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举报环保问题
法律分析:举报环保问题有多种途径。一般污染问题由辖区环保局受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可以直接向12369市指挥中心举报。如果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属于市本级的,市本级处理;属于某区的,给该区环保部门处理。不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的,会转给有关部门来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网上环保举报怎么举报
法律分析:环境污染可以上报环保部门网上举报,或者拨打12369国家环保局的匿名举报电话。自然或人为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超过环境自净能力产生危害的统称为环境污染,污染后果严重的构成污染环境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在哪里办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受理企业申请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升级和增项、新设立企业申请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受理企业申请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转正、企业因改制重组发生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名称变更。
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受理企业申请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转正、企业因改制重组发生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名称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