墩边运输石块,并且有消息称当天夜里将向桥墩内投放石块。2011年6月20日中午,相关人员正式将该情况通报给了项目部的高奎成经理,并且希望他立即赶回400公里以外的工地现场,制止该情况的发生。遗憾的是,高奎成经理并没有马上返回,而是在相关人员所住的宾馆房间内呆了一下午的时间,反复做工作希望不要报道此事。直到当天下午5点左右,高奎成强行扔到房间里两万元现金后才匆忙离开。而据直接向桥墩内投放石块的工人大伟回忆:“第二天早上(6月21日),项目部的高总到达现场,问张维兰是否向桥墩内投放了石块。张承认投放了,但是随后事情就不了了之了。”也就是在高奎成赶到工地之前的几个小时里,数百立方米的石块被投放进了3号特大桥的12号桥墩,用来充抵混凝土数量,以减少成本的支出。钻芯取样发现石块须“保密”2011年10月9日,相关人员再次赶到位于吉林省抚松县的宇松铁路工地,被举报有石块投入的3号特大桥的工地就在松花江的河道内,看到,由于前段时间江水暴涨,工地上原本用混凝土修建的临时跨江桥梁已经被江水彻底冲毁。3号特大桥的13个桥墩已经全部停止施工,沈阳铁路局的技术人员正在一些桥墩边向下钻眼,以便从桥墩内部取出样品进行检验。居住在距离现场不足200米的李瑞林老人和举报人吕天博、郑伟等人都在现场表示:“到现在为止,没有任何调查组的人找过我们核实情况。”工地附近找到了一处采石场的工人介绍,他们曾经向铁路工地出售过大量的石块,用来投放到桥墩内。“我们看到有人来调查桥墩了,但就是没人找过我们作证。”一名工人说,“我们这么多的人证物证在这里摆着,他们什么情况也不调查,还查个什么呀!”按照沈阳铁路局工程处负责该项工程检测工作的一名副处长给出的时间表,对于现场桥墩钻芯取样的检测报告应该在10月17日前完成。该报告将包括现场所有检测过桥墩的钻芯位置、深度、直径等基本信息,同时还将完整地报告在桥墩内是否有石块、渣土等物质。2011年10月18日,当致电沈阳铁路局工程处,得到的却是检测报告依旧没有完成的答复。可就在同一时间,报料的农民工却说了这样一个情况:“我们前几天在项目部的院子里见到了所有钻芯取出的样品,在多个样品中都看到了石块,有的石块层的深度超过30厘米。”同时相关人员还从负责检测工作的调查组内部获悉,就在钻芯取样的第三天,检测人员就已经在从桥墩内部取出的样品里发现了石块,但调查组的负责人要求所有参与检测的人员一定要严格对外保密,并要求“绝对不能透露出去半点消息”。节外生枝施工人员再爆“石块桥墩”事后又有报料人提供了一个新的情况:同样是外包出去的另外一个施工队伍承建的松花江1号特大桥也曾经在桥墩内投放过大量的石块。报料者称,该桥的施工队伍是中铁九局三公司王姓总经理的一个朋友,由于与王姓总经理关系很好,所以在施工中处处受到关照,以至于在其他农民工队伍不能拿到工资时,承建1号桥的队伍居然能从工程项目部多领走数百万的工程款。根据这名报料者介绍,1号特大桥同样在多个桥墩内投放了大量的石块,石块的来源也是工地附近的一个大型采石场。“都是用翻斗车拉到工地上的。”一名向1号桥拉石块的司机透露,“我也往3号桥拉过,但是我拉到1号桥工地上的石块丝毫不比拉到3号桥的少。如果需要作证,我愿意站出来说!”沈阳铁路局和中铁九局的调查组获悉情况后,工作人员表示也将对1号桥展开调查。与此同时,中铁九局三公司的王姓总经理也承认了承建1号桥的是他的朋友,并且具体地承认了该桥的承包人曾经与他是师徒关系。关于该施工队伍多领了工程款的情况,王姓总经理没有丝毫否认。 工程涉嫌多宗犯罪中国法学会刑法专业委员会会员张平在了解了这条铁路线路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后指出,该条铁路不管是施工者还是组织管理者都涉嫌多宗犯罪。张平说,首先,中铁九局三公司居然让一伙骗子可以凭借伪造的公章和文件就能承包工程,并且还在工地上干了接近两年的时间。这种行为很明显涉嫌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玩忽职守罪,并且后果相当严重,依法应该追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张律师还指出,那些能够通过偷工减料获得利益的施工者同样涉嫌犯罪。张平介绍,我国刑法中还规定了偷工减料给工程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犯罪,罪名叫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罪。张平介绍,去年发生在北京的明月湾豆腐渣工程就属于这种情况,最终提供劣质混凝土的老板被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罪追究了刑事责任。最后张平表示:“从现有的情况来看,那伙骗子是通过沈阳铁路局的一名领导介绍才得以进入到该工程内的,那么那名领导是否通过引荐骗子承包工程而获利呢?那名领导是否也应该承担相应的党纪或是法纪的责任呢?这还是需要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的。”
根据公关学理论,分析铁道部对”中铁九局铁路项目被骗子承包厨子施工“的应对措施,并提出自己的处理方法
认真查处这起工程质量重大责任事故,不能止于对责任人员的处罚和对“豆腐渣”工程的返工,而应在深查细究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其内容应该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工程招标承包的潜规则如何打破。应该说,工程招标是涉及巨额资金、建筑资质、建设质量的重大责任行为,必须慎之又慎。尤其是一个投资23亿元的巨额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为何轻易让“骗子承包、厨子施工”的荒唐闹剧得逞,发包单位究竟应当承担怎样的失察责任,违规招标、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的背后究竟有怎样的利益交易?宇松铁路“骗子承包、厨子施工”的闹剧实际上是工程招标、承包过程潜规则的典型表现,举一反三就应当查清背后隐藏交易黑幕,构筑打破建筑行业潜规则的防范网络,这才是防止“豆腐渣”工程频现的治本之策。
二是质量监管主管部门如何跑赢媒体。如同诸多安全隐患被发现一样,铁道部“经查,媒体反映的合同诈骗、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质量问题等属实”的表态表明,此次事件的曝光,监管部门又一次滞后于媒体。为什么安全事故的隐患总要靠事件当事人的良心发现,靠负有正义心、责任感“微博客”的爱管闲事,靠媒体记者的跟踪探访?面对“染色馒头”制作者“打死我也不吃”的一脸坚决,面对宇松铁路施工者“这趟火车通了我可不敢坐”的摇头感叹,我们的监管部门该做何感想:监管滞后的痼疾何时治愈,值得认真思考。
三是“豆腐渣”工程的违法成本如何提高。对于铁道部的查处决定,多数网友认为基本属于内部的自查自纠性质,处罚明显偏轻。铁路工程质量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工程质量偷工减料、违规操作,无疑会埋下重大隐患,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正如中国铁路规划设计院桥梁设计研究所一名赵姓研究员所言:在桥墩底部投放石料会使桥墩底部出现斜坡或严重的受力不均;一旦铁路建成,长期遭受到各种力作用,就可能出现桥墩倾斜甚至断裂的后果。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工程质量偷工减料无异于图财害命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应追究相关人员的刑责,如何提高“豆腐渣”工程的违法成本,需要举一反三的务实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