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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25 06:14:29编辑:流行君

北京华夏博通商贸有限公司存在吗 是不是骗子公司

北京华夏博通商贸有限公司是存在的,而且是一家优秀的民营企业。主营服装销售。近期有犯罪团伙,冒用北京华夏博通商贸有限公司名称,在各网站发布不实诈骗信息--笔类加工。现北京华夏博通商贸有限公司已向所属公安部门报案,并已在国内最大论坛:猫扑及天涯社区,发布了公司名称被冒用帖子。同时,为尽量减少受骗人数,还专门指派人员进行各网站不实诈骗信息的删帖联络工作。


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的介绍

2010年,BTV科教频道将以“点亮智慧人生”作为整个频道的核心理念,把“点亮”作为关键词,将“智慧”和“人生”贯穿到全天节目中,体现“大教育”的频道定位。在大教育的理念下,将频道节目整合划分为科学、教育、法治、健康、人文、艺术六方面内容。打开科教频道,可以增长智慧,启迪人生。BTV科教频道,是集合法治、科教、健康、人文栏目,汇集最尖端的科学技术和最先进的文明成果,全力搭建传播知识、启迪人生的智慧平台。

法制节目有哪些呢?


中国的法制栏目有《今日说法》、《普法栏目剧》、《法治现场》、《天网》、《法眼》等。1、《今日说法》是由中央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推出的日播法制栏目。2、《普法栏目剧》是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栏目推出的法制栏目剧。3、《法治现场》是一档发扬法治理念,印证法制过程的法纪新闻资讯类日播电视节目,基本上设计方案便是突显“法纪资源的当场化表述”。4、《天网》是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栏目推出的一档以纪录历史时间名案要案为具体内容的短片频道,能够看见这些以前对中国法制建设过程造成关键危害的事情、案子的真实性纪录,以新的视线新的视角,再次思考在历史上和现实生活中产生的要案、要案、名案。广东卫视频道。5、《法眼》根据故事类强的短视频达到观众们的看热闹冲动,从这当中结构出法律法规点、异议点,融合律师界和别的参政议政特邀嘉宾具备历史时间、时下和展望的周期时间的评价和探讨,夹叙夹议。

中国法制节目有哪些

问题一:国内各个电视台有哪些有名的法制节目 CCTV的《今日说搐》CCTV-12的《中国法制报道》和《大家看法》山东卫视《说事拉理》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重庆卫视的《拍案说法》 我比较熟悉的就这些啦

问题二:全国十佳法制栏目是哪几个 你好!
一、中央电视台
《大家看法》
《大家看法》,力图通过多元观点和独特角度,呈现高热度新闻故事、解读高关注度新闻话题,并通过展现见仁见智的缤纷看法、针锋相对的犀利观点,缩短人们与新闻之间的距离。鲜活热辣的新闻故事,精彩纷呈的思想表达,正是《大家看法》的生命与灵魂。
首播时间:每晚20:00
重播:次日中午12:30
《今日说法》
1999年1月2日中央电视台推出一个全新的法制栏目―《今日说法》,《说法》采取以案说法、大众参与、专家评说的节目样式。栏目宗旨:重在普法,监督执法,推动立法,为百姓办实事。
首播时间:每天12:40(CCTV-1)
每天13:58(CCTV-12)
二、山东电视台
《说事拉理》
栏目的前身是山东卫视的名牌栏目《道德与法制》,创办于1986年,全国“一五”普法的第一年,是山东电视台和全国法制节目中唯一一档连续播出23年的名牌栏目,也是全国开办时间最长的法制栏目。《道德与法制》栏目一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针对热点事件进行客观报道,坚持以事说法、以案说法,注意把握分寸,对事件作出客观的评价和引导。
播出时间:每晚22:15
三、北京电视台
《大家说法》
《大家说法》是从《法治进行时》的专题节目衍生出来的一档法治新闻专题栏目,旨在对法治事件进行深度刨析和提出警示,是对《法治进行时》报道内容的补充。
首播时间:BTV科教每天12:20
重播时间:BTV科教每天00:20
四、天津电视台
《今日开庭》
通过原告、被告的激烈争辩,法官入情入理的案件剖析,使观众在案情起伏之中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更使观众掌握了如何依法处理身边此类案件的方法。观众可通过短信平台互动版块,评点案情。每周末推出《今日开庭》特别节目,特约律师和特邀嘉宾以辩论的形式对案件进行分析、解剖。
日常版《庭审实录》首播:每周一至周五晚20:30~20:55
周末版《庭审实录》首播:每周六20:30~20:55
精选版每周一至周五18:00播出
五、长沙电视台
《政法报道》
中国百佳新闻名栏目,心直口快,敢怒敢言,从民生视角关注时政要事、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语言犀利透彻,发人深省。《政法报道》由两名主持人以交谈形式主播,真实,鲜活地播报本市及外埠的政法类新闻,特色鲜明。
首播时间:18:25-19:45
六、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
《E天》
《E天》是湖北视2007年4月15日推出的一档用武汉方言播湖北新闻的栏目。节目主持人“蔡一”是首届“湖北方言大赛”的冠军,该栏目的看点是用“方言来评说社区新闻,同时加入一些湖北曲艺形式”,让新闻变得更活泼好看。
播出时间:每天17:30
七、杭州电视台 《警界41》
浙江省第一家公安电视专栏。《警界41》一经推出,就以深度报道法制事件、积极阐述法理法规、推进法制化建设为己任的立意,立即在社会上造成轰动效应,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
播出时间:周日20:30
八、成都广播电视台
《真相30分》
《真相30分》聚焦成都及国内外热点新闻事件,通过记者的全方位调查揭示新闻事件背后的真相。《真相30分》强调新闻的深度、冲击力及独到的观点。为增强新闻的真实性、权威性、贴近性,栏目将邀请新闻当事人、 *** 部门领导、资深专家做客演播室,实时点评新闻。
播出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晚8:00至8:30。
九、贵州电视台
《法治第一线》
用法制......>>

问题三:中国有哪些频道有关于法律法制的节目呢? 中央2台和中央12台都有。地方台也有。
《今日说法》,《道德观察》,《法律讲堂》《庭审现场》《天网》,还有很多。地方台的不太熟悉

问题四:什么法制节目比较经典好看? 中央一套的今日说法和中央二套的经济与法我觉得都还不错,我就经常看经济与法节目。
另外部分地市电视台的法制节目如上海某电视台的《案件聚焦》栏目我觉得也不错

问题五:中央电视台有哪些法律的栏目 12台

问题六:国内有什么法治节目是比较好看的 推荐贵州卫视的《取证》。每周四、周五的23:00播出这档法制节目。《取证》题材多为国内关注度极高的刑事侦查案件,并从众多的案件中选取很有意义的案例,向观众介绍案件的侦破过程。

问题七:央视有哪些频道有关于法律法制的节目呢? CCTV-1今日说法,每天中午12;38 ;CCTV-12(法制频道),法律讲堂每天18:55 ;CCTV-2,经济半小时,每天晚10:00(主要是经济类的)和经济与法,每周一至周五晚20:30,周六23:10播出。

问题八:CCTV12所有法制节目的播出时间 00:20
中国法治报道:法律保护你
00:50
大家看法:大家可以参与的新闻
06:00
法律讲堂:专家主题讲座
06:30
今日说法:以案说法
06:50
道德观察:观察世间百态
07:10
法治视界
07:35
中国法治报道:法律保护你
08:05
大家看法:大家可以参与的新闻
08:33
庭审现场:目击庭审过程 09:15
道德观察:观察世间百态
11:15
心理访谈:关注心理健康
11:38
法治视界
13:00
大家看法:大家可以参与的新闻
13:28
法律讲堂13:58
今日说法:以案说法
14:20
道德观察14:45
心理访谈:关注心理健康
15:08
电视剧
15:59
电视剧16:53
经济与法回放
17:21
第一线17:49
法治视界
18:14
庭审现场:目击庭审过程
18:57
法律讲堂 19:30
中国法治报道:法律保护你
20:00大家看法:大家可以参与的新闻
20:30
忏悔录21:15
道德观察
21:40
电视剧
22:31
电视剧
23:25
心理访谈:关注心理健康
23:50
第一线

问题九:请问有关法律的电视节目有哪些,怎么联系? 央视及地方卫视 香港无线翡翠台 香港亚洲本港台 凤凰卫视中文台 上海电视台 东方电视台
北京电视台-1至-9 广东电视台 深圳电视台 广西电视台 湖北电视台 安徽电视台
湖南电视台 阜阳电视台 山东电视台 南方电视台 天津电视台 河北电视台
辽宁电视台 贵阳电视台 南京电视台 东南电视台 山西电视台 四川电视台
重庆电视台 长春电视台 大连电视台 青岛电视台 淄博电视叮二台 西安电视台二套
以上的电视台都有法律专栏。
你说的这种情况你可以给地方的电台反映。毕竟不是影响很大的事情,央视不会予以报道。
附:今日说法 热线电话:68579889-166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组 邮政编码:100859 Email:[email protected]


徐滔法律咨询

  建议你申请重新鉴定,初看你的伤残鉴定评得太低了,按伤的地方不同,评定出各自的伤残等级。在上班的班车上遭受交通事故肯定是工伤,工伤和交通事故是不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你既可以申请工伤的赔偿,也可以同时要求交通事故的赔偿。有一个案例可以提供你参考。
  案例:原告系被告下属单位彬县公路管理段清洁工,2009年3月1日10时许,在312国道KM1624+850m处上班过程中,由于陕D28228和陕D39911两车追尾,将正在清扫卫生的原告碰倒致伤,经彬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陕D28228号车驾驶员刘杰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原告受伤后在彬县县医院抢救治疗后,当日被送往咸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1、失血性休克;2、左小腿毁损伤。2009年4月28日经陕西省咸阳市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原告残疾程度为六级。后原告向彬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陕D28228号车车主赵超群及其保险公司人保财险咸阳市秦都支公司赔偿其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349600元。2009年7月20日彬县人民法院作出(2009)彬民初字第002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医疗费28545.1元、误工费1377.06元(从2009年3月1日受伤至同年4月28日定残,误工时间59天,按原告受伤前月工资710元计算为1377.06元)、护理费177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810元、营养费450元、交通费1235元、住宿费625元、复印费50元、残疾生活补助费128580元、残疾辅助器具费12458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共计293028.16元,由赵超群赔偿173028.16元,人保财险咸阳市秦都支公司赔偿120000元,此案正在执行中。原告又于2009年11月18日在彬县中医医院住院治疗,同年11月28日出院,住院10天,诊断:左小腿截肢术后并伤口感染,支付医疗费1563.30元。

  2010年1月22日彬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作出彬劳社伤险认决字(2010)01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原告2009年3月1日上班时因车辆交通事故造成其伤残为工伤。同年4月19日咸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原告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伍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为部分级护理。后原告又以工伤待遇为由,向彬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陕西省咸阳公路管理局赔偿其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852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60586元、第二次住院医疗费1563.3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30元、护理费190938元、劳动能力鉴定费260元。2010年7月27日彬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彬劳仲案字(2010)第01号裁决书,裁决:陕西省咸阳公路管理局支付连胜强9个月停工留薪期待遇639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360元、第二次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和伙食补助费1893.30元、劳动能力鉴定费260元,驳回连胜强要求陕西省咸阳公路管理局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生活护理费的请求。2010年8月11日连胜强不服彬劳仲案字(2010)第01号裁决书,向彬县人民法院起诉。原、被告约定原告在被告处劳动期限为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原告受伤前月工资为710元。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524.42元。 

  原告连胜强诉称,原告系被告下属单位彬县公路管理段清洁工。2009年3月1日10时40分许,原告在312国道KM1624+850m处上班过程中,由于肇事车辆陕D28228和陕D39911两车追尾碰撞,之后又将正在路边清扫卫生的原告碰倒致伤。原告在被送往彬县县医院后,因伤情严重,遂又被转送咸阳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经过医院检查确诊,原告伤情为:1、失血性休克;2、左小腿毁损伤。2009年4月16日日出院,又因左腿截肢端伤口继发感染,再次在彬县中医医院治疗至2009年11月28日。2009年12月15日,原告在被告未能为原告及时申报工伤的情况下,递交《工伤认定申请》,2010年1月22日,彬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下达彬劳社伤险认决字[2010]01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原告为工伤。2010年4月19日,咸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咸劳鉴字[2010-1]第023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确认原告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伍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为部分级护理。由于原告因工伤致残,依法应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故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扣发原告工资8520元及其25%的补偿金共计10650元;支付原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360元;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60586元;支付原告第二次住院医疗费1563.3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30元;支付原告停工留薪期生活护理费9180元、评定伤残等级后生活护理费181758元;支付原告劳动能力鉴定费260元,以上共计336273.3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2000元。

  被告陕西省咸阳公路管理局辩称,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害,2009年7月20日彬县人民法院作出(2009)彬民初字第002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责任人全部赔偿原告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原告已从第三人处获得赔偿,则不应要求被告再次承担由第三人已承担过的责任。由于(2009)彬民初字第00280号民事判决书已对原告的误工费予以判处,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其工资及其25%的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另外(2009)彬民初字第00280号民事判决书已对原告的残疾生活补助费予以判处,残疾问题已经解决,况且原告还得到了一定的残疾辅助器具补助费,不但生活自理能力不成问题,而且还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至今被告也未收到原告要求与被告解除劳动关系的口头或书面通知。故原告因第三人伤害产生的各项赔偿,已由第三人承担,被告只对第三人造成的伤害承担未赔部分的补偿责任,并非赔偿责任,要求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陕西省彬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由于原、被告约定原告在被告处劳动期限为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说明原、被告之间已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原告因第三人侵权造成损害,且构成工伤,其既是工伤事故中的受伤职工,又是侵权行为的受害人,用人单位和侵权人均应当依法承担各自所负赔偿责任,即使该劳动者已从其中一方先行获得赔偿,亦不能免除或减除另一方的赔偿责任。因此此案应适用工伤保险赔偿,原告有权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侵权赔偿,即双份赔偿。故被告认为其只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未赔部分的补偿责任之理由,不能成立。原告在工作中遭受交通事故,被评定为工伤,依法应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因原告原月工资为710元,且于2010年4月19日被评定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伍级,故被告应依法支付原告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资8520元;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25%补偿金,因被告不是在原告正常工作期间,故意克扣、拖欠原告工资,而是发生交通事故,正在处理期间,故原告该项主张,不予支持;由于咸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原告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伍级,故被告应依法支付原告16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360元。原告因工伤第二次住院,住院期间医疗费1563.30元,应由被告支付,原告住院10天,住院伙食补助费每天30元,计300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故被告应支付原告住院伙食补助费300元的70%,即210元;由于原、被告签订的原告劳动期限为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该期限届满后,原、被告双方再未续签劳动合同,原劳动关系自然终止,无需原告向被告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请求,依法应予支持;因原告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伍级,被告应依法按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524.42元分别支付原告24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4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60586元。由于原告停工留薪期为1年,故该期间的护理费由被告按每天30元的标准支付原告,计10950元;由于原告被评定为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故应由被告从2010年3月1日起按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524.42元的30%即757.33元逐月支付原告。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陕西省咸阳公路管理局支付原告连胜强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资8520元;

  二、被告陕西省咸阳公路管理局支付原告连胜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360元;

  三、被告陕西省咸阳公路管理局支付原告连胜强第二次住院期间医疗费1563.30元及住院生活补助费210 元共计1773.30元;

  四、被告陕西省咸阳公路管理局支付原告连胜强停工留薪期护理费10950元,并从2010年3月1日起按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524.42元的30%即757.33元逐月支付原告连胜强生活护理费(判决生效后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2010年3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的护理费7573.30元,以后逐月支付);

  五、被告陕西省咸阳公路管理局支付原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058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0586元;

  六、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

  关于原告是否有权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侵权赔偿,一、在法律法规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没有具体规定,此前1991年9月22日国务院令第89号发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后,职工所在单位还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给予抚恤、劳动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效后,该办法已经废止。)说明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不管职工是因工、非因工,均有权享受一定的劳动保险待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2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说明两种索赔方法均可行,只是受理的单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在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2006)行他字第12号《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明确肯定了当事人可以获得双重赔偿。

  二、在法学原理上,1原告是否起诉第三人侵权赔偿?胜诉?执行到位?属于公民私权范畴,具有自主性、不确定性。而工伤保险由国家政府颁布法规,政府成立专门机构管理,强制用工单位向保险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社会保险基金,担负支付工伤费用,分担企业工伤风险,保障工伤劳动者的生活而建立的。具有强制性、确定性,属于公权范畴,二者不能混用,也不能相互替代。2、一般认为,政府的公权依法而定,没有法外权利。公民的私权范围是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的一切权利。在本案中,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原告行使权利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中也无交通事故赔偿后可以排除工伤保险责任的免责条款。

  综上所述,无论从法条,还是法理上均注重对人性的关怀,加强对公民生命权、健康权的保护,不适用财产损失的“填平原则”,体现了现代社会“以人为本” 这个根本宗旨。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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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企业应当为员工上劳动保险,这个依据劳动合同法,这个法律是从2008年施行的,原来的就没有依据。带薪年假,没有法律依据,只是依据政策,属于打官司法院不会支持的。 周六、日及加班可以要求补休,或者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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