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法律分析:1、医疗费: 是指为了使受害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如器官功能训练所必须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2、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误工费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农村居民举证证明其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的,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误工费。比如,在交通事故中如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又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则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高法﹝2020﹞45号)文件要求,以2019年陕西省统计局关于陕西省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为例(2020年度的统计公报数据预计在2021年6月公布):陕西省城镇私营单位农、林、牧、渔业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365天×误工天数。即误工费为:31325÷365天=85.82元/天。其他行业的以陕西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365天×误工天数计算。即误工费为:43477÷365天=119.12元/天。3、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人身损害,其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降低。为了帮助其进行正常生活,在医疗诊治和休养康复期间,根据医院或司法鉴定意见,对其护理所需支出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一般我省实践中,护理费的确定较多集中在100元-150元/天区间。例如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高法﹝2020﹞45号)文件要求,短期护理以陕西省私营单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365天×医嘱护理天数。每天标准为37522元÷365天=102.8元。需要长期护理的根据陕西省私营单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护理依赖系数(完全护理依赖按照100%,大部分护理依赖按照80%,部分护理依赖按照50%)×护理年限×护理人数。4、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5、伙食、住宿补助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标准确定。一般参考标准为本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30元/日;本市同级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60元/日;本市以外的省、市级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100元/日。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6、营养费受害人主张住院期间营养费的,无需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出院以后营养费的,应当提供医嘱证明。一般定为30元/日。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指受害人身体被致残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1、医疗费:是指为了使受害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如器官功能训练所必须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2、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误工费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农村居民举证证明其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的,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误工费。比如,在交通事故中如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又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则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高法_2020_45号)文件要求,以2019年陕西省统计局关于陕西省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为例(2020年度的统计公报数据预计在2021年6月公布):陕西省城镇私营单位农、林、牧、渔业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365天×误工天数。即误工费为:31325÷365天=85.82元/天。其他行业的以陕西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365天×误工天数计算。即误工费为:43477÷365天=119.12元/天。3、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人身损害,其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降低。为了帮助其进行正常生活,在医疗诊治和休养康复期间,根据医院或司法鉴定意见,对其护理所需支出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一般我省实践中,护理费的确定较多集中在100元-150元/天区间。例如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高法_2020_45号)文件要求,短期护理以陕西省私营单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365天×医嘱护理天数。每天标准为37522元÷365天=102.8元。需要长期护理的根据陕西省私营单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护理依赖系数(完全护理依赖按照100%,大部分护理依赖按照80%,部分护理依赖按照50%)×护理年限×护理人数。4、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5、伙食、住宿补助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标准确定。一般参考标准为本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30元/日;本市同级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60元/日;本市以外的省、市级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100元/日。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6、营养费受害人主张住院期间营养费的,无需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出院以后营养费的,应当提供医嘱证明。一般定为30元/日。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指受害人身体被致残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陕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4死2伤,肇事司机与遇难者存在哪些过错?
这起交通事故后果非常严重,对于事故的调查发现,遇难者在这起事故中也负有一定责任,三轮车存在违法载人上路的现象。而肇事则存在主要责任,在行驶过程中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当有突发事件发生时,驾驶员来不及避让而发生事故。这些事说明肇事者和遇难者的道路安全意识薄弱。交通事故发生在9月24日,当时肇事司机驾驶轿车行驶在国道上,由于当时没有控制好与前车距离,与同向行驶的一辆三轮车电动车和一辆二轮电动车追尾,轿车把这两辆电动车碰撞倒到正在行驶的洒水车旁,导致两辆电动车被洒水车碾压。造成电动车司机和乘客有四人死亡,二人受伤。事情发生后,各方进行了紧急抢救,肇事司机被警方带走,伤员送到医院抢救。警方对这起事故的原因做了初步说明,首先是轿车驾驶员刘某安全意识不强,不遵守道路交通法的有关规定,驾车行驶过程中没有和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以至于发生紧急情况时来不及避让。另一个方面是电动三轮车不该违法载人,这反映了道路管理部门对于电动车的管理和处罚力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大。在这起事故中,小轿车司机刘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并且在这起事件中负主要责任。这个事故后果严重,造成四人死亡。他的量刑应该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对于事故的责任认定并不复杂,难的地方是赔偿问题。这起事故中又一次提醒开车的朋友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所有的法规都是根据一个个血淋淋例子总结出来的。如果不遵守交通法规,出现事故的概率增大,接下来你不是受害者就是肇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