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事局

时间:2024-06-19 15:46:46编辑:流行君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的辖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辖区海域为山东省行政辖区所属,横跨渤海和黄海两大海域,海岸线全长3345公里,其中岛屿岸线688.6公里 ,大陆海岸线约占中国海岸线的六分之一,居中国第二位;有岛屿456个,其中有常住居民的岛屿34个;沿海共有港口24处,是中国港口最密集的区域之一,“七区八线”通航密度大,船舶交汇频繁,客运繁忙,危险品运输活跃,且海上大雾、强风、寒潮等恶劣天气多发,辖区呈现安全风险高、环境敏感度高、民生关联度高等“三高”的明显特点。“十一五”期间,全省沿海各港口吞吐量达26.9亿吨,同比增长126%,其中危险货物运输量达3.65亿吨,同比增长110%,连续五年增长超过15%;船舶进出港231万艘次,同比增长59%;旅客运输1.55亿人次(日均约12万人次), 同比增长68%。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所辖海域西北部毗邻天津海事局、河北海事局辖区,北部与辽宁海事局辖区相邻,南部与江苏海事局辖区相接。辖区为下列南北界线之间的中国海域 : 北界线:38°18′00″N/117°54′00″E、38°18′00″N/120°20′00″E与38°30′00″N/120°20′00″E三点连线,沿38°30′00″N纬线向东延伸的中国海域。 南界线:自35°05′10″N / 119°18′00″E至平岛北端再沿35°08′00″N向东延伸的中国海域。

山东海事局的电话是多少?


山东海事局办公室的电话是:0532-58761509。负责人为:刘波。党组工作部的电话是:0532-58761511,法规规范处的负责人是:华文锋,联系电话是:0532-58761578。综合计划处的负责人是:吕晓剑,联系电话为:0532-58761579。其他的联系方式如下:山东海事局的其他联系方式:传真:0532-58761500,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巫峡路21号,邮编:266002。扩展资料:山东海事局的主要职责:1.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实施有关多边与双边国际条约,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2.管理或负责辖区内国际航行船舶和国内航行船舶的船舶登记以及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辖区内外国籍船舶管理工作和审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3.按照授权,负责制定船舶检验、引航机构与船员管理公司的资质标准和船员、引航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的审核与监督,负责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公约的指导与管理工作。4.按照授权,负责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人员和海上设施工作人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评估和发证管理工作;负责船员服务簿发放及管理、海员出入境证件发放及管理、船员专业与特殊培训管理及其考试发证工作;负责所辖海事分支机构的船员培训、考试、发证职能的协调管理与业务指导工作。5.负责辖区内重大水上交通事故、重大污染事故处置及调查处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或具体实施辖区船舶防台、水上搜寻救助及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6.管理、指导辖区内港口国管理、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强制引航监督、船舶装运危险货物和其他货物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参考资料来源:山东海事局-联系方式

威海海事局是什么单位

  威海海事局职责

  1 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以及有关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并监督派出机构贯彻执行。
  2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部门的规定、实施细则制定本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按照管理权限,调查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和水上交通违章案件。
  3 负责辖区内船舶登记工作和辖区内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辖区内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监督管理和指导规定范围内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工作。
  4 负责辖区内船员和海上设施工作人员适任资格、培训、评估、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引航员、磁罗经校正人员评估初审及转报工作;对辖区内船员培训机构进行了日常监督和管理。负责所辖派出机构船员管理业务指导工作。
  5 负责实施辖区内港口国管理和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的查验工作,按照授权组织开展港口国检查;负责受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工作,并报上级海事机构。
  6 负责实施辖区内船舶安全检查和船舶适航管理、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强制引航监督、船舶装运危险货物和其他货物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
  7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工作;管理或负责边区内海区巡逻、船舶交通管制、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术状况审核、沉船沉物打捞、锚地和重要水域划定、港口岸线使用审核、航行警(通)告发布等工作。
  8 按照国家和上级部门的规定,负责和管理辖区内交通运输船舶和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旅游船舶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9 按照授权,负责交通战备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船舶防台、海上搜寻救助。
  10 负责辖区内沿海港口航标的管理工作。
  11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局财务、资产、规费征收、基本建设、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划装备、科技教育、党群和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威海海事局下设石岛、龙眼、南港、文登、乳山五个海事处;设指挥中心、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督察处、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事教育处、财务处、装备与信息处十个内设部门和政务中心一个内设部门办事机构,同时设执法支队。


  12 承办山东海事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青岛海事局是什么级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是交通运输部直属行政机构(正厅级),设置18个内设机构、3个机关处室办事机构(均为正处级);下辖济南海事局(副厅级)和青岛、董家口、日照、威海、潍坊、东营、滨州海事局(正处级) ,受交通运输部委托管理烟台海事局(副厅级);下设后勤管理中心,为事业单位(正处级)。
一、青岛海事局内设机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事局设有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事教育处、财务处、督察处、指挥中心、监管一处、监管二处、规费征稽处、装备与信息处等10个机关内设机构;设有海巡执法支队、交管中心、政务中心等3个处室办事机构;
2.设有大港海事处、前湾海事处、黄岛海事处、小港海事处、前海海事处、胶南海事处、即墨海事处等7个派出机构和1个董家口海事处筹备组;设有后勤管理中心筹备组1个事业单位。
二、青岛海事局机构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以及有关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并监督派出机构贯彻执行。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部门的规定、实施细则制定本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按照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和水上交通违章案件。
3.负责辖区内的船舶登记工作和辖区内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辖区内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监督管理和指导规定范围内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工作。
三、青岛海事局的其他作用
1. 负责交通战备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船舶防抗热带气旋及其它灾害性天气,在青岛市海上搜救中心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海上搜寻救助工作。
2. 负责全局财务、资产、规费征收、基本建设、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划装备、科技教育、党群和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以及有关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山东沿海海域、港口和沿海各地市内河水域的水上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海上搜救协调和水上安全通信管理等,海事监管、应急和保障工作。山东海事局驻山东省青岛市。


青岛海事局是什么级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是交通运输部直属行政机构(正厅级),设置18个内设机构、3个机关处室办事机构(均为正处级);下辖济南海事局(副厅级)和青岛、董家口、日照、威海、潍坊、东营、滨州海事局(正处级) ,受交通运输部委托管理烟台海事局(副厅级);下设后勤管理中心,为事业单位(正处级)。
一、青岛海事局内设机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事局设有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事教育处、财务处、督察处、指挥中心、监管一处、监管二处、规费征稽处、装备与信息处等10个机关内设机构;设有海巡执法支队、交管中心、政务中心等3个处室办事机构;
2.设有大港海事处、前湾海事处、黄岛海事处、小港海事处、前海海事处、胶南海事处、即墨海事处等7个派出机构和1个董家口海事处筹备组;设有后勤管理中心筹备组1个事业单位。
二、青岛海事局机构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以及有关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并监督派出机构贯彻执行。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部门的规定、实施细则制定本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按照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和水上交通违章案件。
3.负责辖区内的船舶登记工作和辖区内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辖区内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监督管理和指导规定范围内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工作。
三、青岛海事局的其他作用
1. 负责交通战备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船舶防抗热带气旋及其它灾害性天气,在青岛市海上搜救中心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海上搜寻救助工作。
2. 负责全局财务、资产、规费征收、基本建设、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划装备、科技教育、党群和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以及有关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山东沿海海域、港口和沿海各地市内河水域的水上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海上搜救协调和水上安全通信管理等,海事监管、应急和保障工作。山东海事局驻山东省青岛市。


海事局公务员考试要求

海事局公务员考试要求如下:
一、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当年10月。
二、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验船师资格证书可在面试前取得并在面试时提供。
三、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和及以后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专业英语(外语)八级证书可,到单位报到时提供。
四、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相关基层工作经验等)应在报到时前取得。
五、限应届生报考的职位要求报考人员应是按正常教学计划在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报到证(派遣证)。按正常教学计划在期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其毕业后未就业且学校可为其开具报到证(派遣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生的职位。 因考试成绩不合格补考、毕业论文不合格等原因而延迟至上述时间毕业的不得报考限应届生的职位。
六、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且在2取得我国教育部门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也可报考限应届生的职位。
七、“中共预备党员”可以报考要求“中共党员”的职位。
八、考生可以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相关职位,但要求取得教育部认可的第二学位专业毕业证书(不含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如以第二学位专业报考,需在学历经历栏中详细注明第一学位专业和第二学位专业的学习经历。
九、考生必须以本人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报考时必须填写本人取得的最高学历。学历要求仅限本科的职位,只面向最高学历为本科的人员;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的职位,考生本人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有一个学历的专业符合职位条件,可认为满足职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其他职位参照上述原则执行。考生须在学习经历栏中填写本人取得的高中及以上所有学习经历。
十、职位对英语的要求按如下标准掌握:
(一)职位要求大学英语四级(CET4)合格证书或425分以上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
1.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及以上合格证书;
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合格证书;
3.雅思(IELTS)考试6分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80分(老托福550分)及以上;
5.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6.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二)职位要求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425分以上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
1.获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及以上合格证书;
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合格证书;
3.雅思(IELTS)考试6.5分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及以上;
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三)若职位条件中对大学英语四级(CET4)或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与雅思、托福成绩有特殊的对应要求的,以该职位要求提出的对应条件为准。
十一、职位中要求有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或各类船员适任证书的,取得较高证书的可视为符合较低证书的要求,如:取得无限航区一等三管轮的,符合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的要求;取得无限航区一等二副的,符合无限航区一等三副的要求。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招考公务员不组织专业考试。
十三、网上申报填写注意事项
(一)联系电话:务必请提供有效畅通的手机、家庭电话;应届生如只有学校宿舍电话的,请同时提供有效地1个亲属电话或辅导员(手机),以备联系畅通。
(二)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直至最高学历,获中专及以上学历的请完整填写学习时间、学校、院系、专业、学历、学位等。例如:2013年9月-2017年7月,大连海事大学,轮机学院,轮机工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工学学士。
(三)社会工作经历:填写起止时间、单位名称、工作性质及职务。待业也请一并注明。如所报考的职位要求具有某方面具体工作经历的,请在社会工作经历中该简历段后加括号作详细说明或在备注栏中说明。
(四)学习经历、社会工作经历时间段填写到月,要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
(五)家庭成员情况栏:提供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子女等亲属信息(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
(六)服务年限不满2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现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请在备注栏注明身份及服务期年限等内容。
(七)如职位条件对英语、计算机、船员适任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白皮书)等有要求的,在相应栏中填写,如无法填写,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其中:英语证书如有成绩则填写具体等级及成绩,持有船员适任证书者必须注明船员适任证书的编号。如:“CET4合格”“CET4-450分“、“本人已持有无限航区一等二副船员适任证书,证书编号:xxxxxxxxx”、“本人已持有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甲类三管轮)”等。
(八)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者,须在“所学专业”栏填注:“专业名称(第二学位)”。
(九)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学科成绩”栏填写所学的主要专业课程名称及成绩。
(十)报考职位要求在备注栏注明的内容、考生其他符合职位所要求的条件及其他特殊说明事项的,请在备注栏填写。
中国海事局(China MSA),对外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对内称交通运输部海事局,(China MS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的直属正司级行政单位,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止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等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责。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成立于1998年10月,是交通运输部海事主管机构,机关驻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


山东省海事局船员处咨询电话

(一)负责船员(引航员)和磁罗经校正人员培训、考试、发证管理工作。

(二)负责辖区船员(引航员)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及质量体系审核工作。

(三)负责船员服务机构从事海员外派业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船员发展和职业保障等管理工作,负责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和发证管理工作,保障船员整体权益。

(五)负责海员证件管理工作。

(六)负责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管理工作。

(七)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 长:邵广宝

电话:0532-58761561
办公地址:青岛市巫峡路21号
办公时间:8:30-17:00【摘要】
山东省海事局船员处咨询电话【提问】
山东省地方海事局电话是0531-82946800【回答】
您还可以通过导航软件查看山东省地方海事局电话以外的更多详细信息以及地图【回答】
(一)负责船员(引航员)和磁罗经校正人员培训、考试、发证管理工作。

(二)负责辖区船员(引航员)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及质量体系审核工作。

(三)负责船员服务机构从事海员外派业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船员发展和职业保障等管理工作,负责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和发证管理工作,保障船员整体权益。

(五)负责海员证件管理工作。

(六)负责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管理工作。

(七)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 长:邵广宝

电话:0532-58761561
办公地址:青岛市巫峡路21号
办公时间:8:30-17:00【回答】
为什么事空号【提问】
是【提问】
下面这个电话也不能打通吗【回答】
山东海事局中心的电话0532 5876 1509【回答】
您也可以通过这个的咨询哦【回答】
您的咨询条数已经用完,可以点击结束咨询,为您发起新一轮咨询[挤眼]【回答】


济南海事局咨询电话

济南海事局是按照交通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实施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协议》精神,由山东省港航监督局负责海船管理和海船船员管理的有关人员以及省属东风、东营、黄河小清河海(水)监局与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潍坊、滨州市的水上安全监督机构合并组建的海事机构,是山东海事局管理的副局级分支海事机构。【摘要】
济南海事局咨询电话【提问】
你好亲~为您查到济南海事局的电话是0531 8892 8555【回答】
济南海事局
联系电话: 053188928555
地址是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8号【回答】
济南海事局是按照交通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实施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协议》精神,由山东省港航监督局负责海船管理和海船船员管理的有关人员以及省属东风、东营、黄河小清河海(水)监局与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潍坊、滨州市的水上安全监督机构合并组建的海事机构,是山东海事局管理的副局级分支海事机构。【回答】
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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