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发布

时间:2024-06-27 05:42:56编辑:流行君

如何避免虚假招生宣传?

网络上和现实生活中,我们确实会看到一些不正经的招生宣传。这些宣传通常以夸张、误导或不当方式吸引眼球,可能会给人们带来困扰。以下是一些不正经招生宣传的例子:

1. 夸大宣传:过分夸张学校或项目的实力、师资、设施等,实际上这些可能并不符合宣传中所描述的水平。

2. 误导信息:利用一些容易引起误解的词语或表述,误导学生或家长对学校或项目的理解。

3. 过度承诺:承诺过多的福利、资源和就业机会,而实际上这些承诺可能无法兑现。

4. 低俗营销:采用不恰当的图像或文字,以低俗的方式吸引眼球,这可能会引起人们的反感。

5. 虚假宣传: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关键信息,使得学生或家长对学校或项目产生错误的认知。

6. 恶意竞争:通过诽谤、诋毁其他学校或项目,以抬高自己的形象,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

作为AI助手,我建议大家在面对招生宣传时保持理性,仔细分析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家长和学生也应该与学校或项目的实际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更多关于学校或项目的真实情况,以避免被误导。


如何避免招生宣传中的虚假和误导信息?

以下是一些不正经的招生宣传手段,需要注意避免:
1.虚假宣传:夸大学校的实力和声誉,虚构招生数据和成功案例,以吸引更多的学生报考。
2.过度承诺:过分承诺学校的录取率、毕业生就业率等指标,以吸引更多的学生报考。
3.诱骗宣传:利用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宣传虚假的招生信息,如假冒名校、虚构招聘岗位等。
4.不当言论:在招生宣传中使用不当、歧视性的言论,如种族、性别、宗教等。
5.低俗宣传:使用低俗、色情、暴力等不当手段进行宣传,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6.承诺不实:夸大学校的实力和声誉,承诺不实的招生信息和服务,以获取更多的学生报考。
7. 误导宣传:在招生宣传中使用误导性的语言和信息,如夸大学校的专业优势、降低录取标准等。
8.非法招生: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招生,如伪造文件、非法培训机构等。
以上这些不正经的招生宣传手段都需要注意避免,以保证招生宣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进行招生宣传时,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022年研究生考试什么时候报名?

23考研时间语预计为12月24日-25日,是指2023年9月份入学的考生,将于2022年9-10月报名研究生考试,2022年12月底进行考研初试,2023年3-4月进行复试,5-6月录取。 2023年2月—3月2月上旬左右各院校将公布考生分数,大家可以通过热线电话、网络等途径查询自己的分数。3月上旬左右34所自划线的研究生招生单位陆续公布自己的复试分线,3月中旬左右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大家要密切关注分数线的公布情况核实自己是否通过复试分数线,及时准备复试或者调剂。考研复试调剂 2023年3月—5月1.复试考研复试的时间、地点、科目、方式一般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复试一般在4月中下旬结束。2.调剂国家线公布之后,符合教育部调剂规定的考生,通过研招网登录调剂志愿,这个时候一定要密切关注各个研招单位公布出来的调剂信息,第一时间跟需要调剂的研招单位联系。2023年6月—7月这个时候大家就可以等待领取录取通知书,迎接自己美好的研究生生活了!有打算23考研的同学们一定要早做规划,提前确定自己的目标,查询相关资料,制定好学习计划。在这场硝烟的战场上,只有做好充足的准备才能一战上岸,无悔青春!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希望帮助大家在考研途中少走弯路,顺利上岸~

2021考研招生简章什么时候出来?


2021考研招生简章已在2020年8月27日发布,点击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查看。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报名说明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以上内容参考 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以上内容参考 教育部—定了!2021考研时间

山西专升本报名时间


山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12月25日开始网上报名。12月16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消息,山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资格审核的方式,其中,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时间为12月25日8时至12月29日18时,资格审核时间为12月25日至12月30日。山西统招专升本报名条件(一)当年高职(专科)毕业生1.具有山西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当年高职(专科)毕业生。2.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最后一学期课程除外)。(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我省应征入伍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以上两类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或纪律处分已解除;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院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山西专升本考试时间

2022年山西专升本考试的时间是2022年6月9日,所以参加考试的同学们一定要注意好时间,不要迟到或者错过考试的时间。除此之外,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6月11日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音乐表演、舞蹈学类(包含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教育、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专业的考生须进行专业测试。所以要分清这两种考试的时间区别。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同学请注意,一定要确定好打印准考证的时间,不要错过准考证的打印时间,然后不同艺术类型的专升本考试打印准考证的时间也是不同的,一定要记住考试的相关安排,因为每个人只有一次专升本考试的机会,错过一次后悔终生。山西省教育厅的通知考生根据所报考专业类别参加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课两个科目的考试,专业基础课满分为150分,公共基础课满分为150分,总分为300分。报考音乐表演、舞蹈学类(包含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教育、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另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满分100分。以上就是山西专升本的考试安排,希望每一个参加专升本的考生都能取得自己满意的成绩。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是教育部的吗?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是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代表教育部向社会发布全国各高校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发布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以及各类考生的资格名单,发布各高校招生章程。该平台既是“阳光工程”的公示平台,又是高校招生的宣传平台,还是高校与广大考生和家长在线交流的咨询平台。平台优势:此外平台开通了“高考填报志愿综合参考系统”,依托历年高校招生录取数据库,从往年录取分数和位次角度为考生填报志愿选择报考院校提供参考。并从学科专业角度比较不同学校间的差异,包括学校基本信息、专业招生录取平均分、专业相关学科点设置(含本科、硕士和博士点)、学科排名以及是否属于国家重点学科等能够反映学科专业培养能力的数据信息,为考生提供多角度的参考。教育部唯一指定的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整合国内个各类高校资讯,提供高招咨询,动态信息、院校信息、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志愿填报、复习指导、专业介绍、分数线以及专业就业状况等。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是什么意思?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是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代表教育部向社会发布全国各高校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发布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以及各类考生的资格名单,发布各高校招生章程。该平台既是“阳光工程”的公示平台,又是高校招生的宣传平台,还是高校与广大考生和家长在线交流的咨询平台。平台优势:此外平台开通了“高考填报志愿综合参考系统”,依托历年高校招生录取数据库,从往年录取分数和位次角度为考生填报志愿选择报考院校提供参考。并从学科专业角度比较不同学校间的差异,包括学校基本信息、专业招生录取平均分、专业相关学科点设置(含本科、硕士和博士点)、学科排名以及是否属于国家重点学科等能够反映学科专业培养能力的数据信息,为考生提供多角度的参考。教育部唯一指定的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整合国内个各类高校资讯,提供高招咨询,动态信息、院校信息、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志愿填报、复习指导、专业介绍、分数线以及专业就业状况等。

高考填报志愿在哪个网站

高考填报志愿的网站如下:1、本省考试院官网,每个省都有自己的教育考试院网站,但可能叫法不同,比如北京,就叫北京教育考试院,内蒙古叫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这类网站都是各地考试院自属的官万平台,承载看高考报名,高考查分、志愿填报,求取查询等重要功能。2、各大学官网。报考的目标院校官网或目标专业学院院网。在这些网站可以了解到学校开设专业介绍,招生章程,往年录取分,专业录取分,招生计划。3、阳光高考网。阳光高考网是国家发布高考政策的指定网站。阳光高考网除了政策公布外,还承担特殊类型的招生报考的功能,比如有些院校的高校专项计划就是在这个平台报名、此外还有公布高校招生章程、开展高考网上咨询周活动等功能,注意,只有在这个网站能查到的大学才是教育部认可的正规大学。填报志愿的注意事项1、预填志愿样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高考考生志愿填报样表,进行预填和修改。正式上网填报志愿时再按照志愿样表内容进行录入,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填报志愿失误。2、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志愿填报有时限要求,每一轮次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一到,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如果考生错过了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不能补填。所以,考生务必注意志愿填报的截止日期。3、必须适当提早上网填报。建议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填报,更不要在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之前的半小时,一小时填报志愿或修改志愿,以免影响自己顺利填报志愿。以往有的考生踩点填报,结果事情一耽搁或网络不顺畅报不上。

华东交通大学招生电话

华东交通大学招生电话0791-87046576知识扩展:华东交通大学,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是一所以交通为特色、轨道为核心、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国家铁路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江西省属重点大学。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江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单位、江西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为中俄交通大学联盟、中国—东盟轨道交通教育培训联盟创始成员。1971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将上海交通大学机车车辆系以及同济大学铁道工程专业并入上海铁道学院,更名为华东交通大学,迁往江西。1978年,华东交通大学与上海铁道学院各自继续办学。学校原隶属铁道部,2000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截至2023年2月,学校占地面积2816亩,各类建筑面积8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8亿元,图书馆收藏纸质图书241万册,电子文献233万册;设有18个学院,开设50个本科招生专业。拥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200余人;有各类学生3万余人。

华东交通大学的招生章程

第一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华东交通大学(国标码10404)。第三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第四条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含职业本科)、高职(专科)。第五条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808号。华东交通大学进贤教学点(职业教育)。第六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华东交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摘要】
华东交通大学的招生章程【提问】
第一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华东交通大学(国标码10404)。第三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第四条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含职业本科)、高职(专科)。第五条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808号。华东交通大学进贤教学点(职业教育)。第六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华东交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回答】


研究生招生简章一般都什么时候出


招生简章一般会在7-8月份出,由各高校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研究生院和研究生处)公布。可以直接索取,也可以网上查询。有的院校在招生简章中给出了复试方法,有的没有。没有给出复试办法的则是在每年复试前一段时间会发布相关方法,看一下往年的复试方法,重点关注一下复试分数线、进入复试比例、初试复试成绩比重等。我国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包括三类:1、高等院校,如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等;2、科研院所,如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3、转制科研院所,如钢铁研究总院,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等。

考研招生简章一般什么时候出

7-9月份。“根据历年考研招生简章公布的时间来看,各大院校考研招生简章从7月份就已经开始陆续公布,一般7-9月份比较集中公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一般在8月下旬发布,因此考生需要及时关注院校的招生公告及全国招生公告。”招生简章重点关注信息:1、招生专业及方向:有些专业和研究方向由于政策或老师的原因,调整招生指标。大家务必要重点关注。2、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和参考书:大家要重点关注学校考试方式是否有变化。如果考试形式变化,相应的考试科目、参考书以及考题类型、数量等都会变,对大家复习影响较大。3、招生人数:随着推免比例越来越高,留给统考的名额越来越少。务必要弄清楚,给出的招生名额是否包括推免。4、考研复试方式:如果有相关信息,重点关注一下以往的考研复试方式,重中之重关心一下复试分数线、进到考研复试占比、初试考研复试考试成绩比例等。5、学费及修业年限:专硕的学费变动幅度较大;一般学硕修业年限为3年,转变的概率并不大。专硕的话修业年限非常复杂,不一样院校、不一样技术专业修业年限不一样,同一技术专业的不同院校和年代,修业年限也将会存有区别。

广州天河区公办小学招生范围

广州天河区公办小学招生范围答:公办小学必须按区教育局划定的地段招生。以学校为单位,2020年公办小学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必须控制在5%以下。学校地段根据地理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并保持相对稳定。学生实际居住地与学校直线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2020年广州市天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为规范和加强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7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16〕174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符合条件的承租人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一〔2017〕53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3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0〕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一、指导思想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以人为本,保障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基本要求(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在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招生。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三)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学校在摸查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当年本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报区政府审定并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后,正式下达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由区教育局报区政府批准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无效,学校不得为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新生办理学籍,区教育局也不予审核通过。(四)公办学校要确保本学校招生地段内符合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接收符合条件的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积极做好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公、民办学校要接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五)随机编班,完成学籍上报工作。当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应通过学校网站等渠道公布招生结果;按随机编班原则做好学生编班工作,在校内公示栏公示编班结果。学校需于每年9月15日前做好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工作。三、基本概念(一)本文所称“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小学就近入学为学生实际居住地与学校直线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初中就近入学为学生实际居住地与学校直线距离原则上在5公里以内。(二)本文所称“人户一致”,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的完全房产的居住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收楼的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明)地址一致。(三)本文所称“实际居住地”,是指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天河区内的有效居住证明的地址。分三种情况认定,一是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内拥有完全房产的,以其提供的名下所拥有的完全房产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收楼的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明)地址认定为其实际居住地。二是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内只拥有一套不完全房产的,以其提供的不完全房产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收楼的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明)地址认定为其实际居住地;如果拥有两处及以上不完全房产的,以房产权属占有比例最大的不完全房产地址认定为其实际居住地。三是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没有任何房产的,与祖辈同户同住的,以祖辈房产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收楼的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明)地址认定为其实际居住地;住拆迁安置房、单位公房、合法租赁房屋的,以有效居住证明(拆迁安置协议或单位公房证明材料、住建部门认可且审核时间在规定时限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地址认定为其实际居住地。(四)本文所称“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是指在广州市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租赁房屋所在地为唯一居住地,持有住建部门认可且审核时间在规定时限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承租人穗籍子女。(五)本文所称“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是指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条件,能提供有效佐证材料且实际居住地在天河区的非穗籍适龄儿童少年。(六)本文所称“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是指符合《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申请条件,且通过申报审核、并经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非穗籍适龄子女。四、招生信息发布区教育局通过天河区政府官方网站“天河区门户网站”(网址:五、小学招生(一)招生对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二)招生程序公办小学、民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具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0年5月5日至1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无需网上报名,于2020年5月16日至18日,提交佐证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地段对口小学进行现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并公示无异议的,6月10日派发录取通知书。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由申请人6月1日网上填报志愿,6月8日公布公办小学录取结果,6月12日公布民办小学录取结果。具体见《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申请工作指引》。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以2020年天河区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方式入学,按其积分排名情况安排广州市南国学校学位。不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和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因公办学校学位紧张,建议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0年5月7日至11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2020年8月27日、28日到实际居住地地段对口小学现场递交材料补报名,同时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2020年起,非天河户籍的穗籍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无房产、租住在我区申请入读我区公办小学,须提供审核时间在入学前一年的9月1日前、租期至少到入学两年后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否则,需回户籍地报名申请入学。今年,申请入读我区公办小学的非天河户籍的穗籍适龄儿童,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审核时间必须在2019年9月1日前。(三)招生地段学校地段根据地理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并保持相对稳定。学生实际居住地与学校直线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公办小学必须按区教育局划定的地段招生。以学校为单位,2020年公办小学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必须控制在5%以下。(四)安排学位1.具有本区户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且学位未被占用的适龄儿童,统称地段生,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居住我区的其他类别适龄儿童,统称统筹生,学校在保证地段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接受其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2.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由区教育局以其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3.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统筹安排学位。4.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按申请人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安排至广州市南国学校港澳子弟班就读,直至小学一年级40人招生计划(含递补生)完成。5.不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和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申请民办学校学位。天河区辖内的民办小学要严格落实《广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按时公布本校招生方案,按区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含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招生计划)开展本校当年的招生工作。民办小学招生方案发布前,须报区教育局小幼教科备案,包括学校的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报名办法、录取规则、录取时间、咨询方式和收费标准等。各民办小学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其面向本区的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直接核定。招生对象为天河区户籍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天河区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证件)的适龄儿童。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其面向广州市内非天河区的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其跨区招生计划先报区教育局初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可由民办学校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民办学校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确认注册录取名单后,提交报名材料等到区教育局审核。六、初中招生(一)招生对象1.具有天河区户籍的我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毕业生。2.其他类小学毕业生。一是返区生,是指户籍在天河区、学籍在天河区外或学籍在广州市内民办小学,需在天河区就读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二是跨地段生,第一类是指户籍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均在天河区,且房产地段对口中学与原毕业小学对口中学不一致,申请回“人户一致”地段所属中学升学的我区公办小学(企事业办)毕业生。第二类是指户籍在广州市内天河区外、学籍在天河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需在天河区就读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三是小学毕业生中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四是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和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五是小学毕业生为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六是符合我区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不符合以上六类条件,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按其户籍所在地升学办法升学。(二)招生范围。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地理状况、交通状况、学校规模及布局、招生方式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公办初中招生范围。我区各公办初中95%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三)安排学位。具有天河区户籍且在我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毕业的学生,直升其毕业小学对口中学。凡属我区初中招生范围的返区生、跨地段生,经区教育局审核,符合“人户一致”条件,按地段对口直升方式升学;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由区教育局为其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按其在天河区有效期内的房屋备案租赁合同地址为实际居住地,由区教育局为其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益。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按其在天河区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经区教育局审核公示后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统筹安排学位,具体见《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申请工作指引》。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以2020年天河区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方式入学,按其积分排名情况安排广州市南国学校学位。符合我区民办中学招生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15日-2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天河区户籍、且实际居住地在天河区的小学毕业生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升学手续、且广州市其他区未安排公办初中学位,需回天河区就读公办初中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8月28日到区教育局现场递交材料补报名,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学校。2026年开始,小学毕业生(小学2020年后入学的)申请我区公办初中时,若公办初中招生计划(或招生规模)无法完全接收对口小学(或对口地段)的小学毕业生,公办初中将采用多校划片,电脑派位方式招收符合我区公办初中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具体的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办法等详见当年招生细则。(四)招生方式。我区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定公办初中的招生,采用单校划片对口直升为主,划分地段为补充的方式进行招生。1.具有天河区户籍的我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毕业生,每年4月底前,由毕业小学在广州市学籍系统中验核各毕业生户籍情况,由全区统一招生、免试升入对口中学。2.凡返区生、跨地段生以及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等都需按时、按规提交资料进行审核,不提交资料者,视为放弃我区升学资格。3.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根据我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招生计划,按《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申请工作指引》,分批安排公办学位。4.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按申请人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安排至广州市南国学校港澳子弟班就读,直至初中一年级40人招生计划(含递补生)完成。5.符合我区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按民办中学招生方式录取招生。天河区辖内的民办中学要严格落实《广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按区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含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招生计划)开展本校当年的招生工作。各民办中学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其面向天河区的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直接核定,招生对象为天河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天河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天河区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证件)的小学毕业生。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其面向广州市内非天河区的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其跨区招生计划先报区教育局初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可由民办学校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民办中学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确认注册录取名单后,提交报名材料等到区教育局审核。(五)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方案另行发布。七、照顾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一)各学校要积极稳妥做好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生和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招生录取工作。(二)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地段对口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并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时,应即入学。(三)学校应妥善安排穗籍残疾儿童入学,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1.轻度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经康复训练已可以回归主流的聋童,及其他种类程度较轻的残疾儿童到所属地段学校申请学位,学校不能拒绝其报名。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资料审核及学位安排办法与普通穗籍生一致。根据随班就读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于儿童入学后的第二学年办理随班就读有关手续。2.具有天河区户籍实际居住在天河区的中度智力残疾适龄儿童,并能适应普通学校融合教育的,可申请报读天河区御景小学或广州市天河中学猎德实验学校的特教班(只能二选一)。请家长于2020年5月16日至18日带齐资料(户口本、有效的居住证明、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智商检测证明)、携同孩子到天河区御景小学或广州市天河中学猎德实验学校报名。学校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6月1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因招生计划有限(每班招收5名),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由御景小学或广州市天河中学猎德实验学校于2020年6月10日前采用摇珠的办法决定录取名单。未被摇中录取的,可选择到天河区启慧学校入读。3.具有天河区户籍的中度、重度智力残疾适龄儿童,请家长于2020年5月16日至18日带齐资料(户口本、有效居住证明、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智商检测证明)、携同孩子到天河区启慧学校报名。学校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6月1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4.盲、聋哑儿童分别到广州市启明学校、广州市启聪学校接受教育。(四)学校应加强与民政部门共同协商,做好福利机构供养的孤残儿童入学工作。八、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良好招生秩序各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照省、市、区招生文件要求及精神进行招生,对负面清单中出现的行为,无论单位或个人,均按照《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内容严肃处理。各学校要廉洁招生、阳光招生,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对招生各个环节必须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各学校不得以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人机对话、拓展活动、冬夏令营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或任何第三方组织联合招生。要均衡编班,不得举办任何名义的重点班,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出现。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对于未落实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出现违规招生行为的民办学校,将与学校年检挂钩,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学校及校长、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减少学校次年招生计划或责令停止招生,并建议解聘校长、相关责任人职务。九、其他(一)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二)本细则由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三)相关电话及网址。1.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咨询电话:38622512;中学招生咨询电话:38622522;招生投诉电话:38622508。2. “天河区门户网站”网址:3. “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4. “天河区积分入学网上申请系统”网址:


广州天河区民办小学招生范围

广州天河区民办小学招生范围答:学校地段根据地理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并保持相对稳定。学生实际居住地与学校直线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2020年广州市天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为规范和加强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7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16〕174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符合条件的承租人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一〔2017〕53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3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0〕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一、指导思想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以人为本,保障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基本要求(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在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招生。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三)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学校在摸查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当年本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报区政府审定并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后,正式下达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由区教育局报区政府批准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无效,学校不得为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新生办理学籍,区教育局也不予审核通过。(四)公办学校要确保本学校招生地段内符合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接收符合条件的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积极做好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公、民办学校要接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五)随机编班,完成学籍上报工作。当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应通过学校网站等渠道公布招生结果;按随机编班原则做好学生编班工作,在校内公示栏公示编班结果。学校需于每年9月15日前做好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工作。三、基本概念(一)本文所称“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小学就近入学为学生实际居住地与学校直线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初中就近入学为学生实际居住地与学校直线距离原则上在5公里以内。(二)本文所称“人户一致”,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的完全房产的居住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收楼的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明)地址一致。(三)本文所称“实际居住地”,是指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天河区内的有效居住证明的地址。分三种情况认定,一是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内拥有完全房产的,以其提供的名下所拥有的完全房产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收楼的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明)地址认定为其实际居住地。二是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内只拥有一套不完全房产的,以其提供的不完全房产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收楼的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明)地址认定为其实际居住地;如果拥有两处及以上不完全房产的,以房产权属占有比例最大的不完全房产地址认定为其实际居住地。三是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没有任何房产的,与祖辈同户同住的,以祖辈房产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收楼的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明)地址认定为其实际居住地;住拆迁安置房、单位公房、合法租赁房屋的,以有效居住证明(拆迁安置协议或单位公房证明材料、住建部门认可且审核时间在规定时限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地址认定为其实际居住地。(四)本文所称“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是指在广州市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租赁房屋所在地为唯一居住地,持有住建部门认可且审核时间在规定时限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承租人穗籍子女。(五)本文所称“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是指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条件,能提供有效佐证材料且实际居住地在天河区的非穗籍适龄儿童少年。(六)本文所称“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是指符合《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申请条件,且通过申报审核、并经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非穗籍适龄子女。四、招生信息发布区教育局通过天河区政府官方网站“天河区门户网站”(网址:五、小学招生(一)招生对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二)招生程序公办小学、民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具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0年5月5日至1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无需网上报名,于2020年5月16日至18日,提交佐证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地段对口小学进行现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并公示无异议的,6月10日派发录取通知书。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由申请人6月1日网上填报志愿,6月8日公布公办小学录取结果,6月12日公布民办小学录取结果。具体见《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申请工作指引》。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以2020年天河区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方式入学,按其积分排名情况安排广州市南国学校学位。不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和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因公办学校学位紧张,建议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0年5月7日至11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2020年8月27日、28日到实际居住地地段对口小学现场递交材料补报名,同时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2020年起,非天河户籍的穗籍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无房产、租住在我区申请入读我区公办小学,须提供审核时间在入学前一年的9月1日前、租期至少到入学两年后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否则,需回户籍地报名申请入学。今年,申请入读我区公办小学的非天河户籍的穗籍适龄儿童,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审核时间必须在2019年9月1日前。(三)招生地段学校地段根据地理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并保持相对稳定。学生实际居住地与学校直线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公办小学必须按区教育局划定的地段招生。以学校为单位,2020年公办小学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必须控制在5%以下。(四)安排学位1.具有本区户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且学位未被占用的适龄儿童,统称地段生,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居住我区的其他类别适龄儿童,统称统筹生,学校在保证地段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接受其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2.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由区教育局以其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3.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统筹安排学位。4.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按申请人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安排至广州市南国学校港澳子弟班就读,直至小学一年级40人招生计划(含递补生)完成。5.不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和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申请民办学校学位。天河区辖内的民办小学要严格落实《广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按时公布本校招生方案,按区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含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招生计划)开展本校当年的招生工作。民办小学招生方案发布前,须报区教育局小幼教科备案,包括学校的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报名办法、录取规则、录取时间、咨询方式和收费标准等。各民办小学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其面向本区的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直接核定。招生对象为天河区户籍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天河区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证件)的适龄儿童。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其面向广州市内非天河区的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其跨区招生计划先报区教育局初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可由民办学校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民办学校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确认注册录取名单后,提交报名材料等到区教育局审核。六、初中招生(一)招生对象1.具有天河区户籍的我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毕业生。2.其他类小学毕业生。一是返区生,是指户籍在天河区、学籍在天河区外或学籍在广州市内民办小学,需在天河区就读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二是跨地段生,第一类是指户籍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均在天河区,且房产地段对口中学与原毕业小学对口中学不一致,申请回“人户一致”地段所属中学升学的我区公办小学(企事业办)毕业生。第二类是指户籍在广州市内天河区外、学籍在天河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需在天河区就读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三是小学毕业生中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四是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和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五是小学毕业生为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六是符合我区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不符合以上六类条件,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按其户籍所在地升学办法升学。(二)招生范围。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地理状况、交通状况、学校规模及布局、招生方式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公办初中招生范围。我区各公办初中95%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三)安排学位。具有天河区户籍且在我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毕业的学生,直升其毕业小学对口中学。凡属我区初中招生范围的返区生、跨地段生,经区教育局审核,符合“人户一致”条件,按地段对口直升方式升学;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由区教育局为其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按其在天河区有效期内的房屋备案租赁合同地址为实际居住地,由区教育局为其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益。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按其在天河区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经区教育局审核公示后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统筹安排学位,具体见《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申请工作指引》。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以2020年天河区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方式入学,按其积分排名情况安排广州市南国学校学位。符合我区民办中学招生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15日-2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天河区户籍、且实际居住地在天河区的小学毕业生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升学手续、且广州市其他区未安排公办初中学位,需回天河区就读公办初中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8月28日到区教育局现场递交材料补报名,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学校。2026年开始,小学毕业生(小学2020年后入学的)申请我区公办初中时,若公办初中招生计划(或招生规模)无法完全接收对口小学(或对口地段)的小学毕业生,公办初中将采用多校划片,电脑派位方式招收符合我区公办初中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具体的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办法等详见当年招生细则。(四)招生方式。我区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定公办初中的招生,采用单校划片对口直升为主,划分地段为补充的方式进行招生。1.具有天河区户籍的我区公办(企事业办)小学毕业生,每年4月底前,由毕业小学在广州市学籍系统中验核各毕业生户籍情况,由全区统一招生、免试升入对口中学。2.凡返区生、跨地段生以及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等都需按时、按规提交资料进行审核,不提交资料者,视为放弃我区升学资格。3.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根据我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招生计划,按《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申请工作指引》,分批安排公办学位。4.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按申请人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安排至广州市南国学校港澳子弟班就读,直至初中一年级40人招生计划(含递补生)完成。5.符合我区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按民办中学招生方式录取招生。天河区辖内的民办中学要严格落实《广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按区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含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招生计划)开展本校当年的招生工作。各民办中学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其面向天河区的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直接核定,招生对象为天河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天河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天河区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证件)的小学毕业生。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其面向广州市内非天河区的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其跨区招生计划先报区教育局初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可由民办学校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民办中学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确认注册录取名单后,提交报名材料等到区教育局审核。(五)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方案另行发布。七、照顾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一)各学校要积极稳妥做好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生和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招生录取工作。(二)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地段对口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并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时,应即入学。(三)学校应妥善安排穗籍残疾儿童入学,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1.轻度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经康复训练已可以回归主流的聋童,及其他种类程度较轻的残疾儿童到所属地段学校申请学位,学校不能拒绝其报名。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资料审核及学位安排办法与普通穗籍生一致。根据随班就读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于儿童入学后的第二学年办理随班就读有关手续。2.具有天河区户籍实际居住在天河区的中度智力残疾适龄儿童,并能适应普通学校融合教育的,可申请报读天河区御景小学或广州市天河中学猎德实验学校的特教班(只能二选一)。请家长于2020年5月16日至18日带齐资料(户口本、有效的居住证明、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智商检测证明)、携同孩子到天河区御景小学或广州市天河中学猎德实验学校报名。学校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6月1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因招生计划有限(每班招收5名),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由御景小学或广州市天河中学猎德实验学校于2020年6月10日前采用摇珠的办法决定录取名单。未被摇中录取的,可选择到天河区启慧学校入读。3.具有天河区户籍的中度、重度智力残疾适龄儿童,请家长于2020年5月16日至18日带齐资料(户口本、有效居住证明、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智商检测证明)、携同孩子到天河区启慧学校报名。学校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6月1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4.盲、聋哑儿童分别到广州市启明学校、广州市启聪学校接受教育。(四)学校应加强与民政部门共同协商,做好福利机构供养的孤残儿童入学工作。八、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良好招生秩序各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照省、市、区招生文件要求及精神进行招生,对负面清单中出现的行为,无论单位或个人,均按照《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内容严肃处理。各学校要廉洁招生、阳光招生,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对招生各个环节必须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各学校不得以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人机对话、拓展活动、冬夏令营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或任何第三方组织联合招生。要均衡编班,不得举办任何名义的重点班,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出现。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对于未落实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出现违规招生行为的民办学校,将与学校年检挂钩,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学校及校长、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减少学校次年招生计划或责令停止招生,并建议解聘校长、相关责任人职务。九、其他(一)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二)本细则由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三)相关电话及网址。1.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咨询电话:38622512;中学招生咨询电话:38622522;招生投诉电话:38622508。2. “天河区门户网站”网址:3. “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4. “天河区积分入学网上申请系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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