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宿迁中考成绩查询入口
2022宿迁中考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宿迁移动微信、查询热线等进行成绩查询。2022宿迁中考成绩查询的时间为7月2日上午10点,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1、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免费查询2、可拨打中考成绩查询热线16898502查询3、关注宿迁移动微信公众号查分通过宿迁移动微信公众号可查分程 4、市教育考试中心通过宿迁中考招生平台同步开放成绩查询。生源学校通过宿迁市中考管理系统打印成绩单向考生发放。 另:分数线在7月2日成绩发布后公布录取安排:7月2-7月5日: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录取,“3+4”分段培养专业和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录取。7月7-8日:五年制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市内对口单招班、省属中专录取。7月9-12日:市内外中职录取。
宿迁中考成绩查询网站入口
宿迁中考成绩查询网站入口:宿迁市教育局(http://jyj.suqian.gov.cn/)2022年江苏省宿迁市中考成绩查询网站入口开通后,考生可以通过网上登录宿迁市教育局2022年中考成绩查询网站入口输入报名号/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姓名、验证码等相关信息后查询中考成绩。考生要记好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学籍号等信息。不要被某些网站恶意诱导,要上正规的教育部门网站查询。如果在查分过程中网页出现缓慢或者打不开的情况,请大家耐心等待。宿迁中心城区各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录取分数线2022年宿迁中学计划招收1500(含创新人才培养100),录取分数线为732(创新人才培养756)。2022年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计划招收800人(含强基人才培养100),录取分数线为695分(强基人才培养719)。2022年宿豫中学计划招收1350人,录取分数线为666分。2022年宿迁市马陵中学计划招收1650人,录取分数线为691分。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师范类专业录取分数线为534分。
江苏安全教育平台登陆入口
一、江苏安全教育平台学生登录入口 江苏安全教育平台学生登录入口地址为: https://jiangsu.xueanquan.com/ ,学生和家长可以输入学籍帐号登录。
二、江苏安全教育平台简介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动全国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委托,中国教育学会组织专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参考国外经验,紧密结合我国中小学、幼儿园实际,研制完成切实可行的我国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及评价标准。2013年,受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委托,中国教育学会在全国建立安全教育实验区,开展基于信息化平台的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模式研究,探索和创新安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为各地开展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提供依据。
1、建立有效的安全教育管理机制。
实现安全教育过程和效果的实时管理和量化考核,强化和落实学校和教师的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实验区的安全教育管理水平和能力,努力将实验区打造成“全国安全教育示范区”。
2、建立有效的安全教育体系。
在确保安全教育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的基础上,借助信息化平台资源建立有地方特色的安全教育校本课程体系。
3、协助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有效的安全教育。
通过信息化平台,教师可以方便地运用视频资源组织课堂教学、带领学生开展技能训练、进行家校安全教育互动、及时了解和评价安全教育效果等。
4、协助中小学生(幼儿)自主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通过信息化平台,学生可以随时随地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技能 训练、参与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学习效果测试等活动,切实提高中小学 生(幼儿)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
5、协助中小学提升应急疏散演练效果。
各地和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操作规范》要求,做到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并确保演练安全和效果。中国教育学会协助各地重点解决学校师生开展演练过程中的实操性问题,提高应急疏散演练的效果。
6、加强家校互动,提高家长的安全监管意识和能力。
三、江苏中小学安全教育新闻
“校园安全”受到国家、学校、家长等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教育部和各地区不断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加强校园安全工作落实。校园安全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联合社会资源群力群策,积极探索校园安全教育解决思路。
政策频频要求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9月3日,发布的《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学生、幼儿生命安全。并再次重申,各地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为中小学和幼儿园配齐安保人员及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
紧急通知还特别提出,各地教育部门、学校要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认知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防爆、防灾、防不法侵害等安全专题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升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和逃生自救能力。
9月6日,在紧急通知发布的第三天,北京紧跟着发布了《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学校把安全教育作为重要教育教学内容,纳入学校课程体系。
学校落实安全教育工作面临的几个困惑
学校作为安全教育的具体实施机构,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专项检查,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是要有效落实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如何有效的落实安全教育政策指示,避免安全教育浮于形式,切实降低学生安全事故发生率,提升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和逃生自救能力。从“紧急通知”和“规定”这两份政策文件来看,对学校落实安全教育工作提出了以下四个明确的要求:
首先,在安全教育知识体系方面要求范围扩大,并要求建立安全教育师资团队;以往,消防、地震、交通是安全教育的三大主题,两个文件都强调重点针对消防、治安、食品、交通、用电、用火和防溺水、防踩踏、防侵害、防暴恐袭击、防黑恶势力渗透、防极端天气、防自然灾害等可能造成伤害的安全威胁,加强安全防范宣传教育。目前,大多数学校是通过邀请消防队员、交通警察、医院医护人员临时充当“安全教官”给孩子普及安全知识。校园安全教育课程内容缺乏连贯性和系统性,同时,安全教育师资力量严重缺失。
其次,都明确提出要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接受能力以及可能遇到的安全风险,增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往不分年龄段“一锅端” 的安全教育方式面临失效。同样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应该采用何种教学方式和方法,让不同年龄段地孩子做到好理解、能学习、会应用,成为摆在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问题。
再次,都要求加强安全教育实操演练,使学生掌握基本防范技能和自救、互救、逃生能力;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给学生建立安全的校园环境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让孩子掌握应对突发危险的能力。大多数学校的安全教育大多以讲座为主,缺少有效的实操演练,偶尔的演练也大多是类似“警铃一响,集体撤离”的方式进行。这种粗旷的演练很难实现在危险情况自护自救的目的。
最后,《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学校要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建设专门的安全宣传教育体验教室、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安全教育、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开展对教职工和保安员的培训等要求。
学校安全工作上,学校在落实校园安全教育工作中主要面临4个主要问题:
1、如何构建安全教育课程知识体系,培育安全教育师资力量?
2、如何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特点,划分安全教育课程课阶?
3、如何避免安全教育浮于形式,做到学习与实操演练有效结合?
4、如何建设安全教育体验教室,实现安全教育教室利用最大化?
磨奇计划助力学校落实安全教育工作
磨奇计划作为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平台,是由磨岩教育、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中国运动员教育基金联合发起的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项目。自磨奇计划项目成立起,就以“让所有孩子都能安全快乐成长” 为使命,致力于改善中国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现状,助推安全教育发展。
磨奇计划课程包含校园安全、公共安全、家庭安全、运动安全四大模块,覆盖青少年儿童生活全场景。并根据不同年龄段孩子认知水平、学习能力等差异,将安全课程划分为U1(3-6岁)、U2(7-9岁)、U3(10-15岁)三个课阶,满足不同年龄段安全教育需求。情景化安全课程设置,安全知识学习与安全技能演练相结合,从而达到快速将知识点转换为技能的教学目标。磨奇计划数字化课程系统支持学校比较普及的触控一体机、触控式投影等多种硬件设备,即装即用,最大化利用学校已有教育资源。此外,磨奇计划也格外重视安全教育师资的培养,免费为学校在职教师提供完善的安全教学培训。
磨奇计划项目汇集了来自中国、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的青少年儿童教育专家和安全教官,以国家要求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综合素质教育为指导纲领设计本课程体系,以安全教育为底层知识结构、以跨学科教学为教学理念、以项目式学习为教学方法,为3-15岁青少年儿童提供全场景安全教育解决方案。
我国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虽然还面临很多问题和挑战,但随着国家政策持续完善,相关部门、学校以及专业安全教育机构不断的探索,必将会推动我国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的稳步发展。 ;
江苏安全教育平台登录
可以在电脑上打开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的官方网站,然后选择所属的地区。再点击登录,在登录界面中输入账号和密码就可以登录进入了。具体的登录方法如下:1、在百度上搜索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找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进入。2、在进入到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的首页以后,点击上方的选择地区,选择江苏然后再选择江苏进入。3、页面跳转以后在登录的界面中输入账号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4、此时页面跳转就可以看到已经登录进入到江苏安全教育平台的后台了。
2020年江苏小升初成绩查询系统平台:https://www.jseea.cn/
【 #小升初# 导语】2020年江苏小升初成绩查询入口开通后,考生可登录江苏教育考试院小升初服务平台或点击下面链接进入江苏小升初成绩查询系统。具体如下: 江苏小升初考试成绩出来后一般由学校统一负责通知,学生及学生家长也可以给班主任或学校有关部门打电话进行咨询。此外,若学校有建立网站,考生可以直接登录江苏小升初考试学校查询成绩。考生也可以通过江苏教育考试院小升初成绩查询系统(https://www.jseea.cn/)输入证件号码、验证码、等相关报考信息后点击查询即可获取小升初成绩信息。 提示:如果在查分过程中网页出现缓慢或者打不开的情况,请大家耐心等待。 2020年江苏小升初成绩查询系统平台:https://www.jseea.cn/ 相关政策 针对目前小升初的情况,国家相关部门日前颁布小学入学、转学、升学相关政策规定如下: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政策依据: 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几项规定的通知》 3、入学: 凡年满6周岁(乡镇可以推迟到7周岁)的儿童,每年秋季应当免试就近进入小学一年级接受规定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应于新学期开学前,向自己家庭所在地附近的小学报名,小学在认定其符合就读条件后向报名者发出入学通知。 城区小学: 必须严格按县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及对象,必须首先保证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全部无条件入学;学校招生时必须审验户口薄等有关证件,核准年龄和户籍所在地;个别因特殊原因,需跨招生服务区就读的新生,由接受学校造册,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审核。 转学: 学生入学后不得随意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住所搬迁或其他原因必须转学者,须按下列程序办理转学手续方可转学。 ①转学学生或家长凭家长工作调令复印件及其他转学原因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及教导主任同意,报校长批准后,办理好转学-联系单。转学-联系单先由转出学校和转出学校所在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后,再到转入学校和转入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接收意见,最后持办理好的转学-联系单,到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证书。 ②学生或家长持已签署接收意见的转学-联系单到学校报到,由学校造册到县教育局基教股审核注册,并编定学籍号,学生档案交由接收学校。 ③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无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就读。 升学: 小学毕业生一律免试升入初级中学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无故拒收;目前,各地举行的小学六年级水平测试成绩不作为能否升学的依据,主要用于考核教师和学校工作成效。
2021年7月江苏网上自考报名时间及入口?
2021年7月江苏网上自考报名时间已公布,2021年7月江苏成人自考全部实行网上报考,2021年7月江苏网上自考报名入口为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想要报考2021年7月江苏成人自学考试本科的考生,应当在2021年5月25日-29日期间内进入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考。点击进入:2021年7月江苏网上自考报名入口:https://www.87dh.com/xl/2021年7月江苏自考考生可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网址:sdata.jseea.cn,下同),进行新生注册、身份验证、课程报考等工作,或者手机自行下载“江苏招考”APP,进入“自考频道”进行新生注册、身份验证、课程报考、信息查询等工作。高中学历可以自考2021年7月江苏成人本科学历吗?一般来说,任何学历都可以报考自考专科,但是报考自考本科则需要具有专科(含)或以上学历。江苏自考允许专科与本科同时报考学习,但在本科毕业前,必须先拿到专科毕业证,否则会影响本科毕业。但如果考生只有初中或者高中学历,建议先从专科报考,这样学习才会循序渐进。考生若想要报考2021年7月江苏自考,可以提前进行备考,通过购买“自考教材”+“课程视频学习”+“试题题库训练”进行系统全面的复习。2021年自考报名有疑问、不知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立即报考咨询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https://www.87dh.com/xl/
江苏自考报名时间2022具体时间
江苏2022年4月自考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同步进行,具体时间为:3月1日9:00-3月5日17:00。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和银行系统交互对账时间,考生切勿在此时间段内进行报名及缴费,7月自考报名时间是在5月下旬,10月自考是在9月初。自考需要的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2、只要有学历方面的需求,都是可以参加自考的,自考是成人继续教育的一种模式,对于考生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年龄、性别、民族等方面是没有限制要求的,自考报考条件比较宽松,适合社会人员选择,只要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所规定好的时间以及地点去报名就可以。3、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
2018年江苏宿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我为考生们整理了“ 2018年江苏宿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希望有所帮助,更多考试信息请关注本网站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江苏宿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的函》(苏财会函〔2018〕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时间 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 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12月15日 。未完成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成相应学习考核内容,并同时参加今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对象 全市范围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三、继续教育内容 内容分为:企业类和行政事业类。其中: 1.企业类。学习内容为企业会计准则及实务、财税法规及涉税财务、内控规范及风险管理、投融资及管理会计。 2. 行政事业类。学习内容包括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等。 必修课为学员必学课程,必须学习培训不少于24个学时,学员修满规定学时后即可参加网上考试,考试内容为必修课内容。选修课不列入考试考核内容,会计人员可根据自身学习需要自主选择。考试合格可打印培训合格证书(视同备案),不合格者可补考两次,应在规定日期内完成。 四、学习形式与注册流程 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全面采取网上远程教育形式,会计人员直接登录 宿迁市财政局网站 ,点击“会计之家栏目——继续教育”进入,或直接登录“宿迁市会计人员远程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未参加过继续教育的人员需注册后才可登陆,登陆方式:姓名+身份证号。 缴费操作流程为: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验证码,之后按照提示步骤向远程教育机构缴费20元,网上支付成功后可直接点击申请发票。 五、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及计算办法 1. 学分管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 学员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每学时折算1学分。 3. 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或会计领军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 4. 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 5.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 6. 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7. 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8. 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9. 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按照参赛规定折算学分。 10. 市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题培训或领军人才培训,并明确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由财政部门自动导入)。 六、继续教育学分折算办理时间及处理办法 1. 符合继续教育学分计算办法的人员,除了财政部门自动导入的,其他人员须携带本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可视同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如毕业证书、各类成绩证明、获奖证明等),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科办理网上信息更新和盖章确认手续。备案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2月20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2.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七、继续教育管理 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分情况进行处理: 1. 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应当在2018年继续教育开始之后将往年未修学分补齐。 2.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的,应当提供合理证明,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认可后,其没有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取得。 3. 取消当年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各类评选表彰资格。 4.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及年度备案情况将被记录到会计人员的信用档案,作为财税部门监督检查依据,并依据《会计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理。
江苏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网登录入口
会计继续教育百科介绍 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 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 江苏会计继续教育的学习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 3、企业财务通则讲解 4、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讲解 5、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培训 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规 江苏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接受培训的形式; ①参加在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培训; ②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和会计培训; ③参加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类脱产培训; ④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 ⑤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2)在职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在职自学形式包括: ①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 ②独立完成通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③系统的接受与与会计业务相关的远程教育和网上培训; ④其他在职自学形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是不再以24小时计算,而改为每年要修够24个学分再计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财会【2013】18号文)具体列出了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关于学分的折算标准。 江苏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网登录入口: http://jxjyxuexi.chinaacc.com/
2022年安徽宿迁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宿迁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县(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其中,宿城区教育局同时负责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洋河新区和苏宿工业园区人员的申请认定;宿豫区教育局同时负责市湖滨新区人员的申请认定。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可在我市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我市户籍;
2.?在我市居住,并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
3.?在我市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
4.?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持有我市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市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2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1日至5月7日17:00,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1日至7月7日17:00。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2022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1日至7月7日17:00。
(二)体检、现场确认及证书领取
1.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现场确认及证书领取
①第一次认定的体检和现场确认具体安排,将于2022年5月12日前发布公告;第二次认定的体检和现场确认具体安排,将于2022年7月12日前发布公告,请各位申请人关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jyj.suqian.gov.cn/)“通知公告”栏。
②证书领取
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可选择现场领取或者邮寄方式,具体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选择。如选择邮寄方式(产生费用由个人承担),请务必填写正确的收件地址、联系电话。
2.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现场确认及证书领取安排由各县(区)教育局自行设定,请及时关注所在县(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四、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 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凭已经获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考生,在“是否应届毕业生”这一栏选“否”,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4)中师、幼师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5)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第一次申请认定的应届毕业生,如果凭毕业时获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在“是否应届毕业生”这一栏选“是(在校最后一学期)”,并点击“同步学籍”按钮,获取学籍信息。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本人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二)报名
在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三)签署《个人书》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签字上传,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否则不能认定。
五、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
3.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可无需提供)。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毕业证书中如果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另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已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网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有关我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信息,请申请人及时关注宿迁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j.suqian.gov.cn/)“通知公告”栏。
附件: 各认定机构基本信息.doc
宿迁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0日
2021下半年江苏宿迁市宿城区认定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无 从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获悉,2021下半年江苏宿迁市宿城区认定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宿城区教育局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教师资格证书领取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对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见附件)。
二、领取时间:2021年11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三、领取地点:宿城区招生办(宿城区实验小学院内)。
四、领取方式: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如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需提供本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五、注意事项
1.领取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1本)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后,请及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不得遗失。
2.妊娠期申请人有暂缓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其证书暂缓领取。待妊娠期结束,暂缓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采取集中发证方式,请查阅通过人员名单记住本人证书尾号按时前来办理。领取期间,请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监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若有疑问,请咨询:0527-82960305。
点击下载>>>
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宿城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19日
2022年下半年江苏宿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宿迁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下半年江苏宿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现将宿迁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宿迁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县(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其中,宿城区教育局同时负责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洋河新区和苏宿工业园区人员的申请认定;宿豫区教育局同时负责市湖滨新区人员的申请认定。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可在我市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我市户籍;
2.?在我市居住,并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
3.?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4.?持有我市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市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对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进行思想品德鉴定,根据具体事实作出认定结论。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我市2022年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5日至10月28日(17:00结束)。
(二)现场确认、体检及证书领取
1.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体检及证书领取
(1)现场确认
①确认时间:?11月1日?至4日(上午10:00-11:30,下午3:30-5:00)。11月1日:上午沭阳县申请人员现场确认,下午洋河新区、苏宿园区、湖滨新区申请人员现场确认;?11月2日:上午泗阳县申请人员现场确认,下午宿城区、经开区申请人员现场确认;?11月?3日:上午泗洪县申请人员现场确认,下午宿豫区申请人员现场确认。
②确认地点:宿迁市教育局(宿城区太湖路261号)。
(2)体检
①体检地点: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宿迁市宿城区宿支路120号,联系电话:0527-80765005)。
②体检时间安排:2022年11月1-5日(上午7:30-11:00)。
③体检流程:申请人报到从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南门(宿支路和颐和路交汇处红绿灯处)凭《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经工作人员查验后进入院内。具体流程:工作人员测体温、查验三码一核酸(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审核身份证原件→制导检单并于体检表上加盖体检专用章→缴费领取体检指引单→登记体检→体检结束上交体检表→医务人员审核,无误→体检完成。
④体检项目及费用: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确定,体检收费标准按体检医院经物价等部门核定的体检收费标准收取180元/人,体检费用由申请人员自理,体检医院现场收取。
⑤注意事项:
a.所有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逾期未检者,视同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b.体检当日,请确保空腹、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提供《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下载,双面打印,填好“既往病史”等栏内容,贴好与网报同版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扫场所码进入。
c.报到时,请主动告知体检医院本人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及怀孕等特殊生理状况。妊娠期申请人可暂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并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后,可以先进行认定,但证书暂缓发放。孕期结束后,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d.体检后当场将体检表上交给体检医院。体检合格者,体检结论不再另行通知;需要进行复检者,将短信通知本人;体检不合格者,将电话告知本人,请保持通讯畅通。
(3)证书领取
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可选择现场领取或者邮寄方式,具体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选择。如选择邮寄方式(产生费用由个人承担),请务必填写正确的收件地址、联系电话。
2.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现场确认及证书领取安排由各县(区)教育局自行设定,请及时关注所在县(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四、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 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凭已经获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考生,在“是否应届毕业生”这一栏选“否”,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4)中师、幼师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5)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本人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二)报名
在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三)签署《个人书》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签字上传,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否则不能认定。
五、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
3.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在我市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可无需提供)。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毕业证书中如果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另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5.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已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照,并提前在照片的背面写好姓名、身份证号,尺寸为25mmX?35mm?,须与网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有关我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信息,请申请人及时关注宿迁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j.suqian.gov.cn/)“通知公告”栏。宿迁市教育局确认点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4389653。
1.各认定机构基本信息
2.体检表
宿迁市教育局
2022年9月5日
原文标题:宿迁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suqian.gov.cn/sjyj/tzgg/202209/643ee38a0260474095b0deebd13f65b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