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优惠制关税不属于协定关税,普遍优惠制关税是一种关税制度,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出口货物给予的一种优惠制度。其原则是:普遍的,即经济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优惠待遇;非歧视的,即应使所有发展中国家都不受歧视,无例外地享受普惠制的优惠待退;非互惠的,即经济发达国家应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关税上的优惠,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同等的优惠待遇。
上一篇:哲学研究生
下一篇:panic
相关文章
怎样贷款
09月09日
王牌逗王牌票房
09月05日
广场协定
隆胸
09月04日
生存主义
09月03日
彭于晏真帅
09月01日
最新文章
m60a3
迈克尔杰克逊30周年演唱会高清
怀春
七侠荡寇
嘉誉mpv
查手机号码
热门文章
为什么要延迟退休
飞机的简笔画
绿鞋
聊斋之乔女
大熊猫的寿命
事与愿违什么意思