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财贸所

时间:2024-06-02 14:29:50编辑:流行君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研究所的介绍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成立于1978年6月。其前身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财政金融研究组和商业研究组。初称“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物资经济研究所”。1994年,更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2011年12月29日,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的一个重大举措,也是在创新工程后成立的首批跨学科、综合性、创新型学术思想库和新型研究机构,以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为基础,组建综合性、创新型国家财经战略研究机构——财经战略研究院,并从此改用现名。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的体系平台

财经院拥有比较完善的学科体系和科研平台。目前设有财政研究室、税收研究室、成本与价格研究室、流通产业研究室、国际贸易与投资研究室、服务贸易与WTO研究室、信息服务与电子商务研究室、服务经济研究室、城市与房地产研究室、旅游与休闲研究室和综合经济战略研究部等11个研究室(部)。设有《财贸经济》编辑部、《CHINA FINANCE & ECONOMY》编辑部、《财经院专报》编辑室、《财经论坛》编辑室、网络与信息资料室等5个科研辅助机构以及院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科研组织处等3个行政服务机构。下辖2个国家级学会——中国市场学会和中国成本研究会;4个中国社会科学院院级研究中心——对外经贸国际金融研究中心、财税研究中心、旅游研究中心、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以及2个研究院(所)级研究中心——服务经济与餐饮产业研究中心、信用研究中心。财经院也是拥有久远历史、学科体系完备的国家重要人才培养基地。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财经院下辖财政与贸易经济系,拥有财政学、国际贸易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旅游管理学等5个博士点和5个硕士点。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财经院设有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等2个博士后流动站。除此之外,财经院还接受“西部之光”、“新疆特培”等来自国内外的各类访问学者研修,受托接受各类人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研究所的组织机构

财政研究室:财政研究室的发展可追溯至1978 年前中国科学院经济所的财政金融组和1978 年财贸所组建时成立的财政金融研究室。从2003年起,财政学被纳入中国社会科学院首批“重点学科建设工程”项目。中国传统财政学五大流派中,财政研究室独占两席。王绍飞先生的《财政学新论》和《改革财政学》是“剩余产品决定论”的代表作;何振一先生的《理论财政学》是“社会共同需要论”的代表作。高培勇教授在公共财政理论、国债理论、中国财税改革上有深入的研究,主要著作有《共和国财税60年》、《国债运行机制研究》等。代表性著作还包括杨之刚研究员的《公共财政学:理论与实践》、杨志勇研究员的《比较财政学》等。王绍飞、何振一、刘溶沧、李扬、赵志耘、杨之刚等历任室主任。研究室主任为杨志勇研究员。财政研究室承担的课题主要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人大预算工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财政研究室还承担年度系列出版物《中国财政政策报告》的撰写任务。财政研究室的主要研究方向包括财税理论与政策、政府预算管理、财政管理、财政体制、财政政策、财税改革、比较财政、比较税制、财税史(含思想史)等。  税收研究室:税收研究室创建于2009年2月。专门从事税收领域的理论与政策研究。税收学科跨越经济学、政治学、法学、会计学、管理学等诸学科边界。税收研究室的研究领域主要有:(1)税收基础理论,包括税收史与税收思想史、政府收入核算与政府会计、税收问题的跨学科交叉研究;(2)税收制度与政策,包括中国税制改革、外国税制与世界税制改革、国际税收、税收对经济影响的定量分析等;(3)税法学与税收管理,包括税法理论与实践、税收征管、税务会计等。此外,税收研究室的研究人员并不限于上述研究领域,仍将保持对更广泛的财政税收问题的持续兴趣。除完成研究任务外,税收研究室还具体承担税务专业硕士和财政学专业研究生的培养任务;接受来自国内外其他大学及研究机构的访问学者,从事合作研究。 成本与价格研究室:价格研究室成立于1978年,是创立财贸所时的四大研究室之一。其前身是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计划研究室的价格组。截止到2011年,承担和完成国家“七五”、“八五”重点科研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8项、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课题13项、国家有关部委委托研究课题5项、与国外合作研究项目1项,财贸所重点课题多项。杨圣明和温桂芳等荣获孙冶方经济学奖、薛暮桥价格研究奖。截止到2011年,主要成果有:《中国价格理论前沿1》、《中国水价形成机制和管理制度深化改革研究》、《中国水资源及其价格管理制度改革研究》、《中国电价形成机制与管制制度改革研究》、《交易所治理结构变革问题研究》、《交易所的监管制度问题研究》、《完善国内外石油价格联动机制研究》、《全球金融危机下深化中国粮食价格改革研究》等。 国际贸易与投资研究室:前身为1981年成立的对外贸易研究室,2003年改为国际贸易与投资研究室。主要研究方向涵盖了马克思主义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知识产权、国际贸易政策、自由贸易区、跨国公司、对外援助等。截止到2011年,承担了“海峡两岸经贸合作模式研究”、“实施走出去战略,创新对外投资与合作方式研究”、“全球化与国际治理:中芬企业跨文化沟通策略研究”等重大课题。当前正在开展 “中国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的理论基础研究”、“中国边境贸易发展策略研究”、“中化集团战略转型研究”等重大课题。服务贸易与WTO研究室:服务贸易与WTO研究室是于2009年2月由国际贸易与投资研究室分出的一个新的研究室。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国际服务贸易;WTO规则与机制;国际金融与投资。截止到2011年,承担了中国社科院院重点课题《中国扩大内需与稳定外需互动关系及战略对策研究》,并发表了《中国经济建设中的内外需关系问题》、《中国服务外包产业竞争力研究》、《中国服务贸易与服务外包发展路径》、《新贸易保护主义与多边贸易规则的演变》等学术论文。 信息服务与电子商务研究室:信息服务与电子商务研究室成立于2000 年,主要研究电子商务的商业模式,宏观层面、产业层面和企业层面,涉及了电子商务服务业研究、ICT与宏观经济发展、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电子支付、网络诚信体系建设、生产率分析、电子商务产业国情调研等理论和实践研究的核心。 流通产业研究室主要:从事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以及涉外经济当中有关商品流通、市场体系和促进消费问题的研究,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从理论、体制、政策和技术等层面研究和促进中国的流通创新和市场建设,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供销流程、增进城乡居民消费,是经济发展前沿的重要命题,也是流通产业研究室的基本任务。截止到2011年,先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中国社科院和商务部等多项国家级、部委级科研任务和其他委托项目,所撰写的研究报告,被政府机构、研究机构、报刊杂志采纳或采用。陆续推出的《流通经济论》、《社会主义市场模式研究》、《中国省际贸易》、《走向公平竞争之路》、《流通体制改革攻坚》、《中国流通创新前沿报告》、《中国商业理论前沿(第一、二、三、四、五、六部)》和《商贸流通服务业影响力研究》等学术成果受到各界关注。 服务经济研究室:服务经济研究室组建于2003年。主要研究领域为服务经济发展史、服务经济思想史、服务经济基本理论、服务经济政策、服务业发展战略与规划、区域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等。截止到2011年,承担了三十余项目国家、省部级和地方招标或者委托的课题。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国现代服务业发展战略研究》、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研究》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中国“十一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研究》、《中国“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研究》、《中国新兴支柱服务业发展研究》和全国人大财经委课题《中国服务业结构转型与升级》等。 城市与房地产研究室:研究室的前身是在原国务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李铁映的亲自倡议下于1999年成立的城镇住宅研究室,2003年更为现名。2009年,研究室被纳入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工程。研究室有专职研究人员7名,学科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领域截止到2011年,研究室先后承担中国社科院、科技部等多项科研课题,成果曾获孙冶方经济学著作奖等奖项。定期出版城市与房地产方面的研究报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均衡发展对策研究”,并已取得阶段性的研究突破。注重整合现有科研力量和外部资源,致力于发展成为国内城市与房地产研究领域的重要中心。 旅游与休闲研究室:财贸所是国内最早从事旅游研究的机构。1979年,按照时任副院长于光远的指示,财贸所着手创建旅游经济学科,撰写了国内第一本关于中国旅游经济的著作。1982年专门组建外贸旅游研究室,后调整为服务与旅游研究室,2003年更为旅游与休闲研究室。研究主要集中两个领域 《财贸经济》(月刊)是综合财贸经济各学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核心期刊,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主办。该刊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为中心,提倡“双百”方针;主要发表财政与税收、金融与货币、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城市与房地产、成本与价格、流通经济、产业经济、服务经济、旅游经济、信息与电子商务等领域的优秀科研成果和改革经验总结,探讨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出新观点和新思路,为理论研究和实践服务,是国内外人士了解中国经济运行动态和财经理论研究成果的重要窗口。《财贸经济》1980年创刊,坚持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的原则,逐渐形成了权威性、理论性、实践性、可读性的办刊特色,迄今已发表大量有重要影响的论文、研究报告,受到中央有关部门的重视和理论界、企业界人士的充分肯定。作为中国经济类核心期刊,《财贸经济》在北京大学图书馆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名列前茅。 2008年,《财贸经济》被列为中国社科院首批建设的“学术名刊”之一,并获中国社科院第四届优秀期刊进步奖。根据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研究中心统计,《财贸经济》在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2008年度)经济学学科中的全文转载量(率)排名第1位。中国社科院文献计量与科学评价研究中心出版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2008年版)的统计,《财贸经济》在贸易经济专业核心期刊中排名第2位。 中国市场学会中国成本研究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对外经贸国际金融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税收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服务经济与餐饮产业研究中心信用研究中心

杨圣明的人物经历

199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任博士生导师,至今已培养20名博士和2名博士后。1994年获国家人事部颁发的《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证书》。2003年当选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为了进行国际学术交流,曾先后访问过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士、新加坡、波兰、匈牙利、越南等国家的研究机构、政府部门以及高等院校。?杨圣明的主要学术专著有:《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概论》(与张守一合写),贵州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中国消费结构研究》(独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当代中国经济》(与杨坚白、李学曾合写),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中国式消费模式选择》(独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中国价格模式转换的理论与实践》(副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中国生产资料价格改革》(副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价格双轨制的历史命运》(与李军合写),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九十年代中国市场消费战略》(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国内外市场接轨的理论与实务》(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中国特色市场经济论》(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中国关税制度改革》(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邓小平财经思想研究》(主编),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年版;《服务贸易:中国与世界》(主编),民主与建设出版社1999年版;《中国对外经贸理论前沿》(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全球化与我国外贸体制建设》(主编),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中国经济开放理论创新》(专著),华文出版社2001年版;《中国宏观经济透析》(专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汽车奢侈税怎么算

一、正面回答汽车奢侈税即豪车税,豪车税的应纳额=环节销售额零售环节税率。举例来说,如果汽车税价为250万元,则应纳税额为,250万×10%=25万元;当汽车含税价格为250万,则这款车应纳税额为,250万×10%=22.12万元。二、分析详情1、国家规定:对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客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通常被称为豪车税。2、豪车税起征点为152.1万元。豪车税是从2016年12月开始对豪华车征收的一项新税种,也有人称之为奢侈税。豪车税税率为10%,这一税种主要是为了调整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促进节能减排。我们国家对售价超过130万元人民币的豪华车征收10%的豪车税。三、支付豪车税需要注意什么?一般市场上标出的车辆售价为130万元,实际上都是加了增值税的价格。所以消费者购买汽车时一旦售出的汽车售价超过,则需支付豪车税。增值税为117%,豪车税为10%,公式是:应纳税额等于汽车价格除以增值税乘以税率。汽车的实际价格与标价乘以增值税。按照这个算法,可以算出一辆汽车标售价为130万的实际价格加上22.1万元,最终达到152.1万元,因此,实际上豪车税所涉及的应是售价在152.1万元以上的车辆。


多少钱的车需要交奢侈品税


无论多少钱的车都不需要交奢侈品税。因为在我国车辆所需要缴纳税只有车辆购置税,而进口汽车的关税是由车辆进口的公司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第二条本法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关于购置税的其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六条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以上内容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怎么向国家教育局举报


可以通过微信中官方的号码进行电话举报投诉,号码具体查询方法如下:1、首先选择微信打开,如下图所示:2、选择右下角选项我打开,如下图所示:3、选择支付选项打开,如下图所示:4、选择城市服务选项打开,如下图所示:5、下拉界面找到便民服务,选择其下方的举报中心选项打开,如下图所示:6、选择投诉电话本选项打开,如下图所示:7、下拉界面找到教育科研,选择监督举报后方的拨打热线,如下图所示:8、点击拨打后,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等待处理即可,如下图所示:

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简称为什么?


简称是B2C。B2C是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模式。这种形式的电子商务一般以网络零售业为主,主要借助于Internet开展在线销售活动。B2C模式是我国最早产生的电子商务模式。电子商务模式的最初分类依据是参与电子商务的主体,如B2B、B2C、C2C等。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电子商务课题按照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内容把不同B2C商务模式分类为:电子经经、电子直销、电子零售、远程教育、网上预定、网上发行和网上金融等类型。电子商务的分类:一、生产商直销模式生产商直销模式是指产品制造商通过自建的电子商务平台直接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的产品的模式。这种模式从理论上讲是流通环节最少的模式,生产商直接面对消费者,省去了中间的流通环节,最大限度的降低了中间环节信息和利润损失,通过网络获取消费者的需求信息。这种模式要求生产商有功能完备的在线销售平台、专业化的信息系统和商务流程来满足在线消费者的需求。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是Dell。二、综合类中间商模式综合类中间商模式是指中间商或零售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向消费者提供多种类型的商品。这种模式是最早出现的B2C电子商务,其典型的代表是Amazon、当当和卓越。这种模式的电子商务通常向消费者多种类别的商品,从标准化的书籍到服装、数码产品以及家电等所有的适合网络销售的产品。这种模式的电子商务施行统一配送和售后服务、支付方式灵活,有较好的信誉保障。

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可以形成以下哪些模式

您好,很荣幸由我来为您解答问题,整理答案需要一点时间,请您耐心等待下哦~
亲,1、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 to Consumer,即B2C),代表企业:天猫、亚马逊;

2、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 to Business,即B2B),代表企业:阿里巴巴;

3、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Consumer to Consumer 即C2C),代表企业:eBay、淘宝;

4、线下商务与互联网之间的电子商务(Online To Offline即O2O),代表企业:家具网购市场的美乐乐;

5、供应方(Business)与采购方(Business)之间通过运营者(Operator)达成产品或服务交易的一种新型电子商务模式(Business-Operator-Business 即BoB);

6、B2Q(企业网购引入质量控制)模式,通过在采购环节中引入第三方工程师技术服务人员,提供售前验厂验货、售后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以上是我的回复如果可以帮助到您,麻烦您给个赞,祝您生活愉快~【摘要】
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可以形成以下哪些模式【提问】
您好,很荣幸由我来为您解答问题,整理答案需要一点时间,请您耐心等待下哦~
亲,1、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 to Consumer,即B2C),代表企业:天猫、亚马逊;

2、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 to Business,即B2B),代表企业:阿里巴巴;

3、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Consumer to Consumer 即C2C),代表企业:eBay、淘宝;

4、线下商务与互联网之间的电子商务(Online To Offline即O2O),代表企业:家具网购市场的美乐乐;

5、供应方(Business)与采购方(Business)之间通过运营者(Operator)达成产品或服务交易的一种新型电子商务模式(Business-Operator-Business 即BoB);

6、B2Q(企业网购引入质量控制)模式,通过在采购环节中引入第三方工程师技术服务人员,提供售前验厂验货、售后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以上是我的回复如果可以帮助到您,麻烦您给个赞,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的介绍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NATIONAL ACADEMY OF ECONOMIC STRATEGY, CASS)简称“财经院”,成立于1978年6月。其前身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财政金融研究组和商业研究组。初称“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物资经济研究所”。1994年,更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2003年,更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2011年12月29日,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的一个重大举措,也是在创新工程后成立的首批跨学科、综合性、创新型学术思想库和新型研究机构,以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为基础,组建综合性、创新型国家财经战略研究机构——财经战略研究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的定位

财经院始终提倡“研以致用”,坚持“将思想付诸实践——以自己的研究成果报效祖国和人民”作为立院的根本。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出发,财经院以“国家级学术型智库”为定位,致力于为党中央、国务院的经济决策服务,就国家经济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供战略咨询与对策建议;致力于长期学术研究的积累,进一步强化学术研究对于经济决策的基础支撑作用;致力于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应急性、综合性和长期性经济问题的研究,提供科学、及时、系统、可持续的研究成果。

杨志勇的教育简历

1996-1999 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 财政学专业 经济学博士1993-1996 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 财政学专业 经济学硕士1989-1993 山西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 财政学专业 经济学学士1986-1989 福建省莆田一中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课题、国家发改委“十二五”前期重大问题研究项目、中国改革基金会等多项科研项目。

杨志勇工作履历的介绍

1984年7月,在原西北农业大学(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定为助教。 1990年12月,在陕西省渭南师范学院担任讲师。 1997年11月,在西北大学晋升为光学专业副教授。 1998年6月,被西北大学遴选为光学专业和理论物理专业硕士生导师,曾担任西北大学光学学科学科建设校聘关键岗两届。 2002年12月,被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破格晋升并特批为国家一级学科—光学工程学科教授,曾受聘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光学工程学科学术带头人两届。同时,被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遴选为光学工程学科硕士生导师和工程硕士生导师。

上一篇:环球卓越同等学力

下一篇:huofojig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