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

时间:2024-06-22 05:26:18编辑:流行君

福建省全国首创林业碳汇损失计量及赔偿机制,给相关市场带来哪些宝贵经验?

新的赔偿机制的实施与实践表明,只有完善的机制才能让市场得以健全和快速的发展。。林业碳汇损失计量及赔偿机制本身是出自于相关的涉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的领域,一直以来在该领域的犯罪和量刑中就有一个老大难的问题,那就是被告人不仅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还要对相关的生态环境进行一定的赔偿,但是一直以来这种赔偿方式都比较缓慢,不足以快速的弥补生态环境的受损情况,所以在这种背景下,林业碳汇损失和赔偿机制的出台刚好补足了这一短板。特有的量化机制,让整个赔偿过程变得更加透明和更加快速。在赔偿机制的实践过程当中,专家组通过多方位的考量,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各个指标的量化之后,综合得出了一套计算体制,这一套体制可以简单快速的应用到刑事案件的判决和赔偿执行的过程当中,也就是说通过这样一套体制让有形的和无形的惩罚联系在一起,使得整个法律执行得到更加的完善,那么对于相关市场而言这种量化的方法非常值得借鉴:把目标市场复杂的状况一一梳理分类标签,做好然后进行不同的量化及组合起来,就能形成一套非常有用的执行机制。这次的碳汇赔偿机制,它不仅仅使得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的赔偿得到了量化和准确执行,同时也服务于国家整体的双碳目标,是一举两得的优秀案例。这一点也给我们相关行业的市场和从业者带来了启发:制度的建立不仅仅是需要满足于当下行业发展的需求,更要着眼于长远的发展,只有把未来和当下有效的结合在一起,这个制度才能健康的发展,才能走的更长久。

福建省全国首创林业碳汇损失计量及赔偿机制

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林业局联合发布工作指引,推动在全省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刑事案件林业碳汇损失赔偿制度—— 我省全国首创林业碳汇损失计量及赔偿机制   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林业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在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开展生态修复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该指引所建立的林业碳汇损失计量及赔偿机制系全国首创。   在涉林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被告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生态修复责任。以往,“补种复绿”等直接修复方式是主流做法,其局限性在于难以第一时间全方位修复受损生态。   “比如,幼龄林的固碳能力没有中龄林强,从损害到完成修复中间存在时间差。”省高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王江凌说,有必要建立体现林业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赔偿机制,推动受损森林生态资源修复从传统直接修复向全面修复模式拓展。   2021年,泰宁县人民法院向被告人吴某应发出首份“司法碳购令”,后者通过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购买了福建林业核证减排量(FFCER)166吨并核销。今年4月,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滥伐林木案件,被告人陈某华自愿缴纳生态修复履约金和林业碳汇补偿金2万余元,获从宽处理。   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涉林案件8083件,责令被告人购买林业碳汇13111.84吨。福建法院推行碳汇认购等替代性修复方式,写入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然而,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林业碳汇损失赔偿面临着“鉴定难”“鉴定贵”“鉴定周期长”“鉴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为此,省高院与省林业局在多方调研与论证基础上,出台了工作指引。   该指引的重大突破,在于构建了统一科学合理的林业碳汇损失计量及赔偿机制。   “我们结合福建林业实际状况,参照国家相关林业碳汇方法学,提出林业碳汇损失的计量类型、计量方法及主要树种相关参数,完整涵盖了森林生态系统中乔木(含竹子)、灌木、草本、枯落物、枯死木、土壤等碳库,并结合破坏森林资源的不同犯罪行为类型及犯罪事实,计算受损林业碳汇量。”省林业局造林处副处长杨子清说,该机制为林业碳汇损失计量提供了一个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的核算方法,确保林业碳汇损失核算既科学合理又简便易行。   具体赔偿方式,坚持自愿灵活原则。“我们将引导被告人在自愿‘补种复绿’等生态修复基础上,进一步自愿赔偿因犯罪行为造成的林业碳汇损失,作为其悔罪的表现,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王江凌说,该指引提供了折算碳汇损失赔偿金并用于营造碳汇林、购买并核销经核证的林业碳汇、购买并核销经省林业局备案的其他林业碳汇三种路径,由被告人自主选择。(记者 张辉 严顺龙)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区专业分布

江南校区:林学系、建筑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园林系、交通工程系、艺术传媒系; 天麟校区:经济管理系(财务管理、会计、会计信息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 等专业)。 扩展资料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Fujian Forestry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是2003年2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是隶属于福建省林业厅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53年的国家级重点中专福建林业学校,2015年入选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截至2015年12月,学院设有设有林学系、园林系、艺术设计系、经济管理系、建筑工程系、交通工程系、自动化工程系等7个系和1个思政部,招生专业39个、应用型本科专业2个。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好吗 学校什么样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挺好的。学校的环境、校风、管理都挺不错的。学院位于南平市,拥有“一校两区”,即天麟校区和江南校区。校园占地面积988亩,其中天麟校区452亩,江南校区536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2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000多万元,图书56万册。学生公寓有独立卫生间、淋浴房,全部安装热水器和空调,校园无线wifi全覆盖。新建图书馆已投入使用,投资7000万元的综合体育游泳馆也已启动建设。就业率: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8%以上,平均签约率达72%以上,平均对口就业率达85%以上,起薪水平均在5000元以上,毕业生以“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的鲜明特色得到用人单位的高度评价和认可。以上内容参考: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学校简介

福建省林业厅的领导介绍

陈则生(厅党组书记、厅长):主持厅全面工作。主管厅人事教育处、厅计划财务处(含外事外经、审计工作)和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严金静(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协助负责产业、安全生产、机关党建、山林纠纷调处、林权改革和驻村工作,协助厅长协调计划和财务工作。分管厅产业处、厅直属机关党委、厅处理山林纠纷工作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处理山林纠纷工作小组办公室)、省林权登记中心(指导全省林权改革工作)。林少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协助负责涉林信访、综治、国有林场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分管省森林公安局、省国有林场管理局、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心、福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福州植物园(福州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省洋口国有林场、省国有南平市郊林场。联系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  谢再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协助负责造林绿化、种苗花卉、厅机关文秘、督查和后勤工作。分管厅办公室(除宣传工作外)、厅造林处、厅绿化工作办公室(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省世界银行贷款造林项目办公室(省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办公室)、省林木种苗总站(含花卉行业管理工作)。  谭 论(厅党组成员、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协助负责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林业信息和应急工作。主持厅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分管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省林业信息中心。联系武警福建省森林总队工作。  王宜美(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协助负责林政管理、宣传、林业科研和推广工作,以及省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人集团有限公司、省林业工程公司移交工作。分管厅林政资源管理处、科学技术处、省林业科技推广总站、省林业公路养路总站、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省林业科技试验中心。联系林业学(协)会工作。  欧阳德(厅党组成员):兼任武警福建省森林总队政委。  张利生(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协助负责林业纪检监察、审计、厅机关效能(含绩效管理)和政风行风工作。主持驻厅纪检组工作,分管驻厅监察室。  张 平(副巡视员):协助负责林业教育和老干部以及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三明林业学校、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目前及下一步脱钩工作。分管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张欣欣(副巡视员):协助负责林业执法工作。分管省林业执法总队(省林业检查总站)。

福建省林业厅的机构职责

(一)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并组织实施我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根据国家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拟订全省林业发展相关规划;组织开展全省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全省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二)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造林绿化的责任。拟订全省植树造林规划,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组织、指导全省林木种苗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省义务植树、造林绿化;承担全省花卉管理工作;承担全省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省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三)承担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承担林地、林权管理相关工作;按规定负责全省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相关工作,并监督执行;依法承担监督检查凭证采伐、运输、经营加工林木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四)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湿地保护的责任。根据全国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拟订全省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五)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科学研究、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育、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六)负责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依法组织、指导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七)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全省国有林场(苗圃)、林业采育场、森林公园和林业基层工作机构建设和管理;承担省处理山林权纠纷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八)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指导林业产业经济布局和森林资源的合理配置及利用;负责编制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林业企业的改革发展与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牵头指导山区综合开发。(九)承担组织、指导、监督林业相关保护体系的责任。承担组织、指导、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省森林防火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全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指导武警福建省森林总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按权限查处全省林业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全省森林公安队伍;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预测预报;监督管理全省林业安全生产。(十)参与拟订全省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监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提出林业专项转移支付等资金的预算建议;监督管理省级林业国有资产、省级林业各项资金;按规定承担省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关工作;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年度计划。(十一)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工作。管理全省林业标准化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林业省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省林业队伍建设。(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福建省林业厅的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省林业厅设11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宣传、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访等工作;负责厅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全省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二)政策法规处(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研究提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承担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全省林业法制工作,承办全省林业执法监督工作,协调林业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林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听证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并指导实施全省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依法指导全省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和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三)林政资源管理处组织开展全省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按权限负责全省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相关工作,并监督执行;依法监督管理凭证采伐、运输、经营加工林木;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依法监督管理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运输、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进出口、疫源疫病监测;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性湿地保护规划和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负责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湿地、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依法组织、指导、监督林地管理,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有关工作;指导、管理全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四)造林处拟订全省植树造林计划,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承担全省林木种苗管理和造林、营林质量管理;组织、指导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指导全省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管理;承担花卉管理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五) 产业发展处拟订并组织实施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指导林业产业经济布局和森林资源的合理配置及利用;指导林业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监督管理林业安全生产;指导全省国有林业采育场建设和管理。(六) 计划财务处根据国家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拟订全省林业发展相关规划和计划;参与拟订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依法征收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按规定编制本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编制本部门决算,提出林业专项转移支付等资金的预算建议;按权限监督管理省级林业国有资产、林业各项资金;按规定承担省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关工作。(七)科学技术处组织开展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学研究、科技体制改革、创新体系建设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林业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管理全省林业标准化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林业省地方标准;承担全省林业质量技术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基层林业科技机构建设;组织、协调林业先进技术及智力引进工作。(八)绿化工作办公室(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全省绿化工作的规划和目标任务,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绿色通道、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负责全省古树名木普查建档、保护管理工作;承担省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九)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掌握全省森林火情,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组织编制并实施全省森林防火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全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指导全省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武警福建省森林总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负责全省森林防火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十)处理山林纠纷工作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处理山林纠纷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监督全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负责处理设区的市际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案件;协助办理涉及山林权纠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组织、指导、监督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承担省政府处理山林纠纷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十一)人事教育处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指导厅属学校教育工作;承担指导全省林业队伍建设有关工作。(十二)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十三)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厅机关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四)森林公安局指导、协调、督促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侦破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直接参与查处影响大或特别重大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以及影响林区稳定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组织指导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专项斗争和林区重点整治工作。落实森林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各级防范机制,指导管理和监督控制辖区内的林业特种行业,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保卫林业改革成果,促进林业建设和发展;加强法制建设,负责组织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法监督机制和错案追究制度,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负责全省林业公安民警的警衔、警籍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整治和教育培训,以及落实奖惩制度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落实林业公安领导干部“下管一级”的制度,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服装、装备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林场局负责对全省“省办、地管、县监督”的国有林场国有资产、生产计划、财务、经营的统一管理,对设区市国有林场管理处实行业务指导。(十八)世行办负责全省利用世界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开展造林项目、速生丰产林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十九)保护中心参与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以及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技术指导工作。(二十)种苗站负责林木良种的引进、选育、认定和种质资源管理,提供业务技术指导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二十一)资源站负责全省森林资源(含生态公益林)动态监测;编制森林采伐限额,主办《福建林业》杂志。(二十二)森防站负责全省森林病虫害监测预警、检疫、防治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省森林病虫害防灾减灾及培训;参与制定和实施全省森林病虫害控灾体系建设规划。(二十三)信息中心  负责数字福建林业建设的管理和实施,具体指导全省林业信息化和林业电子政务网建设,组织管理省级林业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负责组织林业电子政务应用系统软件开发和应用指导。

福建省林业厅的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福建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本《指南》将根据福建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福建省林业厅”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福建省林业信息中心为福建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负责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一、主动公开(一)公开范围省林业厅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政府信息:1.部门概况信息(1)部门职责(2)领导简历及分工(3)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2.政策法规(1)法律(2)行政法规(3)地方性法规(4)部门规章(5)政府规章(6)规范性文件(7)政策解读(含司法解释)3.业务文件(1)造林绿化(2)林政资源管理(3)野生动植物保护(4)森林保护(5)林业产业发展(6)林业科技(7)其他4.规划计划(1)林业规划(2)计划总结(3)工作动态5.统计信息(1)年度统计(2)季度统计(3)月度统计6.资金信息(1)行政事业性收费(2)资金管理(3)政府采购7.人事信息(1)人事任免(2)人事招聘(3)教育培训(4)表彰奖励(5)人事管理8.行政许可(1)办事指南(2)审批文件9.应急管理(1)应急预案(2)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10.安全生产11.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信息目录在“福建省林业厅”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二)公开形式通过“福建省林业厅”政府门户网站、并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三)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四)获取信息的方法1.登入“福建省林业厅”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2.在省档案馆、省图书馆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获得政府公开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二、依申请公开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一)福建省林业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机构:福建省林业信息中心通信地址:福州市冶山路10号省林业厅信息中心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二)申请的方式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1.通过省林业厅门户网站直接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福建省林业厅”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福建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2.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从“福建省林业厅”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附件1)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3.口头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三)申请的处理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见“福建省林业厅”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流程图(附件2)。(四)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用的标准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三、监督方式及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福建省林业厅纪检监察室(地址:福州市冶山路10号福建省林业厅大院内)投诉。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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