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如何鉴定
伤残鉴定流程如下:1、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伤残鉴定;2、在司法鉴定机构在收到委托人的委托书后,应当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在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个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对委托人的鉴定。伤残鉴定一般需要哪些材料伤残鉴定需要材料如下:1、因工伤致残的,需要工伤认定书;2、医疗诊断证明书;3、书面的伤残鉴定申请表;4、身份证明材料;5、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伤残如何鉴定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伤残鉴定为:一、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伤残鉴定。二、在司法鉴定机构在收到委托人的委托书后,应当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三、在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个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对委托人的鉴定。四、其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相应的审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伤残一个九级一个十级怎么算
法律分析:伤残赔偿金的赔偿根据伤者的年龄以及户口有关,如果同一人经鉴定分别为九级、十级,伤残赔偿系数为21。然后根据以上因素确定最终的伤残赔偿金。如果没有超过60周岁,伤残赔偿数额为:按上一年统筹地区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纯收入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伤残一个九级三个十级怎么算
法律分析:劳动者一个九级三个十级伤残赔偿应当按照九级伤残的标准进行赔偿。九级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以上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主要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交通事故伤残一个九级和一个十级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伤残一个九级和一个十级如何赔偿 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 B.1 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 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是按伤者的伤残赔偿计算方法加以计算。 B.2 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计算 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有下式: nn C=C1×C1×(Ih+∑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 i=1i=1 式中: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元; Ct――伤残赔偿总额, 元; 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 ――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Ia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n Ih+∑Ia,i≤100% i=1 B.3 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赔偿指数是指伤残者应当得到伤残赔偿的比例。B.2中的伤残赔偿指数是按本标准3.6条规定,以伤残者的伤残程度比例作为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比例。 交通事故伤残一个九级和一个十级赔偿有多少 基本上是这样,无论农村还是城镇户口赔,九级的钱基本上是十级的两倍,像宁波地区的话,交通事故按城镇赔偿,九级19万1408,十级95704。农村九级10万6千左右,十级5万3千左右,基本上是这样。 您好,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0岁一下乘以20年,75岁以上乘以5年,在乘以伤残倍数计算出来的,北京市城镇户口为52859元,农村户口标准为28569 一个九级,一个十级。交通事故伤残怎么赔偿? 1、多等级伤残赔偿金的综合计算公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 18667-2002 )附录B(资料性附录)的规定,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公式是这样的: C = Ct ×C1×(Ih+ 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 式中: 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元; Ct――伤残赔偿总额,元; 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 ――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Ia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2、对于上述计算公式可以通俗的理解为: 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 1、“伤残赔偿总额”。 要根据伤残者居住的地区(省、市)的不同、身份的不同(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以及年龄的不同来进行计算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需要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赔偿责任系数”。 就是交通事故中事故责任方应承担责任的比例,如对方全责则为100%。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要由机动车的交强险公司在保险限额(机动车负有事故责任的或者不负有事故责任的)内承担赔偿责任。只有超过保险限额的部分才按照“赔偿责任系数”计算。有的地方还通过立法程式,以地方法规规定了“赔偿责任系数”。 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二条就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未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该车应当投保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对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负事故主要责任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负事故同等责任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负事故次要责任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没有事故责任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且赔偿额度最高不超过二万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高速公路及禁止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的道路上,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百分之五的赔偿责任,且赔偿额度最高不超过一万元。 3、“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 是指在几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 4、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 按照(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第3.6条的规定,以伤残者的伤残程度比例作为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比例(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所以应该是这样的: 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计算公式,在一个人同时存在几个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只能计算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其他的伤残等级不再计算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而是按附加指数计算。 5、“伤残赔偿附加指数”。 是指在有多个伤残等级时,由于只计算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其他的伤残等级不再计算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而是每增加一处伤残按另外的赔偿比例计算,该赔偿比例是附加计算的,因此被称为伤残赔偿附加指数。用百分比表示,伤残赔偿附加指数Ia取值范围为:0≤Ia≤10%,也就是说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必须小于10%。存在一级伤残时,其他等级被吸收,不计算伤残赔偿附加指数。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和伤残赔偿指数不同。对伤残赔偿指数上述标准有明确规定,不同伤残等级都有对应比例(指数)。而对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则没有具体规定,不同伤残等级没有对应比例(指数)。所以对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如何取值,各地做法不一。综合中国上专家和学者的意见,Ia的合理取值应为:二级为10%,三级为9%,四级为8%,五级为7%,六级为6%,七级为5%,八级为4%,九级为3%,十级为2% 江苏省交通事故中一个九级一个十级伤残怎么算赔偿 9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赔偿年限 计算概述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2、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3、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营养费=依据伤情确定营养费标准*天数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6、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7、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伤残系数×抚养年限 8、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9、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系数是怎样的?伤残鉴定为两个九级和一个十级 人身损害赔偿的专案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诉讼或帮助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以最大限度维护你合法权利。 1、多等级伤残赔偿金的综合计算公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 18667-2002 )附录B(资料性附录)的规定,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公式是这样的: C = Ct ×C1×(Ih+ 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 式中: 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元; Ct――伤残赔偿总额,元; 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 ――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Ia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2、对于上述计算公式可以通俗的理解为: 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 1、“伤残赔偿总额”。 要根据伤残者居住的地区(省、市)的不同、身份的不同(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以及年龄的不同来进行计算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需要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赔偿责任系数”。 就是交通事故中事故责任方应承担责任的比例,如对方全责则为100%。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要由机动车的交强险公司在保险限额(机动车负有事故责任的或者不负有事故责任的)内承担赔偿责任。只有超过保险限额的部分才按照“赔偿责任系数”计算。有的地方还通过立法程式,以地方法规规定了“赔偿责任系数”。 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二条就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未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该车应当投保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对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负事故主要责任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负事故同等责任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负事故次要责任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没有事故责任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且赔偿额度最高不超过二万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高速公路及禁止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的道路上,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百分之五的赔偿责任,且赔偿额度最高不超过一万元。 3、“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 是指在几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 4、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 按照(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第3.6条的规定,以伤残者的伤残程度比例作为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比例(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所以应该是这样的: 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计算公式,在一个人同时存在几个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只能计算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其他的伤残等级不再计算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而是按附加指数计算。 5、“伤残赔偿附加指数”。 是指在有多个伤残等级时,由于只计算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其他的伤残等级不再计算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而是每增加一处伤残按另外的赔偿比例计算,该赔偿比例是附加计算的,因此被称为伤残赔偿附加指数。用百分比表示,伤残赔偿附加指数Ia取值范围为:0≤Ia≤10%,也就是说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必须小于10%。存在一级伤残时,其他等级被吸收,不计算伤残赔偿附加指数。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和伤残赔偿指数不同。对伤残赔偿指数上述标准有明确规定,不同伤残等级都有对应比例(指数)。而对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则没有具体规定,不同伤残等级没有对应比例(指数)。所以对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如何取值,各地做法不一。综合网上专家和学者的意见,Ia的合理取值应为:二级为10%,三级为9%,四级为8%,五级为7%,六级为6%,七级为5%,八级为4%,九级为3%,十级为2%。 交通事故一个九级和一个十级伤残大概要赔多少钱 1、你好,这个赔偿标准的取决和你所在地的赔偿标准、法院既往判决习惯有关系,一般来说,先按照高等级伤残标准赔偿,然后再加上较低登记的伤残系数 2、如一个九级、一个十级,就是先赔偿九级的伤残,十级伤残各法院应掌握的判决尺度在10%--20%比例之间取舍(就是正常十级伤残的10%或者20%)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和十级伤残,应赔偿多少营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人身损害赔偿的专案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交通事故赔偿两个九级一个十级如何计算 存有多处伤残的,应合并计算,即为20%+3%+2%,赔偿系数为25%。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九级车祸伤残应赔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财产损失费(修车等)、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如果是城镇户口,月工资性收入在4000元左右,全部赔偿额应当在20万左右(未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通常是指,在道路上,车辆由于过错或者意外等因素,导致人员伤亡或者财产遭受损失的事件。除此之外,交通事故不仅可以在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情况下,由不特定的人员造成,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个等级,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一、领取伤残补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准备一份工伤认定书;2、工伤待遇申报表;3、劳动能力鉴定;4、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资料;5、由单位填写《工伤治疗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二、领取伤残补助流程:1、用人单位向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3、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俄语字母有哪些?
俄语字母共有33个,其中:元音字母10个:аоуыэяёюие辅音字母21个:浊辅音字母11个:бвгджзлмнрй清辅音字母10个:пфктшсхцчщ无音字母2个:硬音符号:ъ软音符号:ь使用地区俄语主要在俄罗斯和前苏联的其它成员国中使用。在俄罗斯,直至1917年,俄语是沙俄的唯一官方语言,但在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时期,每个加盟共和国都有自己的官方语言,俄语就成为俄罗斯一体角色的语言。在1989年东欧剧变、1991年苏联解体之后,独立国家鼓励了他们本国的母语,从而扭转了俄语独大的状况。但是它作为大部分东欧和中亚国家沟通的角色不变。在拉脱维亚,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俄语人口,主要来自两次大战前的俄国和苏联移民。而俄语在课堂的使用依然在辩论中。在爱沙尼亚,苏维埃时代的移民和他们的后裔构成国家当前人口的大约四分之一左右。
俄文字母有哪些?
俄语一共有33个字母,10个元音字母,21个辅音字母(10个清辅音,11个浊辅音),1个长音符号,1个短音符号。元音字母10个:а、о、у、ы、э、я、ё、ю、и、е。浊辅音字母11个:б、в、г、д、ж、з、л、м、н、р、й。清辅音字母10个:п、ф、к、т、ш、с、х、ц、ч、щ。俄语是主要在俄罗斯和其他许多国家使用的东斯拉夫语言,约2.6亿人口,其中1.5亿人口是以母语为母语的。俄罗斯是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以及包括塔吉克斯坦,摩尔多瓦,加戈齐亚,阿布哈兹,南奥塞梯,德涅斯特河和联合国在内的一些其他国家,领土和国际组织的官方语言。在罗马尼亚,芬兰,挪威,亚美尼亚,波兰,捷克共和国,斯洛伐克,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也被认为是少数民族语言。
多个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法律主观:多处 残疾赔偿金 的计算公式主要是 伤残赔偿 总额乘以赔偿责任系数,再乘以综合 伤残等级 赔偿指数,最后得出的数额就是受害人应得的 赔偿金 总额。 相关资料: 自2002年12月1日起,凡在道路上发生的 交通事故 受伤人员 伤残 评定一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标准(GB18667-2002)》,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5-1992)》同时废止。至此,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从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 该国家标准对多等级伤残的计算规定如下: 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有下式: C=Ct×C1×(Ih ∑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 上式中:C为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Ct为伤残赔偿总额; C1为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为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Ia 为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 对于上述计算公式的通俗表达可以为: 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 其中“伤残赔偿总额”根据不同地区、不 同居 民(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以及不同年龄来计算确定,即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责任系数”就是交通事故中事故责任方应承担责任的比例,如对方全责则为100%。 “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是指在几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为: 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如两个十级、一个九级,则其中最高等级为九级,九级的伤残赔偿指数为20%;又如一个五级、一个七级和一个九级,则其中最高等级为五级,五级的伤残赔偿指数为60%。这里需要注意,根据上述的计算公式,在存在几个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只计算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其他的伤残等级不再计算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而是按附加指数计算。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是指在有多个伤残等级时,由于只计算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其他的伤残等级不再计算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而是每增加一处伤残按另外的赔偿比例计算,该赔偿比例是附加计算的,因此被称为伤残赔偿附加指数。用百分比表示,伤残赔偿附加指数Ia取值范围为:0≤Ia≤10%,也就是说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必须小于10%。存在一级伤残时,其他等级被吸收,不计算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和伤残赔偿指数不同。对伤残赔偿指数上述标准有明确规定,不同伤残等级都有对应比例(指数)。而对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则没有具体规定,不同伤残等级没有对应比例(指数)。所以对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如何取值,各地做法不一。有的是在取值范围内(0≤Ia≤10%)由法官自由裁量;有的是五级以下一个固定值,五级以上一个固定值。Ia的合理取值应为:二级为10%,三级为9%,四级为8%,五级为7%,六级为6%,七级为5%,八级为4%,九级为3%,十级为2%。 综上所述,现实中很多的伤害并不会只是某个特定部位的打击而造成的一处残疾,可能会因为随机的伤害而导致了多处残疾的严重后果,而最后的赔偿也不能简单的就根据这几处的伤害进行相加,而是应该根据国家固定的标准进行合理的计算才是对双方都有利的。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多个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多项残疾计算残疾赔偿金可以首先对各单位伤残情况进行鉴定,最后按照严重的伤残情况进行赔偿,如果伤残的部位相同的,那么可以晋升伤残赔偿的等级情况,具体情况应当在鉴定后进行合法的认定。一、多项残疾怎么计算残疾赔偿金? 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有下式: C=Ct×C1×(Ih ∑Ia,i)(∑Ia,i≤10%,i=1,2,多处伤残) 式中:C为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Ct为伤残赔偿总额; C1为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为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Ia 为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 对于上述计算公式的通俗表达可以为: 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 其中“伤残赔偿总额”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居民(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以及不同年龄来计算确定,即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责任系数”就是交通事故中事故责任方应承担责任的比例,如对方全责则为100%。 “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是指在几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二、伤残的划分等级 1、i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意识消失; 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ii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不能工作; 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iii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明显职业受限; d.社会交往困难。 4、iv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职业种类受限; 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v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b.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社会交往贫乏。 6、vi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降低; c.不能胜任原工作; d.社会交往狭窄。 7、vii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d.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viii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远距离活动受限; c.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d.社会交往受约束。 9、ix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x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对于存在多项伤残的情况下,那么肯定是需要针对不同的伤残情况来进行赔偿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向司法机关咨询处理。一般情况下可以由司法机关进行合法的鉴定后,根据形成的伤残鉴定等级情况来进行赔偿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发生。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伤残等级是有哪些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致残程度,将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十级标准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主要有: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注:2为平方);3)全身瘢痕面积50 cm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12)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注:2为平方);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II度及Ⅱ度以上者;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8 ;17)双眼矫正视力≤0. 8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23)晶状体部分脱位;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26)外伤性瞳孔放大,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28)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30)铬鼻病(无症状者);31)嗅觉丧失;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33)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36)鼻中隔穿孔;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39)开胸探查术后;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41)胰损伤保守治疗后;42)脾损伤保守治疗后;43)肾损伤保守治疗后;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45)卵巢修补术后;46)输卵管修补术后;47)乳腺修补术后;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49)慢性轻度磷中毒;50)工业性氟病I期;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52)减压性骨坏死I期;53)一度牙酸蚀病;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全文
伤残鉴定标准规定
法律主观:伤残鉴定标准是由国家统一规定一个标准,再由地方按标准去实施,以维护伤残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伤残还分有多种类型,各种伤残要对照施行。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人身损害赔偿伤残鉴定标准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该标准依据里面对人身伤残等级也分为十级,各个级别都有做非常详细的分类说明:依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法律客观:《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
法律伤残鉴定标准
法律主观:伤残鉴定标准是由国家统一规定一个标准,再由地方按标准去实施,以维护伤残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伤残还分有多种类型,各种伤残要对照施行。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人身损害赔偿伤残鉴定标准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该标准依据里面对人身伤残等级也分为十级,各个级别都有做非常详细的分类说明:依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法律客观:《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
俄语怎么发音
ты мне нравишьсяdei(二声) mu(三声)nie(四),ne(三) la(四) vi(一) shi(一)sia(一)俄语(俄语:Русский язык)是联合国和俄罗斯联邦的官方语言之一。俄语属于斯拉夫语族的东斯拉夫语支。主要在俄罗斯和前苏联的其它成员国中使用,在华沙条约的成员国里曾经被学校广泛作为第一外语教学。在苏联时期,俄语在其加盟共和国中被大大的强调。虽然很多前苏联的国家现在开始强调当地语言的重要性,但是俄语仍然是这些地区最广泛使用的语言,并且也是这些国家进行交流时使用的语言。挪威俄语是俄语和挪威语的混合语。是俄罗斯的唯一官方语言,哈萨克斯坦 白俄罗斯 吉尔吉斯斯坦官方语言之一。产生由来斯拉夫人早期使用象形文字,在斯拉夫文字的形成过程中,受到了希腊字母和拉丁字母的直接影响,Кирилл(英文为Cyril,中文为"西里尔"或"基里尔",826-869)和Мефодий(820-885)简化了希腊字母而创立了西里尔字母(Кириллица,英文是Cyrillic,中文也称"基里尔字母"或"塞瑞利克字母"),当时的西里尔字母无论是个数还是形状都和现在使用的西里尔字母有所不同,后经几次演变最终形成了今天的西里尔字母。当今的斯拉夫民族所使用的文字分为两类:拉丁字母和西里尔字母。最具代表性的是"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本是同一种语言,塞族用西里尔字母,而克族用拉丁字母。由于传统及感情的因素,现今的斯拉夫民族中亲俄的用西里尔字母,亲西方的用拉丁字母。俄国人在无法使用西里尔字母输入时,也只好使用拉丁字母,如发电传及不支持西里尔字母的通讯软件,电传上的俄文都是拉丁字母的。蒙古国使用西里尔字母,制造了西里尔蒙古文(俄文字母33个,蒙古国创造了2个,共35个),现哈萨克斯坦克与吉尔吉斯斯坦交界的东干人是中国陕西、宁夏、甘肃一带回族穆斯林的后裔,他们使用西里尔字母拼写汉语方言-称为Дунган(东干语),这恐怕是世界上唯一拼音化的汉语方言了。字母俄语字母是西里尔字母的变体,共33个,其中元音10个,辅音21个,还有2个无音字母,有印刷体和手写体的区别。字母拼写俄语的书写系统使用西里尔字母的修订版。共有33个字母。有印刷体和手写体的区别。分为元音和辅音两种。辅音又分为清辅音(声带不振动)和浊辅音(声带震动)。此外,俄语的辅音还可以分为软辅音和硬辅音,二者发音动作基本相同,区别主要在于发软辅音时,舌中部需要向上颚抬起。字母名称下面是一个俄语字母表,列出了所有字母的大小写及其字母名称。(下面的e是国际音标中的【e】不是拼音中的e)。Аа=а(a)Бб=бэ(be)Вв=вэ(ve)Гг=гэ(ge)Дд=дэ(de)Ее=йэ(ie)Ёё=йо(io)Жж=жэ(re)Зз=зэ【ze】Ии=и(i)Йй=и краткое(短i,类似于国际音标中的【j】)Кк=ка(ka)Лл=эль(el)Мм=эм(em)Нн=эн(en)Оо=о(o)Пп=пэ(pe)Рр=эр【eler(颤音)】Сс=эс(es)Тт=тэ(te)Уу=у(u)Фф=эф(ef)Хх=ха(ha)Цц=цэ(ce)Чч=че(chie)Шш=ша(sha)Щщ=ща(xia)Ъъ=твёрдый знак(硬音符号)Ыы=ы(er-ei)Ьь=мягкий знак(软音符号)Ээ=э(e)Юю=йу(ju,即U的发音)Яя=йа(ya)
苏联说俄语吗?
俄语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俄语:Союз Советских Социалистических Республик),简称“苏联”,是存在于1922—1991年的联邦制社会主义国家[1],由苏联共产党执政。其由15个权利平等的加盟共和国按照自愿联合的原则组成[53],领土涵盖东欧的大部分。与挪威、芬兰、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罗马尼亚、土耳其、伊朗、阿富汗、中国、蒙古及朝鲜接壤;与瑞典、日本、美国隔海相望。
十月革命胜利后,苏共领导人民开始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有了很大提高,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48]苏联于1941年卷入二战,爆发卫国战争,[51]于1945年4月30日占领柏林,同年5月8日纳粹德国投降。[52]与美国一同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强的两个国家,被称为超级大国。苏联于1955年成立华沙条约组织,标志冷战格局完全形成。1980年代初期,经济增长速度变慢,国力逐渐落后于美国。在1980年代末,戈尔巴乔夫进行国家自由化和民主化改革,但失败。1991年8月19日,苏联国内爆发八一九事件。12月25日,戈尔巴乔夫辞去总统职务,并将权力移交给叶利钦,苏联解体。苏联在20世纪世界舞台上拥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科技领域,苏联航空航天与美国并驾齐驱,大量科技力量和成果集中在核武器、导弹、原子能、空间技术等尖端部门。军事上,苏联常年保持很大的军队数量和武器装备,并在全球多地有驻军。在核力量方面与美国处于基本相同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