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社局

时间:2024-05-27 22:30:23编辑:流行君

1,北京市人社局局长级别

人社局长是什么级别,关键看处在什么层次,县区一级的局长一般为乡科级;地市一级的局长一般为县处级;省、直辖市直属机关的局长一般为地厅级;国家局的局长一般为省部级。 一、第一层级:省部级局长。省部级局长基本都是“国家局”局长。 二、第二层级:地厅级局长。地厅级局长基本都是省级机构局长或直辖市直属机构局长。 三、第三个层级:县处级局长。地级市直属局机关建制为县处级,局长一般为正县级(正处级),副局长一般为副县级。 四、第四个层级:乡科级局长。县区直属机构局长或县级市直属机构局长的行政级别为乡科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2,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做什么?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负责北京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本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参与拟订本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五)负责本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负责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等政策并组织实施。(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八)负责本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出国(境)培训及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政策、管理办法和计划,并组织实施。(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十)负责本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市政府部门的督查考核和绩效考评有关工作。(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二)统筹拟订本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永定门西街5号。地图详情:

3,现任北京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长都有谁?

目前市人社局局长和党组书记是张欣庆。其他局领导的情况如下:
张欣庆 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的工作。
分管信息中心。
孙 彦 负责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
分管职工养老保险处、居民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公费医疗办公室)、工伤保险处、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退休职工活动站。
宋丰景 负责人才、事业单位管理与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兼新闻发言人。
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专家与博士后工作处、流动调配处、人事考试中心、宣传中心、科学研究所、人事管理研修中心。
张祖德 负责就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大学生村官处)、农民工工作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劳动服务管理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杨晋京 负责公务员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考试录用处、考核奖惩处、教育培训处、职位管理处、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陈 蓓 负责工资、引智和职业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公务员工资福利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处、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干部度假疗养中心。
李淑萍 负责党务、政务、财务、后勤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机关党委(工会、团委)、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办公室、研究室、规划统计处、财务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戚 亮 负责纪检监察、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纪检监察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行风办。
联系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
桂 生 负责法制、仲裁与维稳、军官转业安置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法规处、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处、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处)、信访处、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服务中心、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电话咨询中心。
任建新 协助张祖德同志分管人力资源市场处、农民工工作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齐庆国 协助李淑萍同志分管财务处、规划统计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孙美玲 协助张欣庆同志分管信息中心。兼任办公室主任。

4,北京人社局职称评定

北京人社局职称评定符合单位评级条件的向单位提交申请。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国有单位实行的岗位管理制度,由单位的人事部门评聘和确认,所以,评定条件和具体实施,是由单位的人事部门管理的。非国有在职人员的职称,严格讲,不是职称,是一种资质(资格证)。由各地人社局职称科负责考评。需要考什么职称,直接登录所在地人社局网站,即可找到各种职称考试报名信息。职称评审要求规定:1、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职称评审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2、申请组建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条件以及核准备案的具体办法,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国务院各部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制定。3、职称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根据工作需要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按照职称系列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25人,按照专业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不少于11人。

5,北京市职称评定条件?

① 北京人事局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有哪些 高级: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② 北京律师职称评定条件有哪些 律师职称分类为为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属于四级律师中级属于三级律师高级包括副高级与正高级分别是二级律师与一级律师。 北京律师职称评定条件涉及到的方面有: 一、初级律师(四级律师) 高等院校(系)法律专科毕业生和中等法律学校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高等院校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实习了一年的学生并且考核合格。 获得硕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结业证书,并取得律师资格,考核合格。 高校法律专科毕业生并担任律师助理职务二年以上,取得律师资格,考核合格。 二、中级律师(三级律师) 1、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并取得律师资格,且考核合格。 2、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或者,并担任四级律师职务二年以上,或者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从事律师工作四年以上,担任四级律师职务二年以上且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3、本科学历,担任四级律师职务四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三、高级律师 二级律师得条件 获法学博士学位,担任三级律师职务二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高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担任三级律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法律大专毕业,工作年限满二十年,担任三级律师职务五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一级律师的条件 担任二级律师职务五年以上,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法律大专毕业,工作年限满二十年,担任二级律师职务五年以上,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法律中专毕业,工作年限满二十五年,担任二级律师职务五年以上,并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③ 北京市评中级职称论文要求 北京中级职称论文范文要求如下: (1)论文要求选题新颖、内容健康、观点鲜明、资料真实,具有较强说服力和实用性。 (2)本刊投稿请一律用电子稿件必须采用Word格式,在题目下边写清作者姓名、职务职称、单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每篇论文要求必须注明:摘要、关键词。 (3)论文中如有计量单位,请一律采用国际标准书写,文中尽量不要用图表。 (4)论文字数要求每版不超过2800字,两版不超过5500字,并依次类推。 (5)文中如有参考文献,应依照引用的先后顺序用 *** 数字加方括号在右上角标出,并在文中按照引用的先后顺序标注出引用参考文献的作者名、引用文题名、出版单位以及出版日期。 ④ 北京中级职称申报流程是什么 建造中级职称中提到的评审与认定是两个时间段,评审是指提交材料过程中的审核,而认定是指已经审核通过了,并取得了建筑中级职称的称号。 建筑中级职称评审所需要的材料及要求: 1、对学历和资历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⑤ 关于北京市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的疑问 要考试的,还要答辩 在北京地区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均可申报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一、基本要求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对业务能力的要求 根据本人所在部门和从事工作的不同,申报人需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员应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在研究、设计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员应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三、对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7、中专毕业后,从事农业技术及农田水利、水利建筑施工、农村能源、水产、林业等工程技术工作满15年。 四、对外语的要求 申报人员须持有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B级(或A级)合格证书、合格成绩或评审当年的外语成绩通知书;其中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或A级)达到45分及以上可以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 1、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留学经历须由我国在该国的驻外大使馆认定并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外文专著、译著”指由本人独立撰写翻译或担任主要撰写翻译人员以外文完成的著作(含技术类著作),且属于正式出版物); 5、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乡镇以下基层单位”是指乡镇 *** 直属或直接管辖的基层单位); 6、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中(Ⅰ)级; 五、对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须持有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3个模块合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的资格证书。 六、对专业知识的要求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工程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6号)、《关于北京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34号)和《关于200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发〔2008〕11号)的精神,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定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凡申报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取得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环境污染与防治专业基础与实务》、《环境检测专业基础与实务》2个科目中任一个科目的合格证书或2007(或2008)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的合格成绩。 ⑥ 北京市教师中级职称评定的标准 对认定或申报各级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一)认定各级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从2004年起,中小学初级教师职务包括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不再履行评审程序,而是由用人单位按岗位需要,经考核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直接聘任相应教师职务。同时,填写《教育系统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报教委人事科办理直接认定任职资格的相关手续。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或任教一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后任教三年以上、中专毕业后任教五年以上并已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中专毕业后任教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并取得大学专科学历满二年,认定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大学专科毕业后见习或任教一年期满、中师毕业后任教四年以上并任小学二级教师三年以上,认定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中师(中专)毕业后见习一年期满认定小学二级教师职务。 (二)申报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当年、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或任教一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后任教六年以上并任小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可以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后取得规定学历的小学教师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也可以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2、申报教育教学管理专业的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三年,并专职从事教学工作满二年。 (三)申报中学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中学教师职务应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1961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申报中学各级职务的学历、资历的具体要求是: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次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任教五年以上并任中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任教七年以上并任中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可以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原不具备规定学历,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任中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也可以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2、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次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任教六年以上并任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本科毕业后任教十年以上并任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任教十五年以上并任中学一级教师八年以上,可以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的中学教师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八年以上,也可以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后取得本科学历的中学教师,其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履职年限从取得专科学历后算起。 3、申报教育教学管理专业的人员(中层以上职务)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从事教学工作满五年,并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五年。 4、小评中高: ⑴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次年;⑵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五年;⑶具备专科学历,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满二十年,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五年;⑷申报教育教学管理专业的人员(校级干部)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累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十年。 (四)申报中专教师职务人员的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中专教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其中1982年及以后普通高校毕业的人员应当获得学士学位。申报各级教师职务的学历、资历要求是: 1、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任教一年以上,可以申报助理讲师职务。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任教五年以上,并任助理讲师四年以上,可以申报讲师职务。原不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任助理讲师四年以上,也可申报讲师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任教十年以上,并任讲师五年以上,可以申报高级讲师职务。原不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任讲师五年以上,也可申报高级讲师职务。 更多信息,可登录北京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查询://bjrbj.gov.cn/bjpta/ ⑦ 北京市评定工程师中级职称有哪些要求 1、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序号 系列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正高 副高 1 高教教师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2 自然科学研究 研究员 副研究员 助理研究员 3 社会科学研究 研究员 副研究员 助理研究员 4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主任医师(药师、护师、技师) 副主任医师(药师、护师、技师) 主治医师(主管药师、主管护师、主管技师) 5 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推广研究员 高级农艺师 农艺师 6 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7 经济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经济师 经济师 8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会计师 会计师 9 统计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统计师 统计师 10 审计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审计师 审计师 11 中专学校教师 高级讲师 讲师 12 技校教师 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13 中学教师 中学高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14 小学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15 档案人员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16 文博人员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17 图书资料人员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18 翻译人员 译审 副译审 翻译 19 律师 一级律师 二级律师 三级律师 20 公证人员 一级公证员 二级公证员 三级公证员 21 新闻人员 高级记者(高级编辑) 主任记者(主任编辑) 记者(编辑) 22 播音人员 播音指导 主任播音员 一级播音员 23 出版人员 编审 副编审 编辑(技术编辑、一级校对) 24 体育教练 国家级教练 高级教练 一级教练 25 艺术 一级(编剧、导演、演员、演奏员、指挥、作曲、舞美设计、美术师、文学创作) 二级(编剧、导演、演员、演秦员、指挥、作曲、舞美设计、美术师、文学创作)、主任舞台技师 三级(编剧、导演、演员、演奏员、指挥、作曲、舞美设计、美术师、文学创作)、舞台技师 26 工艺美术人员 高级工艺美术师 工艺美术师 27 实验人员 高级实验师 实验师 2、相当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资质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国家执(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相当于中级职称的资格、资质包括以下内容: 资格、资质 相当 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 主管药师 房地产估价师 经济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经济师 造价工程师 工程师或经济师 注册税务师 经济师 企业法律顾问 经济师 注册城市规划师 中级职务 价格鉴证师 经济师 棉花质量检验师 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工程师或经济师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工程师 质量专业中级 工程师 出版专业中级 编辑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 经济师 国际商务执业资格 国际商务师 计算机软件程序员 工程师 计算机软件高级程序员 工程师 在申请时请填写相当职称。今后我们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其内容进行调整。 3、可以申报办理工作居住证的单位范围有哪些? 答: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4、申报办理工作居住证的程序是什么? 答:办理工作居住证将实行网上申报,详细流程请参照北京市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告栏中《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网上申报指南》。 5、办理工作居住证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有配偶和子女的还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A、拟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受聘企业情况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B、拟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情况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聘用合同;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四张;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函、独生子女证(两个子女的须提供二胎准生证明,若双胞胎、多胞胎提供出生证明即可)等。 ⑧ 求助北京市的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高级职称的评定条件是: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职称计算机要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取得3个科目(模块)合格证书;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取得4个科目(模块)合格证书。 外语条件:参加A级考试 ⑨ 北京市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评职称论文发表,上九品论文网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3、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4、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5、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7、中专毕业后,从事农业技术及农田水利、水利建筑施工、农村能源、水产、林业等工程技术工作满15年。 四、对外语的要求 申报人员须持有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B级(或A级)合格证书、合格成绩或评审当年的外语成绩通知书;其中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或A级)达到45分及以上可以申报。 ⑩ 北京职称评审过程和所需资料 硕士研究生毕业一年以后直接是中级,再过5年可以评高级。中级一般没有什么指标问题。高级需要单位有指标,外语合格,填评审材料(里面内容很多,包括工作量,个人总结,单位意见,专家意见,结果等)发表论文2篇以上,(实物要一起交的)找推荐专家2名

6,北京市职称评定

北京市职称评定按照《北京市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审核材料进行。概念: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申请程序:申报评审职称,实行个人申报、评审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逐级呈报至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1)市直部门(单位)下属企事业单位:通过各市直部门(单位)申报

7,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您好,法律分析: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分为12个档次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提前实现了我国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目标,对于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意义重大。现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实施中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保障水平偏低、激励性不强、制度转移衔接问题缺少具体规定、基金保值增值形势严峻等问题,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障标准、完善激励机制设计及转移衔接的制度规定、扩大基金投资渠道,以期制度能够顺利推广,并有效实现其预定目标。【摘要】
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问】
您好,法律分析: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分为12个档次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提前实现了我国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目标,对于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意义重大。现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实施中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保障水平偏低、激励性不强、制度转移衔接问题缺少具体规定、基金保值增值形势严峻等问题,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障标准、完善激励机制设计及转移衔接的制度规定、扩大基金投资渠道,以期制度能够顺利推广,并有效实现其预定目标。【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回答】

8,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

法律主观:一、2017年12月31日前领取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金及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自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 二、每人每月增加95元(含国家提高全国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18元)。法律客观: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北京市城乡居民缴纳养老保险流程手续如下:一、养老保险收缴流程参保人户口所在地为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区,应在北京银行开立专用存折,户口所在地为其他区县的,应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开立专用存折。(一)新参保人员1、参保人到就近商业银行开立专用存折。同时,签署《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一式三份,参保人一份,银行一份,区县经办机构一份(由银行代为转交)。协议书只在开立银行专用存折时签署一次。2、参保人到商业银行存入缴纳的保险费后,可在每月1日—10日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专用存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村委会)填写《参保人员信息表》。3、村委会在每月13日前将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员信息表》交至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在每月16日前将《参保人员信息表》内容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4、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18日前将全区汇总的电子预缴费数据交至银行。5、银行每月18日根据区县经办机构交来的预缴费数据进行扣款,所扣款项划至区县经办机构开立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账户。次日,将电子扣款信息(包括成功、失败)交至区县经办机构。6、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20日前将银行交来的电子扣款成功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根据银行账户收来的款项与扣款成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记账;将电子扣款失败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7、社保所根据电子扣款成功信息为参保人开具《社保基金专用票据》。根据电子扣款失败通知其进行核对,并在每月22日前将修改后的失败信息再次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8、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22日前将全区汇总的再次录入修改后的失败信息数据交至银行。9、银行在每月22日根据区县经办机构再次交来的预缴费数据进行扣款,所扣款项划至区县经办机构开立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账户。次日,将电子扣款信息(包括成功、失败)交至区县经办机构。10、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24日前将银行交来的电子扣款成功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根据银行账户收来的款项与扣款成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记账;将电子扣款失败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并于每月25日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业务结账。11、社保所根据电子扣款成功信息为参保人开具《北京市社会保险专用基金票据》。根据电子扣款失败信息通知其进行核对。(二)续缴保费人员1、参保人到银行开立专用存折。同时,签署《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一式三份,参保人一份,银行一份,区县经办机构一份(由银行代为转交)。协议书只在开立银行专用存折时签署一次。2、续保人员到银行存入缴纳的保险费后,可在每月1日—10日持专用存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村委会)填写《缴费确认表》。3、村委会在每月13日前将《缴费确认表》交至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社保所在每月16日前将《缴费确认表》内容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以下流程同新参保人员流程4—10项二、支付流程(一)支付养老金1、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10日前将当月应享受养老金人员的电子信息交至银行,并填写划款单。2、银行每月15日前根据划款单金额从区县经办机构的支出户中划走相应款项,并将款项划入享受养老金人员的专用存折。(二)支付死亡继承金1、区县经办机构将当月应支付的死亡继承金人员电子信息交至银行,并填写划款单。2、银行根据划款单金额从区县经办机构的支出户中划走相应款项,并将款项划入死亡人员的专用存折。3、死亡人员亲属应到社保所开具《死亡继承金领取证明》,持该证明到银行支取继承金并销户。(三)支付清算金、转移金(迁居未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地区的个人账户资金)1、区县经办机构将当月应支付的退保金、转移金人员电子信息交至银行,并填写划款单。2、银行根据划款单金额从区县经办机构的支出户中划出相应款项,并将款项划入退保金、转移金人员的专用存折。3、领取退保金、转移金人员到银行支取退保金、转移金后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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