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操作金税三期客户端
随着税务局的整改,金税三期不断在各地上市,下面我们来看看金税三期是怎样操作的吧。1进入个税客户端,选择校验方式为CA证书或者网厅密码。点“立即迁移”进行原申报人员的信息迁移。新办企业或初次申报个税的企业直接点“暂不迁移”即可在人员登记模块对迁移成功人员进行信息核对。2点“添加”新增人员。然后点“修改”进行人员信息调整。人员较多的企业可以点击“导入”使用专门格式的模板进行人员信息批量导入。已离职人员点修改将人员状态改为非正常。3选择报表填写,系统提供模板下载,下载模板后填写相关数据进行上传,可以用户手工修改。4工资情况填写无误后“发送申报”,税款缴纳,完成税款扣缴,个税就申报完成了。
金税三期在电脑上怎么下载
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下载步骤? 金税三期系统是我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总称.围绕着"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的总体目标而建立.一个平台,指包含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的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两级处理:是指依托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逐步实现数据信息在总局和省局集中处理. 三个覆盖:是指应用内容逐步覆盖所有税种,覆盖所有工作环节,覆盖国地税局并与相关部门如工商、海关联网,四个系统:是指通过业务重组、优化和规范,逐步形成一个以征管业务系统为主,包括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和决策支持在内的四大应用系统软件. 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下载步骤 1、首先是打开百度,输入深圳地税的网址,进入地税网站. 2、进入深圳地方税务局后,点击纳税服务选项. 3、网站首页会显示金税三期软件下载. 4、点击进入软件下载页面,下载软件. 5、点击安装包进行下载. 6、下载时候可以自己选择下载路径. 7、下载完后,进入快速安装页面,点击快速安装. 8、几分钟安装过后,就完成了安装,安装完成后可以立即体验. 9、成功安装后就会出现这个图标,就可以开始使用了.
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怎么安装升级 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怎么用
你好!个税扣缴系统安装后可以升级。升级的方法有两种:1、是在你打开软件正常使用的时候有升级提示,你只需要等软件升级就行了,这也是此软件的最常用的升级方式。2、在使用软件时找到右上方的升级提示或是按照系统提示升级,这种升级方式不大常用。在使用上,此软件主要用于申报个税的“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升级到最新后也能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但是,如果是免费的,有些功能可能不能使用。这就软件公司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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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系统怎样换电脑
重新设置即可。具体操作方法如下:1,进入下载好的金三系统后,就要开始初始设置了,第一步录入单位的信息,选择网络申报模式后点击下一步。2,到了第二步,系统会自动显示办税的基本信息,直接点击下一步,输入办税员的基本信息,带有*号的必填。3,下一步后就是设置登录密码,要求八位数到十二位数,密码需要字母加数字或者符号。4,下一步后设置数据自动备份,这个一般是不用修改的。5,完成后系统会自动检测升级,需要一段时间。6,升级完后我们就可以登录,输入开始设置的密码。7,登录进来后就可以进行后面的操作了。
你好,我在天津,地税要求把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导出,导出后是一个SB开头的压缩包
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计算方法:
1.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3.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天津积分落户没有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办
你可以到你所在的各区县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去办理。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和《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向地税局办税服务厅提交相关材料;
2.办税服务厅接收纳税人申报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符合的受理申报;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3.征收税款,开具完税凭证;
4.申报完成、申报表盖章。
另外根据天津市地税局官网发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指南》:
一、申报情形
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报期限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15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除上述情形外,纳税人取得其他各项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三、申报方式
纳税人可以结合自身实际,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申报:
(一)联网申报。
持有银联卡并绑定本市手机号码的纳税人,可联网进行纳税申报,需要补缴税款的可一并补缴税款。具体流程为:打开天津市财政地税政务网(http://www.tjcs.gov.cn),选择右上角“地税”,点击“网上办税”-“申报纳税”,选择“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进入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首页。根据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情形在“申报纳税(自然人)”中点击对应申报模块进入申报界面,填报对应申报数据后,点击“保存”或“申报”。如需打印申报表,可点击“导出”后进行打印。个人所得税申报完成后,点击“缴款”,系统会自动跳转到银联在线支付界面,完成支付后,在申报记录查询界面可以看到“缴款成功”记录。具体操作见《天津地税网上税务局用户手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功能)》(见附件)。
(二)邮寄申报。
无需补、退税款的纳税人,可采用邮寄申报。纳税人到地税局办税服务厅领取或登录天津市财政地税政务网选择右上角“地税”,点击“网上办税”-“申报纳税”,点击右上角“下载专区”,下载“申报纳税”表证单书。纳税人填写对应申报表后,将申报表采取挂号信方式邮寄给主管地税局进行申报,挂号信封要注明“自行申报”字样,以邮戳日期作为实际申报日期。
(三)办税服务厅申报。
纳税人可采用办税服务厅申报并办理补、退税款。纳税人填写对应申报表后,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也可委托代理人携纳税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在工作日办公时间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窗口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需退税款的纳税人,如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其他有关资料应按要求一并报送。
其他未尽事宜,纳税人应按照《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162号)相关规定办理。纳税人在自行纳税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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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怎么安装
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安装步骤:1、下载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解压之后双击exe,出现一个安装界面,点击自定义安装;2、建议软件安装在D盘,点击立即安装即可;3、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正在安装当中,过程很慢,请耐心等候;4、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安装完成,点击立即体验即可。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是为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而使用的便捷报税工具,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是税务机关用来采集代扣代缴明细数据的软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四)取得境外所得;(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怎么安装
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安装步骤:1、下载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解压之后双击exe,出现一个安装界面,点击自定义安装;2、建议软件安装在D盘,点击立即安装即可;3、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正在安装当中,过程很慢,请耐心等候;4、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安装完成,点击立即体验即可。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是为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而使用的便捷报税工具,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是税务机关用来采集代扣代缴明细数据的软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四)取得境外所得;(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有哪些
一般纳税人的报税流程如下:
1、于每月1日必须进行防伪税控开票机的抄税工作;
2、有增值税,到开票系统先把增值税开票的IC卡插到读卡器,点发票管理,抄税处理;
3、准备中国税务字样的IC卡,插入读卡器,和小规模的程序一样的,先读卡,填写表格;
4、完毕后盖公章,拿着报表到报税大厅报税。
一、税点开错,对方不给退回怎么办
错开的增值税发票应该作废处理,重新开具。如果对方拒不退回,可以向对方主管税局举报,或按发票丢失操作,自行冲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经常存在开票有误、发生销货退回以及开具发票退回等情况,需要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就针对几种情况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的政策问题进行整理归纳。一、收回原发票直接按作废处理,重新开具发票。二、凭购买方出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发票。由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相对严格,一些纳税人发现开具发票错误后,往往是跨月了或已经抄税等,对于这种不能作废的发票而又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销货方应先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用发票。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的条件是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或为'认证相符',或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有些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虽然未经购买方认证,也可以由购买方开具通知单,销售方凭据此重新开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一)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二)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三、销售方凭自己申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再重新开具发票。
二、对讲机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属于哪种类目
对讲机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应该属于通讯类或电子类的产品。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设定为一万元和十万元。
开票时,发票的抬头要与企业名称的全称一致,增值税发票必须要有税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三、增值税发票丢失后怎么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是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在丢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首先应分清丢失发票的责任,如是销售方的责任,应接受税务机关作出的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处罚;而如是购买方的责任,需要求对方出具丢失发票的说明或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未按规定保管发票行为的处罚证明,然后分下列情况处理:
1、销售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接受税务机关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机关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2)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待申报、报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把该证明和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交购买方抵扣。
(3)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一联(两联没有全部丢失)的:可让购买方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2、购货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是怎样的
一般纳税人的报税流程是是先向税务机关申请纳税登记;然后由税务机关核定其需预缴的税款;再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最后及时办理完汇算清缴,领取缴税凭证。
一、个人所得税申报要报什么时候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二、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报告,逾期申报怎么收罚款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三、个人所得税抵扣申报时间多久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期限
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⑵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⑶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⑷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⑸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纳税人取得其他各项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⑹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需要延期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