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应用指南,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应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信用减值损失包括,贷款损失准备、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租赁应收款减值准备等。
上一篇:海水提溴
下一篇:项目概况
相关文章
橡皮章教程
09月11日
甘肃信用社招聘
第一家教
串珠图解
脸上红色痘印怎么消除
09月10日
长沙信用卡代办
09月07日
最新文章
m60a3
迈克尔杰克逊30周年演唱会高清
怀春
七侠荡寇
嘉誉mpv
查手机号码
热门文章
为什么要延迟退休
飞机的简笔画
绿鞋
聊斋之乔女
大熊猫的寿命
事与愿违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