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劫持

时间:2024-06-03 07:08:37编辑:流行君

昆明劫持人质的这起案件中,有哪些令人感动的细节?

1月22日,对于云南省重点中学——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的孩子们来说,这个周五,是个黑色的星期五。当日下午5点,实验中学的孩子们前挤后拥地走出校园。突然,一个拿着长刀的男子,蹿了出来,对着手无寸铁且毫无防备的孩子们,一阵乱捅乱砍。在连伤7人后,歹徒挟持一名孩子作为人质,他用刀抵住了孩子的脖子,将孩子挡在自己身前开始与警方谈判。就在他用这种极端的方式在众人惊恐的眼神里寻找存在感时,迅速到位的狙击手,在远处扣动扳机,一枪要了他的命。事后,警方在通报中说,歹徒一共造成8人受袭,其中7人受伤,1个孩子死亡。太让人痛心了。1如果这一场悲剧中有什么值得记住,又有什么值得去讲述,那一定是那个被劫持的勇敢的孩子。被劫持后,他没有惊慌失措地大喊大叫。甚至在警察靠近歹徒谈判时,他还挥舞着手示意“不要过来”。事后,更是据孩子的表姐介绍,劫匪拿刀架着孩子脖子威胁他,让他哭喊,但孩子理智地跟劫匪谈判,让他冷静下来,孩子在现场还告诉劫匪“人质死了,你就没有跟警察提条件的资格了!”男孩最终平安获救。看完真想给少年点一个大大的赞。生死攸关的时刻,他依旧做着善良和勇敢的举动。2同样猝不及防,被卷入这场惊心动魄事件中的还有视频中的蓝衣女子。歹徒在跟警察对峙的过程中说“10分钟之内,要跟记者谈,而且只要女记者”。当时现场紧急的情况,上哪在这么短的时间找一个女记者?谁又敢上前去谈判?这时,一名蓝衣女子站出来了。她不断靠近,试图安抚歹徒的情绪。当她亲眼看到歹徒在她面前被击毙后,开始往后跑,却双腿发软,因过度惊吓而跑不动了。事情结束后,大家才知道这个女孩当天才拿到记者证,这是她正式成为记者的第一天。她从来没有想过当英雄。只是在最危急的时刻,做出了最英勇的选择。3从现场流出的视频中,可以看到有一个男士跪在台阶下方。之前一直网传跪着的是被劫持的男孩的爸爸。随后男孩表姐表示,跪着的不是男孩的爸爸,而是一名警察。当时,这名警察和罪犯谈判,表示要交换人质。甚至为了证明自己身上没有武器,这名警察后来还脱下了衣服,为了让嫌犯放心交换人质。这就是我们的人民警察。他虽然是跪着,但他却成了我们民族的脊梁。还有那位不知名的狙击手,真枪实弹,一击毙命。枪声响起那瞬,众多警察冲向歹徒,保护现场,也不让这一幕吓到周围的学生和路人。被劫持的孩子下意识想要回头时,另一名警察迅速地抱住孩子,不让他直面这血腥的一幕。这个场面,无论看多少次都会感到震撼。这是实实在在用生命在保护人民的人,他们有最勇敢坚毅的心,同时有最温柔细腻的洞察力。41死7伤,在这个悲伤又可怕的新闻里,我们看到了人性的至恶,那是歹徒的丧尽天良和泯灭人性。我们也看到了人性的至善。危急时刻,是老师,是警察,是医生,是记者,是陌生人,是这片土地上善良的人们,在保护我们的孩子。而我们的孩子,也用善良和勇敢回馈着这个社会。文章的最后,我想和所有人分享这么一段话:“我反对一切针对平民的恐怖主义行为,无论你的命运是多么的悲惨。当你把伤害无辜的普通人作为手段时,你就是人类的敌人,可耻的懦夫和人人可诛的罪犯。我没有兴趣听你的任何故事,不会在乎你的诉求,不可能跟你谈判并妥协。唯一要做的事就是:当场格杀,事后追剿,绝不原谅。”

昆明劫持人质案带给我的思考

1月22日云南昆明某中学门口发生一起劫持人质案件,一死七伤,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枪击死亡。网上议论纷纷,大部分网友在斥责犯罪嫌疑人,但也有少许人在探究作案动机。

“原谅他是上帝的事情”这是网友对这件事情最真实的写照。

然而当我们的社会发生这样恶劣的事情,我们真的不需要了解犯罪嫌疑人犯罪的原因以及其背后更本质的问题吗?只要认为他是反社会型人渣就可以了吗?

其实我认为追根溯源探究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并不是天真圣母为他开脱洗白,也不代表与犯罪嫌疑人共情,更不代表原谅,没有人有资格替受害者原谅。这是想要了解犯罪动机,意图在防患于未然,如果能够提前纠正错误,那是不是悲剧就有可能减少发生?

有些网友正义之情溢于言表,就想着要犯人去死,可是我们是不是也该想想犯罪嫌疑人为什么要劫持人质?为什么还杀害了一名人质?为什么还要求见记者?他为什么要用这种极端的方式表达他的诉求?这样的背后到底又有什么问题是还没被报道出来的?

犯罪嫌疑人有过吸毒史,觉得自己不被社会所接受,活得郁郁不得志,他辱骂警察,憎恨社会,却将魔爪伸向最无辜的孩子。他是一个恶魔,但是我们都希望我们的社会少一点这样的恶魔,所以我们是不是应该深究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从何而来?是什么助长了他的犯罪心理?这一切都需要昆明的警方和政府给人民答复。

一天已经过去了,希望警方能早日给出初步调查和通报,以告慰逝者在天之灵。此外一篇文章中的“我反对一切针对平民的恐怖主义行为,无论你的命运是多么地悲惨。当你把伤害无辜的普通人作为手段时,你就是人类的敌人,可耻的懦夫和人人得而诛之的罪犯。”就是我对犯罪嫌疑人所持的态度。


昆明劫持人质原因是什么?


2021年1月22日17时发生的昆明劫持人质案,这个56岁的凶徒是一个吸毒者,做了小买卖又赔得稀里哗啦。他厌烦这个世界,感觉每一个人都对不起他,每一件事儿都不走运,所以想告别这个世界。在告别前他要弄出点儿动静,要死得隆重,死得郑重其事,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因此,他要杀死几个人,这所中学是他选择的目标。随后持刀在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门口伤害了包括一个成年人在内的7人,致死一个。然后,劫持了其中的一个中学生,跑到校外口,同前来的警方负隅顽抗,最后被果断击毙。扩展资料案件发生后,伤者已第一时间送医救治。接警后,五华分局迅速调集警力赶到现场处置。对犯罪嫌疑人开展情绪疏导工作。昆明市公安局调集相关力量到场支援。2021年1月22日18时40分许,现场处置特警果断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安全解救人质。 2021年1月22日晚,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召开新闻通气会。涉案嫌疑人王某侠系昆明人(男,56岁)。伤员救治、案件调查、家属安抚等相关工作在开展中。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22昆明劫持人质案

昆明男子劫持学生,被瞬间击毙,对此事你是什么看法?

我对这件事的看法就是“大赞”,为什么呢!因为我终于看见击毙不法份子的新闻了。我个人觉得如果有人劫持了人质,那么就等同于允许别人击毙他了,不然呢!我们真的要拿人质的生命开玩笑吗?个人沉得谈判啊、交流沟通什么的都不需要,只要你有了劫持别人的行为,就应该击毙。为什么呢!因这这种人的心理上已经有伤害别人的意图了,而且伤害正在进行,不击毙干嘛! 对于这件事,我最想说的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我们身边的这种情况越来越多,这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这好像是一种防不胜防的事件。我们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不给他们悔过的机会,这是不允许的。我们再看看近些年来的犯罪率,你可以发现是持续上升的,为什么呢!这些人之所以触犯法律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我们至今也不得而知。 但我们知道的一点就是,这些人是心狠手辣的,他们本身在自身的意识上就没有慈悲心理,他们缺少一种共情心,对让人感动的事物没有一点点心理情绪,不管多么让人落泪的故事他们都无动于衷,那么我们就知道了,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但这个错误的苗头一般都是小时候养成的。说实在的,一个不健康的童年造就一个犯罪分了。 我这不是在为他开脱,我们对于法律看得是结果,这毋庸置疑是正确的。我想强调的一点是,如果你不能给你的孩子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那么不要一时图爽将他生下来。如果这个孩子得不到正确的教育引领,那他长大成人以后就会是一个危险分子,这是谁都开脱不了的,不管是什么促使这个人这样,都不是他开脱的理由。 而这个社会奇怪的一点就是不会反思,那个人随着一声枪响就这么被击毙了,但是然后呢!然后我们是不是应该减少这样的事件。很多人根本没想过背后的原因,更没人想过以后怎么办,我们只看见坏人被击毙了,然后拍手称快,这是一种不合常理的表现。他死了,我们应该从中学到点什么,也就是因为“这点什么”我们再面对这样的事时,就知道该怎么解决了,你说对吧!凡事也就热度持续一个星期就过去了,然后人们就真的忘了。

昆明劫持案细节中,一位女记者曾上前谈话缓和劫持者情绪,你如何看待此事?

我认为这是好现象,这名女记者挺身而出、临危不乱与歹徒交涉的举动值得敬佩;是她用自己的勇敢与善良,成功安抚了歹徒的情绪,并成功转移了歹徒的注意力,给狙击手击毙歹徒争取了机会与足够的时间。所以,我认为她是好样的。至于有的人发出的质疑,表示应该找谈判专家冒充记者跟歹徒谈话,这样的质疑压根未从实际出发考虑问题。当初歹徒只要求见女记者谈话,而且只给了10分钟时间,紧急情况下,根本无从找到谈判专家冒充记者,况且歹徒还指明要女性记者!歹徒劫持人质,千钧一发之际女记者挺身而出。2021年1月22日,正是学生们放学回家的时间当口,一名男子在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师大实验中学校门外持刀行凶,先后捅伤7人【其中一名学生因伤重不治死亡】;随后,歹徒又劫持了一名十三四岁的男孩。歹徒情绪非常激动,警觉性也很高,劫持男孩后,迅速将其带至校门旁的墙角处蹲下,用男孩的身体挡住自己。劫持期间,歹徒时不时拿起喇叭喊话,要求见女记者谈话,限定时间10分钟内给他找一名女记者。恰好,当时现场有一名蓝衣女记者,其自告奋勇上前与歹徒交涉,不断安抚对方的情绪。交涉过程中,歹徒提出要一瓶水,蓝衣女记者于是更近距离地递过去一瓶水。另一方面,警方谈判人员也在不断安抚歹徒,狙击手早已准备就位,只等指挥员的一声令下。为了减少不必要的伤亡,权衡利弊下,指挥员下令让狙击手寻找机会开枪,击毙歹徒,解救人质。最终,狙击枪响起,歹徒的鸭舌帽向后飞出,被劫持男孩与蓝衣女记者箭步逃离墙角……宣告人质解救成功。在这场解救人质行动中,蓝衣女记者分散歹徒的注意力,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不过,当时的场面,女记者其实也挺害怕。目前,被劫持男孩与女记者均在接受心理疏导。此前,女记者回应称“我现在很好,谢谢关心……”笔者观点: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危难关头,见出个巾帼英雄。对方是十恶不赦的歹徒,劫持人质前已经捅伤7人,丧失理智,杀人如麻,绝不在乎多害一条人命……;她害怕,但她毫不犹豫,自告奋勇与歹徒近距离接触。当她把那瓶水递过去的时候,她不知道自己也有成为歹徒人质的风险吗?她知道,但还是要做,鼓起了勇气……因为她也知道,歹徒手中掌握着一个男孩的生命,如果不照着做,男孩随时有遇害的危险。我也曾换位思考过,如果是我,处于同样的场景,能否像他一样勇敢。想来想去我觉得我或许做不到,一个人在生死关头,他会考虑很多东西,……像她这样毫不犹豫、毫不思考的勇士,这个世界上实在不多……这位勇敢善良的姑娘,是我学习的好榜样,是中国人的骄傲,她应该获得肯定与赞美……

在昆明劫持人质案中,劫持者数次欲行凶,一位女记者在其中起到了什么作用?

在很多起劫持人质案中,都会有许许多多平凡的人站出来,做不平凡的事。在云南昆明,一位吸毒男子在觉得自身不被社会接纳,自暴自弃后做出了不明智的决定,持刀在一所小学门口劫持孩子,其中一个孩子惨遭杀害。在警察赶到后,歹徒情绪更加不稳定,数次想要行凶杀人,警察看到后一面布置狙击手一面谈话,想要将歹徒的情绪稳定下来,但歹徒并没有和警方谈话的意思,在经过几分钟的谈话后,歹徒要求一名女记者来谈判,然后一名刚拿到记者证的女记者上前,独自一人面对歹徒和歹徒谈判,并安抚歹徒的情绪,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谈话后,警方狙击手准备就绪,将该男子击杀,成功救下人质。这件事中这位女记者起到了无比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挽救了几位人质的生命。下面来谈一下我对此事的看法。一、勇气、责任和担当在这件事上,我们首先看到的是这位女记者的勇气,其次就是她对于记者这个行业的责任和担当。即使这只是她第一天拿到记者证,但她还是在被需要时挺身而出,这里我们能够看出她的大无畏精神。二、安抚歹徒情绪在谈话期间,劫持者数次欲行凶,想要杀害孩子。女记者没有慌乱,和歹徒持续的交谈,安抚他的情绪,让他没有伤害孩子的想法。我没有女记者这番谈话,歹徒在中途很可能在中途就将人质杀害。三、拖延时间警方到达后,立刻安排狙击手寻找时机击杀歹徒,但需要一定的时间。女记者和歹徒的谈话正好可以填补这段时间的空白。让狙击手找到机会将歹徒击毙。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若有不同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云南师大实验中学一男子劫持人质,被当场击毙,如何看待?

云南昆明发生一起学校门口砍杀学生并劫持人质事件,造成了六人受伤一人伤势过重死亡,死亡的是一名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伤者也全部是学生,最后劫持一名学生的时候由于无法沟通,以及不放弃犯罪,最终劝解无果后,直接击毙了嫌疑人,成功的解救了被劫持的男孩。嫌疑人在学校放学的时候出现在学校门口,并对无辜的学生进行持刀伤害,具体原因目前还不得而知,但是从蛛丝马迹中能看出来一些苗头,因为七名受害者都是来自不同的家庭,嫌疑人的伤人行为并没有指定目标,而是选择随机伤害弱小的学生下手,足以说明嫌疑人并不是寻仇报复。因为嫌疑人怎么可能同时跟好几个不同学生的家庭有矛盾呢,所以排除了寻仇报复的可能性,为财伤人的可能性也并不大,因为嫌疑人伤人并没有提任何的条件,说明了嫌疑人其实就是为了伤人去的,专门挑选弱小的学生下手,说明嫌疑人其实是欺软怕硬的那一类人。最有可能的就是报复社会和有精神病,从嫌疑人的一举一动,劫持人质后恐吓他人靠近,在跟警方对峙的时候,嫌疑人知道拿人质来挡住自己面前,说明了嫌疑人其实思路很清晰,如果是精神病肯定不可能懂得拿人质来挡着自己面前,说明了这个人其实思维清晰。这方面看来他报复社会的可能性最大,这种人行为性格都特别偏激,做什么事情都是特别极端,不管什么原因,从他伤及无辜的行为来看就是非常的残忍,这种人就是社会隐藏的不安因素,无辜的学生在学校门口受到伤害,再一次暴露出来一种现象,一些极端的人习惯性拿弱小的学生下手报复发泄不满。对于警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与嫌疑人对峙并极力的通过各种方式让嫌疑人放弃违反作案,但是嫌疑人并没有理会,最终警方选择了最后的方式,通过击毙嫌疑人的方式来解救人质 避免人质遭到伤害,也保障了人民群众不被疯狂的嫌疑人伤害,警方的果断值得点赞,只是校园安全再一次让大家明白需要保护。

昆明发生劫持人质案件,嫌犯被击毙!什么情况下的劫持犯可以直接击毙呢?

这些日子,昆明街头上演了一起劫持人质案件,就好像我们在电影当中看到的镜头,但是实际情况却比电影当中要危险的多,因为电影当中是虚构的,可是这却是真实发生在生活当中的,而被劫持的人质也非常有可能随时遭遇危险,而在那样的情况下,嫌犯就直接被击毙了。那我们也不禁要疑惑,到底什么样的情况下劫持犯是可以直接被击毙的呢?应该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呢?具体情况如下。01.事情的来龙去脉当天,是昆明的一所中学放学的日子,这是昆明最好的一所中学,每次放学的时候,街头上也总是出现交通拥挤。可能犯罪嫌疑人也是看中了这一点,所以在这个地方选择动手。当时据目击者介绍,这名犯罪嫌疑人头戴鸭舌帽,能用刀劫持了一名小男孩,背靠着学校的院墙,旁边还有一个白色的喇叭,他时不时会拿起来喊话。而在此之前,这名犯罪嫌疑人已经伤害了7名中学生,就在旁边还有其他学生散落的书包。在整个劫持的过程当中,情况其实是十分危险的,现场的警察给劫持人犯跪下,并且在一旁进行情绪疏导工作,他要求一名女记者来见它,而一名实习的女记者就直接上前,可是疏导了一个小时情绪嫌疑犯的情绪并没有得到缓解,只听砰的一声,狙击手就直接打到了嫌疑犯的头,嫌疑犯也直接就倒下了,直到这时被劫持的那名中学小男孩儿才获救。02.经警告无效,并且人质已经有人身危险在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当中,遇到这样的紧急情况经过长期警告无效,并且这个时候情况是比较危险的,再持续下去可能会对人质造成生命安全的危害,这个时候警察其实是可以使用武器的,而在这个案件当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来警察的做法还是比较果断和机智的,并且也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昆明一男子持枪劫持人质被击毙,什么情况下警方有权当场击毙嫌疑人?

云南昆明某实验中学门口,发生一起劫持人质事件,造成一死七伤。利用劫持者和记者对话时,被狙击手一枪爆头,引来围观群众的高声喝彩。这个事件十分惨痛。教训十分深刻。无论如何,屠刀都不应该伸向孩子。劫持者死不足惜。警察将犯罪分子当场击毙。这是法律赋予警察的使命和职责。警察也是按照法律行使自己的权利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面对这种性质特别恶劣行为我国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有明确规定。第九条规定的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口头警告或者鸣枪警告无效的,可以开枪射击。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开枪射击:(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行为时。(十五)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开枪射击的其他情形。人民警察开枪射击时,应当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避免受到伤害。犯罪行为人停止实施暴力犯罪行为,或者失去继续实施暴力犯罪能力的,应当立即停止开枪射击,并确认危险消除后,及时关闭枪支保险,恢复佩带枪支状态。我们也希望类似的事情以后少一点发生。一个学生条鲜活的生命。瞬间就被杀害了对国家,对家庭。都是一种不可挽回的损失。无论如何也不能将屠刀指向孩子。毕竟孩子是无辜的。面对问题,我们一定要相信国家相信法律。用合法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不要走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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